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他們的權益,不應止於將“農民工”改作“進城務工人員”

他們處在主流的邊緣,卻有著令人不能忽視的數量。他們一直在被關注,生活卻一直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

進步與停滯

中國的二元戶籍制度,在城鎮化的大潮中,並沒能將城鎮與農村分隔開來。然而,觀念、利益與經濟狀況卻很自覺地補上了戶籍制度的空缺,成為了阻礙農村與城鎮融合的中堅力量。觀念的對撞,利益的衝突,加上經濟狀況的差距,使中國社會在城鎮化過程中爆發了許多矛盾。這些矛盾,往往就投射到了進城務工人員身上。

保護他們的權益,不應止於將“農民工”改作“進城務工人員”

中國戶口分為“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兩種

進城務工人員,是中國城鎮化過程中湧現出來的一類群體。從農村轉到城鎮的過程中,他們變成了特殊的中間派。他們擁有農村戶口,卻在城鎮生活;他們無法融入城鎮,卻也不願再回到農村。

夾在農村與城鎮之間,他們對自己的身份認知有著困惑,社會也不知該如何用舊有的定義稱呼他們。於是,“農民工”被髮明出來。

保護他們的權益,不應止於將“農民工”改作“進城務工人員”

城鎮與農村的矛盾,加上他們的特殊地位,使進城務工人員在生活與工作中,遭遇到許多不公平的對待。人們離不開他們,卻不尊重他們。但隨著社會對“農民工”的認知深化,社會開始審視、變革自己。社會改變了自己對這個群體的稱呼,從“農民工”變作“進城務工人員”,從貶義到更中性。

這項變化,雖已是可喜的進步,但是進步絕不應止於名稱的變化。

他們是進城務工人員,但他們更是勞動者

不同於農民,進城務工人員雖說依然保留有農村戶口,卻基本脫離了農村的生產活動。投身於城鎮建設的他們,在很多時候,已經成為了《勞動法》所保護的對象。然而《勞動法》賦予給他們的權利,他們卻很少有機會可以享受。這其中既有用人單位的原因,也因他們缺乏法律意識。他們連自己的權益都不知道,又如何知道自己所遭受的是不法侵害呢?又如何用法律維權呢?

保護他們的權益,不應止於將“農民工”改作“進城務工人員”

他們沒有勞動合同,他們沒有社會保險,他們沒有帶薪休假,他們沒有8小時工作制。這些,不是他們應該遭遇的,也確實是他們所遭遇的。這時,我們不妨撕去 “進城務工人員”身上的標籤,讓我們還原其本質——勞動者,一類受到不公平對待的勞動者。

請不要再用“不努力”為“不公平”找藉口

很多人在談到“進城務工人員”遭受不平等對待時,總有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在他們看來,他們遭受到不公平對待,只因他們不努力脫離“進城務工人員”的圈子。

保護他們的權益,不應止於將“農民工”改作“進城務工人員”

有人講,世界永遠是不公平的。沒錯,這是必然的。但這句話是告訴我們自己要努力,而不是用來告訴別人要努力的,也不是用來給錯誤的事情找理由的。請明確一個基線,

不努力,也不應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不努力,不公平也不會變得合理。

將進城務工人員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歸責於他們的不努力,不就是一種將惡果歸責於受害者的行為嗎?這與那些女性被強姦時,大談衣著檢點的人沒什麼區別。


進城務工人員,只是普通的勞動者,不比其他勞動者高貴,也不比其他勞動者卑微。他們不需要特權,他們只需要與普通勞動者一樣。

保護他們的權益,不應止於將“農民工”改作“進城務工人員”

實現“進城務工人員”與其他勞動者的平權,應當做一些更實質的努力。從勞動保護到勞動條件,從工薪社保到休息休假,都是我們需要關注與努力的方向。國家既要保護“進城務工群體”中的個體,也要對整個群體傾斜一定的司法資源與立法關注。這不是特權,而是為實現進城務工人員能享受平等權利,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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