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耗用的原材料為何不許抵扣

建築工程耗用的原材料為何不許抵扣

答: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所說的非正常損失外,其他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正常損耗所購進的貨物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應符合其他抵扣條件),該材料不含稅金額計入成本。

如為非正常損失,則應作進項稅額轉出;

含稅金額計入“待處理財產損益”扣除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後的部分,使規定程序報批後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建築工程耗用的原材料為何不許抵扣

購進原材料增值稅怎麼做抵扣處理?

1、如果購進材料用於機器、設備等生產用動產安裝的在建工程,其進項稅允許抵扣,不需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2、如果購進材料用於房屋、建築物等在建工程,其進項稅不允許抵扣,應轉出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只要是要區分在建工程是動產,還是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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