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創業是一個人好還是和朋友合夥好?

從零開始創業

個人創業好還是合作創業好,我認為應該分情況考慮。

什麼情況適合個人創業?

若是小本生意,一個人完全能夠應付的來的話,我建議自己幹。合夥雖然不錯,但是談錢傷感情!有過太多因為利益而撕破臉的故事。

比如你就想要開一個小攤或者是早點店。不需要合夥創業來拓寬自己的人脈,收集到更多的資源,那麼一個人或者是一個家庭自己幹都是不錯的選擇。按照自己的需求,適當的僱傭一兩個人手,就可以將自己的生意幹得不錯,為什麼還要合夥呢?


什麼情況適合合夥創業?

若是大方向大目標,建議合夥。因為創業這條路本來就困難重重,風險高。遇到的問題比如資金週轉,科學技術,人際交往,企業合作等。如果一個人去思考解決方法,不僅難,而且壓力很大。要是有合夥人就可以陪你一起出謀劃策。

合夥創業最理想的方式是創業主導者來尋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合作人一起來合作起步發展,並且,還要做到清晰且無爭議的利益分配。

現在屬於團隊作戰的時代,單兵打鬥的年代已經過去,當然組建團隊創業好啊,但是要設計好股權,否則因為內部矛盾摩擦及利益分配的不均而導致解體的案例也非常多見。


我是李合偉:伯樂創投俱樂部創始人,創投商學院首席講師,著作《覺悟行果創業論》。幫助過300多位創業者創業成功。期待與您分享交流~~~



合偉說

通常而言,在如今的創業環境下,跟朋友合夥比個人單打獨鬥更靠譜,因為如今的競爭更加激烈,僅憑創始人一己之力,很難帶領公司走得很遠,與其這樣,不如找一個或幾個志同道合而又優勢互補的合夥人,各自分管不同的領域,就像新東方的“三駕馬車”一樣。如此一來,大家雖然分工不同,卻為了共同的目標相互配合,往往會出現1+1>2的效果。


鉛筆道

創業行動家 琳妹觀點:

我認為初次創業和朋友合夥好。我在溫州,身邊有很多創業的人,我發現像我爸爸他們以前創業大多是一個人單幹,而近幾年創業的朋友大多與人合夥。其實,我發現,現在創業的人大多數都喜歡尋找合夥人。


1.初次創業沒有什麼創業經驗。什麼都不懂,單單有一腔熱血創業是遠遠不夠的,創業需要人脈,需要項目,需要大家的想法,多找幾個人一起合夥,比自己單幹要好得多。一個人難免有考慮不周的地方,合夥創業可以集思廣益,減少問題。

2.創業需要大量資金,而一個人資金有限,全部投入風險太大。合夥創業人多力量大每個人可以少出一些錢,既減輕了大家的負擔又減少了風險。

3.但是大家都知道,合夥創業其實到後期合夥人之間因為利潤和職權問題容易產生矛盾。因此找合夥人的時候也要擦亮眼睛,排除不適合合夥的人。琳妹之前在微頭條寫過哪些人不能合夥,大家可以看看。

無論是和朋友或親戚合夥創業,其實都有反目的可能。琳妹舅媽和朋友合開一家幼兒園,剛開始合作得很好,一年分紅十萬左右,但是漸漸地,因為聘請老師和財務上的問題,兩人談不攏,舅媽分了三十萬,退出了。

說實話,我認為合夥創業容易出現問題,那麼如何避免呢?感情在利益面前很脆弱,別等出現問題再解決,最好在一開始就定好規矩,做好大家的分工,簽好協議。誰負責什麼,佔多少股份,都在最開始就說好。

琳妹認為和朋友合夥創業更好,儘量在創業前做好準備,減少後期合夥人的矛盾。


我是創業行動家 琳妹,以上是我的觀點,也希望您能夠留下您的觀點。


創業行動家

這個問題對於我來說多多少少還是有些經驗,可以簡單的說說,希望能給你一點幫助。

如果是投資不大,就擺個地攤,開個小飾品店,等等投資在5萬以內的,自己一個人足夠了,畢竟經營這種東西不需要太多人手,也沒什麼技術含量,剛開始做的話,收入支出沒什麼經驗,完全是走一步看一步,利潤不是第一位的,重要的是鍛鍊自己,積累經驗,學會與顧客打交道,學著控制成本。再就是剛開始做,如果收入還可以,那麼合夥的話,都能分到錢,還是比較愉快的,要是收入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或者一直在貼錢經營的話,時間稍微長一點,合夥人之間的分歧就出來了,因為投資不多,估計有一方很快就會有退卻之心,或者對於經營方向產生懷疑,散夥的很快。

