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鍋俠?沒有駕照沒有車的他名下竟有兩輛車

“我根本沒買過機動車,也沒去過上海,這些違章從何說起呢?”莫名其妙的常先生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以下簡稱市車管所)查詢,發現自己名下居然多了兩輛機動車。

6月6日,常先生致電晚報熱線說出了內心的隱憂:“這要是出了事該算誰的啊!”

“兒子!你在上海犯了什麼事?”

3月22日,常先生忽然接到父親的一通電話:“你什麼時候去上海了?在上海是不是幹什麼壞事了?怎麼一直有上海警方的快遞啊?你究竟有什麼事瞞著我?”

常先生聞言一頭霧水:“我一直沒離開過連雲港,也從沒去過上海,平時規規矩矩、遵紀守法,上海警方怎麼會給我寄快遞?會不會是詐騙?”思來想去,他便讓姐姐回老家看看是怎麼回事。

聽說弟弟在上海“犯事”,常先生的姐姐急忙趕回老家,打開一看,是上海警方寄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告知書》。雖說不是什麼大案子,可常先生的擔心絲毫沒有減輕,更多出些許疑惑:“我沒有C1的準駕資格,更沒買過汽車,這些違章又從何談起呢?”

他名下多了兩輛“違章王”

常先生隨後到市車管所查詢,發現自己名下多出了兩輛機動車,牌照號分別是蘇GVV869和蘇GYF232。常先生在“交管12123”APP上查詢發現,這兩輛機動車竟有26條違法行為未處理,違法地集中在上海、鹽城。

“這些違法行為多是違停,也被扣了分,我算了下,罰款加起來有5000多元,扣15分!”這“累累罪行”讓常先生深感無奈,“不會都落我頭上吧!”

曾遺失身份證懷疑被冒用

在市車管所提供的車輛過戶手續書面資料中,有一份《機動車業務委託書》與登記申請表,赫然簽著常先生的名字。

“這根本不是我的筆跡。”常先生說,“裡面還有我的身份證複印件,那是我在2011年遺失的證件,當時住宿時沒磁了,後來就找不著了,便去派出所掛失重新補辦了一張。我懷疑有人用這張遺失的身份證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

二手車過戶無需本人到場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四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可以憑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代理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時,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市車管所的工作人員說,按照相關規定,車輛過戶車主本人可以不到現場,車主不能來辦理轉移登記業務時,代辦人提交車主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委託辦理的申請書以及代辦人的身份信息等證明,同樣可以辦理業務。“所以《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應如實向車管所提交規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交通法的規定,如果車輛發生事故,車主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這就是我目前最擔心的問題。”常先生說。

目前,大浦派出所已經受理常先生的報案,並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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