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攬工程、非法拘禁……山東4市通報18起典型案例~

强揽工程、非法拘禁……山东4市通报18起典型案例~

中共濟南市紀委 關於4起涉黑涉惡典型問題的通報

一、歷城區唐冶街道章靈丘一村原黨支部書記耿紀泉、原村委會主任趙中軍,章靈丘二村原黨支部書記劉玉軍,章靈丘三村原黨支部書記黃志強、原村委會主任張學忠等強攬工程問題。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為承攬章靈丘一村、二村、三村範圍內中新國際城、中建錦繡天地、龍湖春江酈城、將山東路市政道路等項目的土石方基礎工程,耿紀泉、趙中軍、劉玉軍、黃志強、張學忠等人經共同預謀,利用擔任本村“兩委”領導的職務便利,多次組織部分村“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及村民以佔地補償款不到位等為藉口,採取語言威脅、恐嚇、靜坐等手段,非法阻撓中標公司施工,迫使中新國際城、中建錦繡天地兩個項目發包方重新與耿紀泉等人掛靠的山東省華森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山東泉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土石方基礎工程施工合同,總金額為1000.325萬元。2018年1月,歷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迫交易罪,依法對耿紀泉、趙中軍、劉玉軍、黃志強、張學忠及參與非法阻工的村民安德剛、趙中峰、趙中五、趙廷林、張興達等共計37人提起公訴。2018年5月,歷城區紀委分別給予耿紀泉、趙中軍、劉玉軍、黃志強、張學忠、安德剛開除黨籍處分,給予趙中峰、趙中五、趙廷林、張興達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二、濟南市市中區房地產開發(集團)總公司原工作人員明祁非法拘禁問題。2014年6月,明祁個人向借款人鄧某某發放高息貸款20萬元。因鄧某某無力償還,2017年3月1日,明祁指使朋友金某某等三人將鄧某某拘禁至市中區山景明珠花園小區某住宅內長達23個小時,並共同毆打致其輕微傷。2017年10月,市中區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明祁有期徒刑八個月。其他2名涉案人員被判處刑罰,1名涉案人員已被移送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4月,市中區紀委給予明祁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5月,濟南市市中區房地產開發(集團)總公司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三、章丘區文祖街道鵓鴿崖村村民郭傑參與聚眾鬥毆問題。2017年7月6日,郭傑等四人在棗園街道垛莊村村民任某某糾集下,持砍刀、棍棒等械具在經十東路胡山林場南陵園路邊聚眾打架鬥毆,致王某某輕微傷。衝突期間,郭傑持橡膠棍對王某某進行毆打。2018年3月,章丘區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判處郭傑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其他4名涉案人員均被判處刑罰。2018年5月,章丘區紀委給予郭傑開除黨籍處分。

四、濟陽縣孫耿街道堤口村村委會主任楊岱臣尋釁滋事問題。2017年6月1日,楊岱臣等三人在濟陽縣某KTV消費期間,因語言衝突,將該KTV經理黃某某強行帶至門外停車場,並共同毆打致其輕傷二級。鑑於楊岱臣具有自首情節,系從犯,2018年1月,濟陽縣人民檢察院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其他2名涉案人員均被判處刑罰。楊岱臣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5月,濟陽縣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中共臨朐縣紀委通報9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一、五井鎮朱音中心村黨支部書記、前朱音村首席代表許文升違紀問題。2007年至2015年,許文升在擔任前朱音村黨支部書記、首席代表期間,該村先後以王某某、許某某等人名義,虛報小麥種植面積97.68畝,冒領小麥直補款9065.75元,用於村集體支出。許文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東城街道榆林店社區黨總支副書記、安家林村首席代表王興亮,榆林店社區居委會委員、安家林村村會計鄭剛違紀問題。

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安家林村未將收取的土地承包費及村集體資產轉讓費共計28萬元及時計入村賬、交街道“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代管。王興亮、鄭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冶源鎮朱陽中心村黨總支副書記、西朱陽村首席代表劉福欽違紀問題。2015年至2017年,西朱陽村未按規定將收取的土地承包費60089.10元交鎮“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代管,直接用於村集體日常支出。劉福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五井鎮朱音中心村村主任許玉之違紀問題。2011年至2014年,許玉之在擔任前朱音村村會計期間,該村先後以王某某、許某某等人名義,虛報小麥種植面積54.44畝,冒領小麥直補款6310.43元,用於村集體支出。許玉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五、龍山高新技術產業園龍崗中心村黨支部書記、龍崗東村首席代表曾凡江違紀問題。2011年9月,龍崗東村未將收取的土地延包費24000元及時計入村賬、交產業園“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代管,直接用於村集體支出。曾凡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五井鎮下五井西村村主任高維安違紀問題。2010年8月,高維安在主持下五井西村工作期間,該村收取許某等兩戶土地承包費共計28.8萬元,其中2.8萬元未計入村賬、交鎮“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代管,坐收坐支。高維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七、沂山風景區前唐家河村原村委委員、沂泉村原首席代表李孟生違紀問題。2014年3月,沂泉村未將收取的“小北嶺”土地承包費80000元及時計入村賬、交風景區“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代管,直接用於村內修建碾棚等支出。李孟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八、五井鎮大河中心村黨支部副書記、西大河村首席代表袁崇方違紀問題。2009年至2012年,西大河村未將收取的佔地補償款105394.6元計入村賬、交鎮“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代管,直接用於村集體日常支出。袁崇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九、蔣峪鎮郇家溝中心村原黨支部書記、郇家溝村原首席代表郇彥賓違紀問題。2017年4月,郇彥賓在擔任郇家溝村首席代表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其收繳並保管的保險款69870元存入其個人銀行賬戶,並通過銀行轉賬等形式先後多次將其中的60316.67元用於償還其個人的多筆經營借款。2017年12月,因犯挪用公款罪,被縣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事處罰。郇彥賓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淄博市國稅局教育科原科長王文國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察委員會指定,中共淄博市紀委、淄博市監察委員會對淄博市國稅局教育科原科長王文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文國違反廉潔紀律,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汙犯罪。

王文國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缺失,廉潔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淄博市紀委監委)

聊城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一、陽穀縣十五里園鎮榮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紀明違規低價購買臨街門市樓問題。

2013年,黃紀明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成本價購買4間295.7平方米新農村臨街門市樓共計26.32萬元,比市場價購買少花費17.68萬元。十五里園鎮黨委給予黃紀明留黨察看二年處分,並補繳房屋差價。

二、東昌府區新區街道董付資管會原主任、董付村黨支部原委員李懷剛揮霍浪費公共資產、違規領取工資補助問題。李懷剛任職期間,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違規在公共資產中列支招待費用10.89萬元;2014年4月,違規在村集體資金中以工資補貼名義一次性領取1.37萬元。新區街道黨工委給予李懷剛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責令其退還違紀所得。

三、臨清市青年街道車營居黨支部書記周延廷違規領取工資問題。2011年至2014年,周延廷在從上級組織部門領取工資的同時,違規在居集體領取工資共計2.96萬元。臨清市紀委給予周延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退還違紀所得。

四、冠縣辛集鎮大王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張學得虛報支出等問題。張學得任職期間,2015年4月,在村民向該村捐贈桌椅、空調時,用相關單據虛報費用0.41萬元據為己有;2016年12月,在報銷村路燈2015年電費時,虛報0.06萬元用於個人支出。辛集鎮黨委將張學得上述違紀行為與其他違紀行為合併處理,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退還違紀所得。

强揽工程、非法拘禁……山东4市通报18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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