如果投資多點的話,建議找個合夥人。合夥人不光是要有經濟能力,還要求他社會經驗的水平跟你差不多,為人處世不可以太計較。太精於社會的你估計會吃虧,太單純沒有什麼社會經驗的對你沒幫助,還不如花錢請個人。不要說我太現實。合夥做生意談錢,本來就是個很現實的事。玩的再好的朋友,包括親戚,平日裡處的再好,一旦涉及到了經濟利益,一言不合就翻臉的大有人在。既然是初次創業,說明你對創業還沒什麼經驗可談,除非是從事你以前的行業,另立門戶,這個就另說了。

有個合夥人,風險和成本,還有付出的精力,都可以分擔,自己壓力不會那麼大。比如開餐飲店,前期工作,找房子,找貨源,找人手,分工合作,相信兩個人總是比一個人的效率高。再就是開業以後,一個負責店裡的事務,像產品質量的把控,店鋪的資金流動,人員的管理調控。另一個負責採購,跟各個監管部門打交道,廣告宣傳等等。看起來就一個店鋪,需要操心的事多了去了。一剛開始個人做總有顧不周全的時候,這時候有個合夥人,雖然收益需要分享,但絕對划算。特別是那些憑自己一技之長開店的,你可以自己專心攻技術,使自己的產品可以在同行裡脫穎而出,合夥人專門負責其他事務,打好輔助。這樣互不干擾,各取所長,又互相扶持,大家共贏。

總之,一起合夥做生意,就必須各有所長,可以獨當一面,讓合夥人覺得你不可替代,在計算收益的時候不會跟你斤斤計較。要是你自己太low的話,還需要努力進步了。大家既然有心合作,你總不能讓人家覺得你是在拖後腿吧,要是人家對你的能力不認可,那麼分紅的時候就談不上愉快了,散夥也是遲早的事


陳鍋鍋有點2

《三國演義》開篇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創業的過程中選擇合夥也要面對散夥,只不過每走一步需要做好計劃,我結合我創業的經歷分享一些心得體會。

一、合不合夥

對於初次創業的人來說合不合夥就像哈姆雷特那句:“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a question.”那樣模稜兩可,因為這是一道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我個人建議可以考慮如下幾點:

1+1>2

合夥是以共贏為出發點,換句話說滿足雙贏還要多贏;合夥就是把各自的優勢結合起來,我把這比作變形金剛裡面的組合金剛。所以選擇合夥人要優勢互補,能力最大化。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朋友不合夥、志不同道不合不合夥、更不要為了不孤獨而去合夥。

歸根到底,創業是一個人的旅程,合夥人只是沿途風景,每到一個地方都會有不同的風景,即便多年後重遊相同的景點,也可能物是人非。

二、如何合夥

前面說過朋友不合夥,原因很簡單感情與金錢是兩條平行線,好朋友可以無償幫助你但一旦將利益綁定在一起,再好的朋友也有陌路的一天(也不排除例外,但這樣的朋友可遇不可求,畢竟拿友情當作賭注是弊大於利的)。

1. 股權清晰

既然要合夥做事,就需要在一切運營之前將股權結構劃分清晰,這對於日後的管理與運營是至關重要的;

2. 分工明確

合夥人在企業內部也擔任具體角色,事先一定要明確具體的崗位職責、部門職能等;

3. 醜話說在前

創業是九死一生的事情,合夥經營不一定有幸成為生還的企業,合夥之前一定協商好創業失敗如何收場或捲土重來,尤其是對於經營途中需要轉項的情況如何處理(這時候很容易意見不統一)等都需要明確講解。

另外,合夥人比結婚對象還不好找,婚姻不幸可以離婚,但合夥人不利可不只是散夥那麼簡單。

配圖來自網絡,一個畫畫的非專業的專業HR聊的不只是藝術。


艾米Whisky

感謝平臺提供機會!

簡單談談我的第一次創業經歷,希望幫助到有夢想的大家!

14年大學畢業,和兩個鐵哥們,放棄了優厚待遇的穩定工作。三個人商量南下三線城市,尋找創業機會,由此三人合夥創業開始了,剛到這個城市,三人分別先找了各自不通的工作,一個做醫療器材銷售,一個到一建材市場學管理,我到一個廣告圖文公司學業務。因為三人約定,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有了自己的沉澱後合夥創辦一個網絡公司。對,第一次真正的合夥創業是一個網絡公司!

三個人在各自的崗位努力學習,八個月後,一次聚餐,決定時間差不多了,可以出來幹了。於是,第九個月時,分別辭職開始了網絡公司。剛開始每個人都很努力,很積極。三人分工開始的準備工作,一個負責找辦公場地,一個開始接洽網絡技術,一個負責辦理公司各種證件。一個月時間三人湊起來的五萬多月已用去大半,好在公司各種進度順利,成立了當地最大綜合信息網!服務器是租用的,核心技術是北京總公司提供。

剛開始三個人,一個主管全局,其他兩個就跑業務。慢慢的過了兩三個月,網站有了收入,業務也逐漸多了,三個人不夠忙,開始招人!剛開始招了三個大學畢業生,一個技術,兩個業務員,經過簡單培訓還算可以。只是網絡產品,收入不很穩定!最好一個月收入過三萬六,最差一個月沒一單,就這樣基本維持收支平衡的過了一年!

