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兩個殘疾的男子是阿梅的兩任丈夫,他們住在一個屋簷下二十餘年。阿梅不僅照顧了兩個丈夫二十餘年,還撫養大了三個孩子。
圖為:第一任丈夫老王,他跟阿梅結婚五年有2個子女。但在結婚第三年的時候在挖土窯的工程中被塌方壓斷了腿
在老王殘疾後,阿梅要撫養一家人,老王實在看不下去,逼著阿梅離婚。後來阿梅的二任丈夫老尹願意跟阿梅一起撫養老王和他們的子女。
老尹跟阿梅結婚一年後,有了他們的女兒,本來日子要開始慢慢變好了。但天有不測風雲,老尹在跟阿梅結婚5年後不幸摔斷了脊椎骨。
這張民事調解書上寫著老尹的承諾,自願承擔撫養阿梅前夫與其兩個子女
兩任丈夫癱瘓後,全家都重擔就壓在了阿梅的身上。她每天要照顧兩個癱瘓丈夫吃喝拉撒,還要做家務,餵豬等
兩個丈夫的房間挨在一起,這樣可以方便阿梅照顧
老王和老尹的殘疾證,他們家的經濟來源只有低保和子女在外的打工賺的錢。而兩個人一年的醫藥費就要2萬塊
為了減輕家庭負擔,老王平時會出去撿垃圾,或者修自行車
對於阿梅來說,現在的苦她都不說什麼,但是他最擔心的是自己老了以後,兩個癱瘓的丈夫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