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寫好的第一難,難在用筆

書法是瞬間表現的藝術,一件書法作品可以在瞬間完成的,在這瞬間裡的一招一式要表現出技術、思想和意境。書法還是不可以重複的藝術,沒有絕對一模一樣的作品。書法的不可塗改性決定了書法的難度。

優秀的書法作品,字裡行間透露出嫻熟的筆法、漂亮的結構和完美的章法,以及深遠的意境。這些美的組合使書者所痴迷。

難在用筆

王羲之在《書論》中說:“每書欲十遲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謂書。”這裡的“遲急”、“曲直”、“藏出”、“起伏”說的都是在用筆過程中行筆的變化。“遲急”是說行筆速度節奏的變化;“曲直”是說行筆運動軌跡的變化;“藏出”是說起筆、收筆的變化;“起伏”是說行筆過程中提、按的變化。

不同的行筆方法可以得到不同的藝術效果。通常情況下,“遲”表現“沉著”,“急”表現“得勢”;“曲”表現“多姿”;“直”表現“剛勁”;“藏”表現“渾成”;“出”表現“爽利”;“起”表現“靈動”;“伏”表現“穩重”。

這些又不是絕對的,不能機械地、程式化地應用。不同情況,不同對待。一味的“遲”容易板滯,缺乏精神;一味的“急”容易浮滑,缺乏沉穩;一味的“曲”容易眉俗,缺乏力度,一味的“直”容易僵硬,缺乏柔和;一味的“藏鋒”,容易死氣,缺乏生機;一味的“出鋒”,容易尖刻,缺乏內涵;一味的“起”,容易浮漂,缺乏沉穩;一味的“伏”,容易僵化,缺乏輕佻。

這裡的“十”、“五”我們應該把它視為辨證關係,而不是絕對的量化標準,否則將會弄巧成拙。因此,我們要將這些相互對立的元素組成一個和諧的矛盾統一體,使其書法線條豐富多彩,變化無窮。

書法寫好的第一難,難在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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