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從一介書生到縣令(二)

【傳奇】從一介書生到縣令(二)

次日,錢二就把那幾位當鋪老闆奉上的賀禮總共有二百兩銀子又拿來了,還附了一張書著人名銀數的帖子。當然伙食也大有改善,吃了一頓以水產為主的晚餐,喝了一罐陳年花雕。

不幾天,錢二又引來一位穿著闊綽,儀表非俗的商人,說是牙商中的會長。牙商,就是牙行商人。牙商,既不買牙,也不賣牙,而是開了一片店。門面很有氣派,後院既有堆貨的棧房,又有住人的客房。住在客房裡的人,既有賣貨的,也有賣貨的,買賣都是大宗的。那牙商老闆就是現代所說的“經紀人”。他們可以買空、賣空——沒錢能囤一批貨,沒貨能賣一筆錢。生意的性質如此,繳納稅款的伸縮性自然也很大。因此,他們最怕縣衙門獅子大開口的加稅。所以總是千方百計地巴結縣官。前幾日說新縣令為人耿介,又是書生,又是進士公,不通世故,還苦於沒有通融的機會。一聽說縣令又把典當商的賀儀收了,並探聽到有錢二斡旋其間,於是就先請到錢二。錢二卻是有求必應,很快把那位會長帶進客廳。會長代表的牙商竟有二十餘人,一一寫在拜帖上,帖內夾了個紅封套,上書“賀儀”二字,內裝一張銀票。齊芳一看又是賀儀,只輕輕地說了聲“客氣,客氣,不必,不必”既沒伸手更不用說看銀票金額了。錢二仗著典當鋪掌櫃的所送賀儀已經讓他看著辦了,當即把拜帖連紅封接了過來。

送走了客人,錢二把錢票給齊芳過目,竟是一千兩銀子。他才有些吃驚,這個數目,已抵他整年的薪俸。

“拿人家那麼多銀子,不是受賄也是受賄了,這如何是好!”這是在對錢二發牌氣了,雖然語氣還不怎麼激烈。

錢二還是那句話:“人家又沒讓您枉什麼法,怕什麼?”

“你可不能陷我於不義,將來既對不起皇上,也無顏面對老父。”

“老爺,下人不敢。我只是想,您借敝東家的銀子憑您的薪俸三年不吃不喝,也還不清本息。您一年還不清,我一年也回不了京。”他二人相對時本來是不分上下的。這是第一次吐出“老爺”、“下人”的稱呼。可是接著又是您您我我了,而且板著面孔,儼然一副債主的嘴臉。

陳齊芳又羞又惱,卻也無可奈何,說什麼呢,只好沉默不語。錢二卻又開了腔,馬上變成一種苦口婆心的語氣:

“老爺,這個世道,想當什麼清官是不成的。送禮受禮成風,商人有的是錢,像那開牙行的,哪一天不日進斗金,送你百八十兩又算什麼?”

陳齊芳長嘆了一聲,只是點點頭,沒說什麼。

之後,陳齊芳也苦惱了幾天,可又覺有點甜頭。一方面生活上被錢二照顧得越來越好,另一方面衙內人員和社會人士相見時笑顏逐開的似乎多了。

陽春三月,幾個鄰縣的縣知事相約共同去荊州拜會知府。錢二給他準備了一筆禮儀和花銷銀子。一幫縣太爺離開了自己的轄境,什麼體統面子都不顧了,吃喝玩樂,盡情揮霍。相形之下陳齊芳又自愧不如了。吃幾頓時鮮豈感所費不貲。被脅著進妓院打個“榮圍”——喝杯茶、敘敘話、聽支小曲兒,人家揮金如土,他也不搶擺闊氣。待到要留宿時,他卻逃之天天。錢二還不著聲色地取笑他幾句。

其後幾個月,錢二又代他收了幾筆“禮”金。他是隻要有吃有喝,什麼情節也不太過問了。反正錢二也不瞞他,而且每筆都說是受之無妨的。

轉眼已是金秋九月。監利縣西北有白露湖東臨洪湖,溪流縱橫交錯。水鄉是怕澇不怕早的。這一年雨水不多,眼看將有一個好收成。秋禾登場之日,也是徵賦稅之時。雍正朝廷規定:每徵收稅銀一兩,可附加火耗銀二錢。這火耗錢是用於交納稅款時補貼損耗及用作解送運費及其他開支的。這筆款項由縣令掌握,老百姓不知內情,因之不法官吏不僅在其他開支上作文章,且常有加派私徵的。陳知縣哪懂這些門道。錢糧師爺及時把朝延文書送給他也沒說什麼。他看了之後就按朝廷規定,草擬了告示,準備寫成大字,向四鄉張貼。齊芳有個習慣,起草文書總要親自動手,不用文房師爺,甚至寫佈告也要自己在筆一揮,露一露文情筆力,以示不愧兩榜進士出身。

他才把一張佈告寫得差不多,揮揮灑灑,自鳴得意的時候,錢二匆匆到了書房,醒目的大字,他得眼就看出來是怎麼回事,立即跨上一步扯住知縣的胳膊,大聲喊道:“慢著!“

“怎麼?”知縣吃了一驚,不由反問。

“您可知道這火耗錢裡大有說道。“

“我不知道里面還有什麼文章。”錢二告訴他火耗錢可以多加點,許許多多的縣太爺也都是這樣乾的,上面沒人來問,下面有誰能問。最後問他:“你按規矩辦事,全部火耗錢都得交公,縣衙裡的差役,一點好處都沒有,有誰能盡心去替老爺收稅賦?”而且還笑他書讀漲了腦袋,遷腐了。又問他:“你向上司送的禮退回來了嗎?上司問過你銀子從哪裡來的了嗎?他們豈不知你每月薪俸是多少銀子?您怕啥?”

