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原來是企業節稅利器!

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是一個容易被忽視的節稅利器!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曾經是一個

“貴族”待遇,只有高新技術相關企業才能夠享受。而近年隨著新政策的不斷出臺,這項待遇也越來越“平民化”了,優惠力度也越來越大。

近日,稅總髮布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執行指引(1.0版)》,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這項政策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指引。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原來是企業節稅利器!

對研發與以往政策相比,本次在以下方面進行了調整完善:1.放寬研發活動適用範圍;2.進一步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範圍;3.將創意設計活動納入加計扣除範圍;4.簡化對研發費用的歸集和核算管理;5.減少審核程序,調整後的程序將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簡化為事後備案管理,申報即可享受,有關資料由企業留存備查即可。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適用於眾多行業,但對以下6種行業不適用:菸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

也不是所有與研發有關的活動都可以享受此項優惠,文件列舉了以下7項活動不屬於研發活動: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3.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複或簡單改變;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同時強調並不意味著上述7類活動以外的活動都屬於研發活動。企業開展的可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活動,必須符合財稅〔2015〕119號文件有關研發活動的基本定義等相關條件。舉個例子:企業

購買財務軟件就屬於上述第二項,所以不能加計扣除,但如果該企業自行研發或委託開發一個諮詢平臺,就可以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的確是很好的優惠政策,而且還可以和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疊加享受。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符合條件的企業只需要登錄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網,自行評價通過。除了國家,各省也出臺了一些附加優惠政策,比如:江蘇省對省內註冊企業,當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還可以申請企業研發獎勵資金。

建議有條件特別是有盈利的企業能夠充分考慮,把政策用足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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