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如果出現重大事故,誰來負這個責任呢?

新再靈科技

隨著城市的發展,高樓越來越多,電梯成了與大家生活息息相關的特種設備,受到關注越來越高。萬一電梯出現事故,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呢?

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正式實施,該法對責任事故的責任做了明確的規定。

事故發生後,首先要對事故原因進行認定。如果屬於電梯生產環節的質量原因造成的,那麼由廠家承擔責任。如果事故屬於使用環節的責任,由電梯的所有人和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


現實生活中,住宅小區的全體業主是電梯共有人,業主一般委託物業對小區管理,那麼電梯的管理權和責任就發生了轉移,物業成為電梯管理的首要責任人。一旦小區電梯發生事故,業主首先要找到物業,由物業再協調其他單位進行處理。

事實上,物業是不具有維護電梯的專業技能的,於是物業就轉委託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單位進行管理,共同行使電梯的管理職責和安全維護責任。

對於商場等公共場所的電梯,由其所有者承擔安全責任,所有者一般也會委託專業的管理維護機構對電梯進行維護,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機構在維護過程中有責任的,也將承擔一定的責任。

還有一種重大事故我們需要重視,就是因為受害人過錯引起的事故,比如電梯質量本沒有問題,但家長對孩子監護不周,致使孩子在電梯上受傷的,這類事故電梯的所有者和維護保養單位沒有責任,只不過需要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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