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師資格認定中,除了體檢證明和普通話證之外,思想品德鑑定表也是一項重要材料。今天Lucky老師就思想品德鑑定表中的熱點問題給大家解答一下。
什麼時候需要提供該表
申請人在網上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後,須在指定時間內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需提供思想品德鑑定表。
該表模版在哪裡下載
認定公告附件中下載:請大家關注各省各區教育局網站。
是手寫還是電腦打字
將模版下載後打印出來,用筆手填。(有的可以電腦打印後拿去蓋章,建議雙份準備雙份保障)
內容應該怎樣填
不多說了,上模版圖片一張,你應該能看懂的。(具體以今年公告為主哦~)
填好後找誰蓋章
(1)對於本市戶籍的申請人:若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由現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蓋章(無組織人事部門的單位可加蓋單位公章,僅單位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為有效);若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由本人人事檔案所在地職介中心、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填寫蓋章(居委會、村委會蓋章無效);
(2)對於持人才居住證的申請人:由本人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及現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並共同蓋章(無組織人事部門的單位可加蓋單位公章,僅單位人事部門或單位公章為有效。如本人人事檔案已轉入現工作單位,需由現工作單位出具檔案保管證明);
(3)對於工作屬人事派遣性質的,工作單位欄填寫派遣公司或具體派遣單位,並由與填寫的工作單位欄相一致的單位填寫蓋章;
(4)對於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由學校研究生主管部門填寫蓋章(如:研究生工作處或研究生院,其他單位部門蓋章無效);
(5)對於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專升本學生:由學校學生處填寫蓋章(院系或其他單位部門蓋章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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