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試點“小學早上推遲上學”你怎麼看?

2018年2月12日,浙江省發佈“浙教基〔2018〕11號”文:

浙江全省試點“小學早上推遲上學”你怎麼看?

浙江省作為全國的教育大省教育強省,其一舉一動必將成為各地學習效仿的榜樣。

關於浙江省的小學早上推遲上學的規定我詳細的看了一下原文並且轉發過來,全文我會附在我的回答最後。

在我看來最重要的幾點如下:

1、推遲到校、上課時間。

規定要求小學應當適當推遲學生到校時間。小學一二年級到校時間不得早於八點,上課時間不得早於八點半。

我孩子的學校是不得早於七點五十,說實話,挺好的!早上不再是那麼的忙碌了。唯一的問題我想就是去如果父母是八點半上班,可能送完孩子之後上班就很有可能遲到了。不過畢竟孩子們在早上尤其是冬天的早上能夠多睡一會還是挺好的。

浙江全省試點“小學早上推遲上學”你怎麼看?

但是如果說推遲到校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孩子們每天睡足10個小時,我個人認為這個有點一廂情願了。

在我看來,影響孩子睡眠的並不是早起或者晚起那半個小時,而是晚上孩子們能幾點睡!

浙江全省試點“小學早上推遲上學”你怎麼看?

我記得我們小時候是玩累了才睡,而現在基本上應該是學累了才睡的吧!孩子們之所以睡眠不足,一方面是學校作業量比較大,另一方面是父母對孩子無論是基於什麼因素,總得來說教育投入越來越大,輔導班、課外補充……這些才是影響孩子睡眠的主要問題,而這些問題的背後是因為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幾乎所有的父母都會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路重點直到考入一所好的大學。極少數家長會在孩子小學的時候就說“無所謂,以後學個技工就行了”。而各種擇校、優中選優的體制下,孩子不拼,家長不拼,是不可能的。事實上,拼的輕了都是再“退步”……


在這個背景下,我覺得“保證10小時睡眠”對於絕大多數家庭來說,僅僅是個美好的奢望罷了。

2、強調國家規定的每天在校時間不超過6小時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當初這個規定是怎麼出來的?我去過沒記錯的話都是減負惹的禍。專家呼籲減負,父母呼籲減負、社會輿論導向性的呼籲減負……於是出臺了縮短在校時間的規定。好嘛!事實上的結果呢?原本在學校兩節課可以寫完的作業回家三個小時寫不完,還抱怨作業多;原本放學回家就沒啥事兒了,現在出了校門就進輔導班;原本還能跟同學、朋友們在學校活動活動,現在放學就開始雞娃模式……到底有沒有減負我想每一位父母都會有體會吧?

現在反過來了,又有很多的聲音希望學校能夠給孩子們開“託輔”,希望孩子放學不要這麼早,願意就在學校讓老師看著寫作業啥的,醒醒吧,就目前政策來看,誰也沒有這個權利,除非國家把規定改了!

不現實!

根源問題跟我前面所述一樣,沒有多少家長願意“賭”孩子的未來。人能更願意相信“努力了不一定沒有回報,而不努力一定沒有!”

3、其他

什麼長短課啦,關於早晚自習啦,開房圖書館、體育館、閱覽室了之類的規定,看看看就行了。

浙江全省試點“小學早上推遲上學”你怎麼看?

可能對孩子們來說影響最大的是不允許寄宿學校晚自習組織走讀生上,這點雖然表面看似減負,但是我覺得絕大多數家長更希望孩子們能去上自習!!不信可以調研一下。

總結一下,我覺得以浙江教育廳的水平,不會只拋出真的一個文件就算了,這應該是整體改革的一個前奏,後續應該會有更為細緻更為完善的改革措施,我們拭目以待吧!

下文為規定全文:

