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手段的轉變:從以政策為主到以法律為主

治理手段的轉變:從以政策為主到以法律為主

虛擬經濟是經濟虛擬化高度發達的產物,在這種經濟模式下,由於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相對分離,從而會帶來實體經濟時代不可能存在的巨大風險。因此,筆者認為:“作為現代社會經濟最活躍的組成部分,虛擬經濟具有市場的所有弊端。例如,市場不完全、信息不對稱、市場的外部性、須支付交易成本、與實體經濟的不對應,等等。對於這些弊端,經濟法可以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並借用國家權力予以抑制。”[64]現在的問題是,在提供法律制度、履行政府執法職能和宏觀調控職能時,受國家價值目標的影響,賦予了政府過大的直接管制市場的權力(審批制、配額制),過大地賦予了政府宏觀調控的權限,未能按照市場自身的邏輯設置市場(如設置了限制非公有制的市場準入,人為設置非流通的國有股等),以致整個虛擬經濟市場完全由政府的政策支撐。這種現象不僅會造成市場的扭曲,股票的定價不是依賴公司經營業績而是首先取決於政府的決策,而且還會使我們所提供的一些基本法律黯然失色,人們喜歡找政府而不是求法律,法律幾乎淪為一種擺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