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於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的函
市監食監一函〔2018〕293號
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3版)》(以下簡稱《細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4881—2013)等,對你公司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進行了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現將你公司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及檢驗能力方面存在缺陷情況函告如下:
一、個別設備未持續保持生產許可條件
位於清潔作業區傳遞窗右側的壓差表處於非正常狀態,指示值為50Pa,無法迴歸初始零值位置。不符合GB 23790—2010中6.2條款關於用於測定、控制、記錄的監控設備,如壓力錶等,應定期校準、維護,確保準確有效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一)前處理車間內原奶倉操作間排風扇過濾網右下角破損,未及時檢修;未按你公司制度《奶粉廠組合式空調機組操作規程》的要求及時清洗空調機組過濾器。不符合GB 23790—2010中6.3條款關於應建立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計劃,定期檢修,並做好記錄的要求。
(二)查恩貝益嬰兒配方乳粉檢驗報告,錫項目檢驗原始記錄中記錄的樣品質量及錫標準系列濃度範圍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錫的測定》(GB 5009.16—2014)第一法中規定的不符,且你公司未能提供偏離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方法的比對報告;脂肪酸項目檢驗原始記錄中缺少部分脂肪酸標準濃度等必要信息,脂肪酸佔比計算方法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脂肪酸的測定》(GB 5009.168—2016)第二法規定的不符。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應按相關標準對每批產品進行檢驗的要求。
三、個別項目檢驗能力不足
現場檢驗能力考核顯示,碘項目檢驗能力不足。不符合GB 23790—2010中10.1條款關於檢驗能力的要求。
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工作組已在檢查過程中將你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情況反饋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你公司整改,請你公司完成整改後向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驗收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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