“那就加點吧,你說加多少好。”

“三錢?”錢二斷然地說,語氣宛加縣太爺。

陳齊芳究竟是初出茅廬,顧慮很多。他也不是不識數的,全縣農賦不下十萬兩,多加一錢,總數可達萬兩以上了,立即有些驚心:“三錢?太多了吧?”

“老爺,你這樣膽小怕事,借的三千兩銀子,什麼時候能還清?”逼債的面孔又擺出來了,陳齊芳又是無可奈何地點了頭,佈告也無心再寫,交由文書去抄了。

這一年稅銀加上火耗銀,及時都徵收上來。上交的同時也給上司送上了厚禮,合衙上下,大小胥吏都得到了好處。陳知縣一人獨得了四千兩銀子。債主兼長隨的錢二,收回了老闆借出銀子的本息,自己也得一些外快,就高高興興地回京師去了。

果然私自加徵,無人追究。各方面送的禮也都心安理得的收下了,也沒聽說有什麼流言。膽子練大了,臉皮磨厚了,一介書生的那麼點耿介勁兒,全被錢二帶走了。原來自以為生財無道的他,斂財的智慧也冒出來了。吃的越來越講究,喝的越來越醇香,更促使他體會到錢之為物也可貴。因之,心也就越來越黑了。

陳知縣在錢二走後,生活開始完全由廚工賈四照顧。他本是錢二物色來的,燒一手好菜,湖南人,三十多歲。為人卻婆婆媽媽,見人總能搭上腔,沒話找話,粘乎幾句幾句,口音有點娘們味,人稱假老婆。他的堂客的鄧蓮香,比他年齡小得多。縣令沒帶家眷,衙門裡官房有的是空的。他們夫婦倆也就在靠近灶屋的偏房裡住著。錢二在時,賈四隻管做飯燒菜。錢二走後,採買的事就交代給他了。蓮香有時也在灶房裡幫幫忙,或者做成的飯菜由她送到縣令的面前。縣令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所以人們也都不注意這些行動。

臘月中,年關日近。陳齊芳想到離家後,除了中進士給家送過喜報外,到任後花十兩銀子請人捎帶往家裡送過一封信稟報外,就沒再通音訊。現在官運不錯,手頭有了一些銀子,該儘儘孝心了。於是就著江凌給府臺拜壽之便,親自給祖母買一件湘繡丹鳳朝陽的大襖,外加一支瑪瑙菸嘴兒。給父親買了一件羊羔皮馬褂,還有一包六安州的波斯煙,給洪叔的是一雙薄地快靴。回到監利,又拿了百十兩銀子,交由賈四去買了一些土產。有陳酒,有臘味,從魚翅、燕窩到腐乳,辣醬,還有名茶、細點一應供全。僱了個年輕有力的跑腿漢字,帶著他修的一封平安家信,挑著個擔子,直往老家送去。路途千里,回來時已過元宵節,洪叔也跟來了。

洪叔帶來家裡對他生活的關心和對他中進士當縣令的喜悅,又主動透露了一些他們陳家的家世。原來在康熙年間,為避罪才逃亡邊荒。陳姓本是中原大族,他們家也是書香門第。洪叔與他們家是世交,其家早於陳家問罪,親人全部被殺,他當時尚未成人,出去遊玩不在家中,倖存一命,投奔到陳家。陳家估計必將受波及,連夜帶點金銀細軟逃走。變裝易容,隱名改姓,分頭趕路,轉流徙數千裡,才到了現在住地定居下來。齊芳生於流亡道上,母親產後受病,沒有足夠的條件醫治,受了不少痛苦而亡。本著他父親的意思,洪叔只這麼簡略講講。說是事過境遷,用不著給後人增加負擔,但明確一點:陳家未做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另外,洪叔還提到齊芳是定過親的,不過那是指腹為婚,對方生下的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為人要言而有信。多少年來,總想等得一個確切消息,再行定奪。因之也未再給齊芳定親。再者,他們家幾年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也遇不到可提親的對象,齊芳又自幼未接觸過異性,“情竇”遲遲不開,從沒露過這方面的要求,就拖下來了。現在齊芳已年長立事,允其自行做主,如無門當戶對的,也可先納妾。即使以後遇到當日的親家,有女如玉,不忘舊約,還是可以娶過來的。什麼從一而終,那只是女人的事。這卻觸動了他感情。原來他保柳下惠之德,不是生理上有什麼缺陷,而是基於書生的操守和環境的教養。他等著父母之命,所以興趣在“食”上有發展,在“色”上有節制。現在傳來父親的話,給了自主權,這人之常情該考慮了。

洪叔在監利住不幾天,看到這衙門裡胥吏成群,和他們那個西林縣只有一個知縣、一個師爺、一個衙役比,氣勢大多了。也沒問陳齊芳的經濟狀況。最後以長輩的語氣,傳達了齊芳父親的囑咐,要他“好自為之”。也沒要齊芳給他拿的盤纏,就辭別了。

從此,齊芳的性情開始有了些變化。變化不是在為官之道上,而是生活方面。光是官場上的送往迎來,偶爾也跟著吃吃花酒,有美女陪坐也能笑語相接,不再驀地臉紅了。地方人士家宴招待,有婢鬟勸酒,也敢直目相對了。進而遇到這種場面,就感到衝動,離開那種場面就有點戀戀不捨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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