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鄧州」中央環保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結果公示!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

辦理結果公示(第10批)

2018年6月16日

一、鄧州市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00041

反映情況:群眾來信反映:在南陽市鄧州市汲灘鎮李窪村經營的47畝970棵果木於2012年2月被毀,訴鄧州市林業局7年來嚴重瀆職不作為,要求追究林業幹警劉玉和鄧州市林業局翫忽職守罪的刑事責任,請求司法機關依法勒令林業局賠償控告人經濟損失500萬元。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2003年8月25日鄧州市汲灘鎮汲灘村人李獻寶與汲灘鎮李窪村三組組長李吉永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了李窪村三組位於村西的50畝土地,承包期限為30年,承包費為每畝每年120元。合同簽訂後李獻寶在承包土地上種了棗樹。

自2004年4月至2008年11月,李窪村三組群眾和李獻寶不斷因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向鄧州市人民法院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007年12月12日,鄧州市人民法院認為:李窪村三組與李獻寶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雖然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但李獻寶在合同簽訂後,確實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解除合同必將給李獻寶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判決變更合同中的年限30年為15年,承包費每畝每年120元變更為191.98元,承包費按年支付,於每年的6月1日前付清。李獻寶不服該判決並於2008年5月10日向南陽市中院提起上訴,在南陽中院的審理過程中,李獻寶於2008年11月24日向南陽中院提出書面申請,以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為由,並提交書面和解協議一份,請求撤回上訴。南陽中院經審查認為:上訴人李獻寶主動提出撤訴申請,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應予照準。2008年11月25日,南陽中院裁定如下:准許上訴人李獻寶撤回上訴,按原審法院判決執行,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根據李獻寶與李窪村三組簽訂的《土地承包和解協議書》第四條“從2009年農曆八月十五日開始,李獻寶每年於該日交納承包費,不交承包費由三組村民共同砍樹”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李獻寶未履行協議,存在拖欠承包費情況。

2012年2月27日,李窪村三組24戶村民僱傭鄧州市白牛鎮人王剛的挖掘機於當晚將該地棗樹全部挖毀。

因李獻寶與李窪村三組群眾之間存在合同糾紛,毀樹行為構不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構不成破壞生產經營案。李窪村三組群眾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將有糾紛的土地上所種林木砍伐,屬於濫伐林木行為。因案發現場滅失等原因,鄧州市林業局工程師無法對濫伐林木的立木蓄積進行鑑定。2018年3月25日,市森林公安局分別請求河南省林業司法鑑定中心和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該案被濫伐林木蓄積進行鑑定,兩家鑑定中心均稱因案發現場不存在,無法鑑定。因該案立木蓄積無法確定,無法立案偵查。

2018年3月29日,鄧州市森林公安局對李獻寶下發了不予立案通知書,李獻寶收到後簽字確認。2018年4月9日,李獻寶向鄧州市森林公安局提出對該案複議的書面申請,2018年4月28日,李獻寶補齊申請複議所需材料後,交至鄧州市森林公安局法制隊。2018年5月7日鄧州市森林公安局對李獻寶下達了刑事複議決定書,維持原決定,並告知其可在七日內到河南省森林公安局申請複核。目前李獻寶既未向河南省森林公安局申請複核,也未到鄧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關於李獻寶反映的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該案辦理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現象,目前鄧州市紀委已經介入調查。

處理及整改情況:李窪村三組群眾的毀樹行為,是在李獻寶拖欠土地承包費,違反了李獻寶與李窪村三組群眾簽訂的《土地承包和解協議書》的情況下進行的,但是給李獻寶造成重大損失,李窪村三組群眾在履行協議中的行為明顯不當。因此建議李獻寶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依法維權。關於李獻寶反映的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該案辦理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現象,目前鄧州市紀委已經介入調查。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第15批信訪舉報件

公 示

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河南省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嚴肅認真辦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信訪舉報件的通知》要求,現將6月15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信訪舉報件情況公示如下:

6月15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15批信訪舉報件2件。其中:1件涉及都司鎮;1件涉及古城辦事處。目前正在辦理。

鄧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6日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第17批信訪舉報件

公 示

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河南省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嚴肅認真辦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信訪舉報件的通知》要求,現將6月16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信訪舉報件情況公示如下:

6月16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17批信訪舉報件3件。其中:1件涉及腰店;1件涉及趙集;1件涉及都司。目前正在辦理。

鄧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7日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

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第18批信訪舉報件

公 示

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河南省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嚴肅認真辦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信訪舉報件的通知》要求,現將6月17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市信訪舉報件情況公示如下:

6月17日,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18批信訪舉報件2件。其中:1件涉及裴營;1件涉及都司。目前正在辦理。

鄧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