然後第二年問題出現了,從16年開始,網絡市場一下子感覺飽和一樣,周圍出現好多家網絡公司。業務量大大下降,業務員首先沒了信心,接著我們三個也覺得該轉型了。生意不好,各種問題就來了,三個人的管理問題,財務問題,暴露出很多缺陷,以前彼此的信任似乎都岌岌可危!好多事不能意見統一,就這樣三個月後,公司在處理了所有老客戶的問題後解散,倒閉了…

現在三個人有做水果生意的,有進國企上班的,而我繼續了之前的事業,雖然賺不了多錢,人到自在,比上班強

希望能幫到大家,後續分享,如何把一個倒閉的自己的網絡公司再次獨自運營起來!

謝謝!


敢說敢做的小夥

“創業”是每個人都有過的理想或正在設計或正在籌備實施又或者已經挽起袖子使勁幹起來了!

我想一個真正認真想過創業的人,他對於“初次創業是一個人、還是和朋友合夥好?”這個想法一定糾結困擾過、迷茫無奈過。

先分析一個人創業:

1、充足的資金(這是首要前提,老話說得好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2、自己熱愛的項目(創業創業,沒有激情何來締造自己理想榮耀那一刻)

3、自己能否全身心撲在自己的項目上。(好多朋友通過努力付出搭起了自己的舞臺,拿開餐館舉例,有的老闆全權委託給所謂的大堂經理或親屬,您要知道如果自己不親歷親為,您不在的時候有些沒有責任心的人會如何麼……)

VS

和朋友合夥:

1、如果項目過大,合夥是不錯的選擇、分擔資金壓力的同時,也能保證後續資金的補給,畢竟創業做買賣,意料之外的資金輸出必不可少。

2、合夥合夥、最好是志趣相投有共同目標,創業之前無論關係再好,也要用合同白紙黑字說的明明白白才是,否則……業難創……友誼盡!

3、制度完善的情況下,按制度執行,幾個朋友親歷親為、群策群力、是不錯的選擇。


七無道

你好,我是做財務這一塊的,經常跑工商和稅務,說說我遇見的合夥人股東之間發生事情。

很多註冊公司股東之間的關係,不乏有朋友、親戚、家人、上下級等,不管再好的關係都會出現問題。有一個是父子的,兒子偷偷把他父親的股權轉讓給自己,過了很久在辦理下一次業務的時候才發現。另外一個是公司老員工也是領導,老闆和這個老員工重新組建一個新公司,新公司註冊不到兩個月,註冊公司流程還沒有走完,不知道什麼原因,老員工離職了,能聯繫上就是不配合註銷,給公司帶來很多麻煩。這樣的列子數不勝數。

現在註冊公司就是手裡有閒錢,好的項目,幾個人一拍即合就註冊了公司,能做久做強做大沒有幾個。



你初次創業各方面都已經考慮了,才下定決心創業。當然還有很多方面不足,找幾個合作伙伴,來分攤風險,補充你的不足,利用合作伙伴關係,都是可以的,前提是你的項目來錢快,很快見到收益,且有持續性,遲遲不見收益,不然八成你們合作不下去。


一個人創業就是風險大、累能否成功就看自己。選擇合夥還是一個人還是根據你的綜合考量,沒有什麼方法能讓你合作伙伴長久下去,人總是在變,事情也在變,也有可能你自己堅持不下去。


選擇性回憶

但是,在創業初期,如果有人能一起並肩作戰,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夥一般就是硬件合夥(人力含技術、場地)和資金合夥。不管是哪種合夥方式,建議在初期就定好“規矩”,就是老百姓經常說的“先小人,後君子”。

至於規矩也很簡單,一是話語權,二是利益分配(當然也包括風險承擔)。話語權就是在重要的事情上,誰說了算,這個很重要,尤其是兩個人合夥時,最容易出現問題,如果是三個人及以上單數,相對這個問題就好解決一些,但也一定要明確“話語權”,也就是徵求多數人的意見,和少數人商量,一個人做決定。

利益分配(風險承擔)也必須明確,有一個笑話是這樣的:小夥子和朋友一起擺攤創業,兩人共擔進貨費用,朋友主見多一些。第一天盈利179元,兩人在飯桌上商量如何分配,小夥子心直口快,“咱兩這事情,你付出多點,我也不講究,就把零頭79給我,100給你。”兩人吃完喝完,小夥子還不忘再追加一句“以後咱們的利益就這樣分配,我拿零頭就可以了”,接下來幾天都在一百七八徘徊,倒也安寧。結果有一天,盈利是330元,朋友徑直給了小夥子30元……

所以,不論是和朋友還是和親人,生活歸生活,關係歸關係,工作歸工作,利益歸利益,只有明確了規矩,拿得多的心安理得,拿得少的心甘情願。這樣才能利於事業的發展,不然整天玩著“攻心計”,那根本做不成事情。


平談常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