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借款人的繼承人有還款義務嗎?

劉國東

這個問題涉及到繼承法中的“限定繼承”原則,我來簡單介紹一下。

現代法律認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一般情況下都只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對別人的行為負責。因此,哪怕是父子之間的個人債務也由其個人負責,互不對對方債務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傳統觀念裡的“父債子償”已經被徹底廢除

但是,如果父親借錢以後不幸身亡,兒子如果要繼承父親的遺產,就應當在繼承遺產範圍內對父親債務承擔償還責任。比如,父親向別人借了10萬,還沒還錢就死了,他留下遺產50萬,如果兒子選擇繼承50萬遺產,就應當負責償還父親的10萬元債務。當然,如果父親欠債10萬元,遺產卻只有5萬元,兒子就算繼承父親遺產也最多隻用償還5萬元債務,剩餘5萬元他沒有償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當然,如果兒子不願繼承父親遺產,那麼父親的債務就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冰焰

如果是借款人個人負擔債務,依據我國繼承法及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借款人的繼承人應當在繼承借款人遺產限額內承擔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償還債務義務。

如果是借款人為繼承人的配偶,借款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夫妻共同同意的,依據我國繼承法及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借款人配偶應承擔還款義務。借款人的繼承人在繼承其遺產限額內承擔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償還債務義務。


429方寸世界

按照法律規定公民在生前所欠下的債務原則上應當是由其個人財產進行償還,如果她的家人不是共同借款人,或者也不是該債務的擔保人,那麼他的家人是沒有相關的還款義務的。

但是假如債務人在沒有清償完畢債務就不幸去世,那麼此時他的債務只能用他的遺產來進行清償。如果債務人沒有遺產的話,那麼該筆債務原則上就會比較難追回了。

如果有遺產的話,假如他的遺產已經被他的合法繼承人繼承,那麼該繼承人需要用他所繼承的遺產來清償債務。如果清償完債務之後,該遺產還有盈餘,剩餘的部分繼承人可以繼續繼承。但是如果清償債務之後,遺產沒有剩餘,或者該遺產本身都不夠用於清償債務,那麼有多少就償還多少即可。不足的部分繼承人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進行清償。


北京任麗麗律師

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借款人的繼承人是否有還款的義務,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確定。

如果借款人的繼承人繼承了借款人的財產或遺產的話,那麼,該繼承人是需要承擔還款義務的。不過,這個還款義務不能超過所繼承的財產或遺產的價值總額。

如果借款人的繼承人沒有繼承或放棄繼承借款人的財產或遺產的話,那麼,該繼承人就沒有還款義務。

另外,如果被借款人明知道借款人所借款項是做為賭資來使用的話,那麼,繼承人也沒有替借款人還款的義務。


以上,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出的答覆。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借款人的繼承人都會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的。因為,借款人所借款項一般都是為了改善自己或繼承人的生活品質而負的債,即便是沒有因這筆借款而使自己或繼承人的生活品質有所改變,但借款人的初衷是值得讚賞的。並且,被借款人也是出於對借款人的信任才出借這筆款項的,總不能讓被借款人寒心吧!?如果繼承人拒不替借款人承擔還款義務的話,是不是自己也良心難安呢?

農村有句俗話,借款是情分,還款是義務。如果繼承人的經濟條件尚可,無論借款人是因何而借款,還是替借款人還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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