浙教基〔2018〕11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近年來,我省多地在小學實施早上推遲上學改革,受到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各方的普遍歡迎和好評。為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頒佈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小學上學時間,保證小學生充足睡眠,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現就在全省範圍的小學施行早上推遲上學工作(以下簡稱推遲上學)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遲上學的積極意義
推遲上學,是堅持以生為本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的重要改革舉措。推遲上學,能確保小學生每天有10小時充分的睡眠時間、充裕的早餐時間、從容的上學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能更好落實幼小銜接,優化小學生作息時間,保證學生精力充沛,提高學習效率;也是主動回應家庭需求,回應社會關切,緩解小學“上學早、放學早、接送難”矛盾,增進家庭親子交流,提升學生及家庭幸福指數,提高教育服務能力的民生之舉。
二、務實推進推遲上學改革
1. 試點先行,積極推進。2018年每個設區市應有至少1個縣(市、區)先行試點,在小學實施推遲上學改革,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再逐步推開。到2019年,各縣(市、區)均應在區域內部分小學或整體實施推遲上學改革。
2. 因地制宜,差異實施。各地各校要貼近學生、家長等的實際需求,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學校之間、年段之間可多樣化、差異化實施推遲上學改革。推遲上學可在小學低年級先實施,再拓展到小學所有年級;可在城區小學先實施,條件成熟的也可整體推進個性化實施。不同區域、不同季節,因地因校因時安排,不搞“一刀切”。
三、合理安排小學作息時間
1. 適當推遲學生到校時間。各地各小學可根據年段、季節等因素靈活調整上學時間,其中要求小學一二年級學生早上最遲到校時間不得早於8:00,冬季還應適當延遲。學校應設定學生早上到校的彈性時間區段,學生可以在學校設定的彈性時間區段內根據各自情況決定具體到校時間。彈性到校時間區段應清楚體現在學校的作息時間表中,接受各方監督。
2. 科學設置早上上課時間。繼續嚴格執行中小學不得早於8:00組織學生上課的規定,各地各小學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上午上課時間,其中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上午上課時間不得早於8:30。
3. 合理安排上午下午課時。在執行國家規定的小學周課時一二年級26個標準課時、三至六年級30個標準課時(每課時教學時間按40分鐘計)總量的前提下,各地各小學要按照《關於深化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教基〔2015〕36號)要求,科學論證,大膽創新,合理安排上下午課時及課時教學時間。在保證國家規定的教學時間總量的同時,借鑑寧波、拱墅、江山等地推遲上學的做法,小學上午可安排4個課時或3個課時,每課時教學時間可40分鐘或35分鐘,也可“長短課”相結合。
4. 規範學生在校學習時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小學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學生在校學習時間是指列入學校作息時間表、由學校統一組織、面向全體學生的教育教學活動時間,包括晨會、早操及課間操、大課間體育活動和麵向全體學生的社團活動、自修、作業整理等的時間,不包括就餐、午休和麵向部分學生的託管服務等時間。學校不得組織集體早自修,寄宿制學校也不得組織通校學生參加在學校的晚自修。推遲上學後,在不突破規定的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前提下,放學時間可相應延遲。
四、把握好推遲上學工作的重點環節
1. 全面調查充分溝通。學校實施推遲上學工作前要作充分的調查分析,向學生、家長、教師等群體作全面摸底,瞭解對推遲上學的普遍意向。認同度較高、條件較成熟的可實施推遲上學。實施前,學校需全面瞭解每位家長對推遲送孩子上學的接受情況,重點梳理部分家庭有特殊原因、不能推遲上學的學生情況。對確需早到的部分學生,學校應開通綠色通道,允許其適當提早到校,消除學生及家長顧慮。
2. 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學校要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制定推遲上學工作整體方案,方案主要應包括:學生家長教師調查情況、早高峰交通影響評估、作息時間調整安排、課程調整安排、早到學生管理及活動安排、門衛管理、執勤安排、安全保障措施、溝通宣傳要點、預估問題分析及解決措施等。
3. 妥善安排早上值勤管理。對部分推遲上學確有困難、需提前到校的學生,學校要安排好早上值勤教師,強化對早到學生的管理服務,切實負責好學生到校後的秩序維護、安全管理。做到學生到校時間有彈性,學校管理無盲區,保障學生進校有事做,做事有指導,全程有管護。
4. 妥善安排早到學生活動。學校在確保學生周課時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早到學生的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早到學生以體育運動、閱讀等自主形式活動,有條件的要開放體育館、運動場、圖書館、閱覽室等,也可以跨年級、跨班級組織學生開展體育、科技、藝術等社團活動,豐富早到學生的活動內容。推遲上學後,學校不得以各種理由變相要求全體學生提前到校,也不得拒絕有特殊情況的學生適當提早到校。學校不得在設定的到校時間區段進行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合作進行有償服務,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五、切實強化推遲上學的工作保障
1.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站在關愛學生、服務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加強領導,因地制宜,統籌協調,積極平穩有序推進推遲上學工作。學校要精心策劃,周密安排,認真組織好推遲上學工作,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課堂效率和教育教學質量。教科研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推遲上學後的作息安排、課程安排和教育教學組織的研究和指導。
2. 健全工作制度。學校要建立健全推遲上學服務工作相關制度,主要包括家校銜接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教師值勤制度、志願服務制度、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確保推遲上學服務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推遲上學管理工作可引聘符合相關條件的家長義工、志願者人士等參與,並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3. 加大宣傳引導。取得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各方的普遍認同是順利實施推遲上學改革的前提和保障。學校要通過問卷調查、召開家長會、致家長信等形式,掌握家長需求,主動答疑釋惑,凝聚家長共識,形成家校合力;要進一步統一教職工的思想認識,引導廣大教職工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創新意識,更加主動投身教育教學改革。各地各校要加大推遲上學積極導向的宣傳力度,傳播先進教育理念,爭取社會各方協同支持;要求真務實,不斷總結完善,如有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做好宣傳,形成良好的教育改革輿論氛圍。
浙江省教育廳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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