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應不應該在婚前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

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大城市打拼,但是卻是“空巢青年”,很多人因為現實問題,結婚成為一個遙不可及的事情,而阻礙當代年輕人結婚的三大地雷是:彩禮、婚房、房產證,稍有不慎,就把姻緣作沒了。

女孩子應不應該在婚前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

之前看到一對準新人,因為房產證加不加女生名字這個問題,差點鬧掰了。待嫁的姑娘隨口問了男朋友:如果結婚,房產證加不加她名字。男生沉默了很久,反問:要是你家給你買房子了,你會加我名?女生就表示不加名字可以,但她列了3條婚後原則:兩人婚後生活開支她出一半,不幫他一起還房子貸款,沒有義務照顧男生的父母,婚後瑣碎事情兩人共同分擔,包括帶孩子。女生自己也要賺錢買房啊,要是婚後照顧家庭影響事業,拿什麼錢供房?如果男生可以答應上面這些,她家一分彩禮也不要,但是顯然男生不高興了。

這個男生要麼是壓根不想讓女生跟這房子沾一點關係,要麼是對新婚姻法一無所知。按男生的說法那房子是男生父母買的,就算房產證上寫了女生的名字,離婚後她不能分到房子。說句悲觀的話,沒有以愛為主的婚姻,只有以錢為主的利益。我覺得婚前把這些涉及到利益層面的東西攤開來說挺好的,成,咱們就結,不行,那就拜拜。

女孩子應不應該在婚前購買屬於自己的房子

婚姻這碼事不是靜態不變的,它充滿許多不確定因素,扯證時發誓愛你永不變的男人也許三五年後轉頭又把這句誓言複製粘貼給年輕姑娘,你能料得準的噢?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女生婚前自己買房,這樣我不貪你便宜你也不貪我的,沒有涉及經濟利益的婚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其實在當今,造就了越來越多獨立的女性;大家普遍都思想獨立、經濟獨立。在婚前,女生往往要的只是一個態度,不是有這樣一句話嗎,男生結婚後的態度是談戀愛的一半。而一旦在婚前大家若是都是交易的態度的話,往往會讓女孩子懷疑起你對她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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