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十堰市反饋督察情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4月14日至5月6日,湖北省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十堰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組於2018年6月20日向十堰市委、市政府反饋了意見。反饋會由陳新武市長主持,王忠法組長通報督察意見,張維國書記作表態發言。周水華副組長,督察組、省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人員,十堰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始終把保護一庫清水永續北送作為政治任務,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強化責任擔當,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水、氣和土壤汙染防治為重點,全面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一是緊緊圍繞保水政治任務,不斷創新環保工作機制。堅持生態立市戰略,初步形成了黨委管總、政府牽頭、部門各司其職的環保工作格局,基本建立了生態環境保護明責、考責、追責的制度體系,生態環保體制機制創新被列為湖北省改革十大典型之一。二是狠抓庫區生態環境治理,環境質量不斷改善。打好“源頭管控、轉型升級、重拳治汙”的“組合拳”,初步實現了“五河”水質改善階段性目標,丹江口庫區水質基本保持Ⅱ類,為保障“一江清水永續”、“一庫清水北送”做出了重大貢獻。三是大力開展生態建設,生態文明創建取得顯著成績。積極開展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和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創建,先後被納入全國生態文明建設試點,被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命名為全國重點生態功能區示範城市,榮獲“全國最佳生態保護城市”等榮譽稱號。四是落實環保督察整改,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得到解決。堅持高位推進,市委書記、市長等市領導親自帶隊一線抓整改,全市207個突出環境問題已完成整改205個,73件交辦信訪件已辦結70個,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幸福感、獲得感。

十堰市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群眾舉報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2018年5月13日,督察組交辦的環境問題舉報已全部辦結,責令停產整改6家,查封扣押5家,取締關停1家,立案處罰62家次423.1萬元,拘留3人,約談24人,問責5人,問責單位1家。

督察指出,近年來十堰市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當前其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依然存在,發展方式仍未發生根本改變,一些長期積累的環境問題還未得到有效解決,環境形勢依然嚴峻。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生態環保意識還需全面提高。督察組在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和下沉督察中發現,部分領導幹部對環境保護認識不高,重視程度不足,工作思路不明,督辦落實不夠,認為當地生態環境質量相比其他地方優勢明顯,又身處貧困地區,主觀能動性發揮不足,“等、靠、要”思想嚴重。如房縣、竹山縣在組織開展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工作過程中整改銷號不嚴;部分職能部門對環境保護工作落實不力,齊抓共管的環保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如市城市管理綜合部門對建築垃圾消納場(填埋場)缺乏日常監管,市住建部門對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及配套管網建設工作推進不力;環保重點工程如京能熱電聯產項目、城區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項目、神定河下游8萬噸/日人工快滲、泗河汙水處理廠5萬噸/日擴能項目等進展滯後。

二是水汙染防治重點工作推進遲緩。神定河、泗河尚未達到地表水功能區劃的水質要求,城區汙水管網收集能力薄弱,汙水處理能力不足,農業面源汙染依然存在。水環境質量季節性特徵明顯,汛期水環境惡化顯著。城鄉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問題凸顯,城鎮汙水處理廠建設及提標改造工作滯後,馬欄河流域沿線生活汙水未有效收集集中處理排入馬欄河,致使馬欄河口跨界斷面水質自2017年起多次不達標,竹山縣汙水處理廠至今未能完成提標改造工作。鄉鎮汙水處理廠管網建設不完善,部分運行不規範、監管不到位。汙泥處置能力不足,城鄉生活垃圾填埋場建設、運行不規範,存在滲濾液滲漏、溢流風險。

三是生態保護面臨諸多問題。小水電開發問題較為突出,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小水電站整治工作進展緩慢。自然保護區環境問題整治力度不夠,堵河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有17座引水式小水電站,至督察組現場核查時,17座小水電站均處於正常運行狀態。十八里長峽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違規新建養殖場,保護區內已申請銷號的突出環境問題整改不徹底等。城市建設工程生態環保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施工揚塵、噪聲、餐飲油煙等問題對群眾生活造成影響。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還存在問題,部分項目推進緩慢或運行管理不到位,現場督察發現茅箭區賽武當保護區內垃圾中轉站建成後閒置,營子村汙水處理設施人工溼地運行不正常,農村環境治理的長效機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督察要求,十堰市各級黨委、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深化綠色發展認識,始終堅持將“一庫清水永續北送”的政治責任放在首位,抓住“關鍵的少數”,統一思想,加強教育,進一步強化廣大黨員幹部的宗旨意識,努力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要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真正形成“各級黨委政府統領全局、環保部門統一監管、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格局。要切實推進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緊緊圍繞庫區水質保護這一核心目標,加快推進入庫支流綜合整治和城鎮汙水處理、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垃圾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紮實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強力推進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強化落實河長制,抓緊推進全市小水電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嚴格落實城市建設過程中各項生態保護措施。要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十堰市委、市政府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釐清責任,嚴肅責任追究。

督察強調,十堰市委、政府應根據《湖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將按有關規定向十堰市委、市政府進行移交。十堰市委、市政府要對移交的問題線索逐條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對涉嫌違法的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對涉嫌環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查處;對有關人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