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20小时,影视人的劳动难道如此廉价?

最近,厂长身边的朋友都炸开了锅,起因是一位导演的朋友圈。

在这条朋友圈里,这位导演指出了目前影视行业中几乎被“默认”的超时工作,控诉电影行业对工作人员缺乏基本的尊重。

“我们都对自己说,连续通宵拍摄可以,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没问题,大家不都是这样。于是这个行业越来越不把基本的人道当回事,不对不可以的事说不,美其名曰为了创作。”

连续工作20小时,影视人的劳动难道如此廉价?

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同行都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对这位导演表示支持,从自己做起,“不规矩的组不去,不讲究的戏不接”,也有人表示,“没用,现实情况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厂长有很多朋友都是影视工作者,所以知道在这一行里,超时工作确实很常见。虽然《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等等,在影视行业里只能一笑置之。

约一位剪辑朋友吃饭,约了一个月都没约上,凌晨翻朋友圈,发现她还在剪片子,“时间很赶,一周内就要交付,没办法啊”,电话里朋友疲倦地叹口气,仿佛隔着听筒都能看见她充满怨念的黑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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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在剧组吃饭

连续工作20小时,影视人的劳动难道如此廉价?

你在剧组吃饭

“中国大部分的剧组,工作人员吃饭都是蹲在地上的,24小时连轴转都是正常现象!”

厂长和身边的朋友也聊了聊,听他们吐槽自己所在岗位上的各种不合理,激动得几乎当场掀桌,国内影视行业中存在已久、习以为常的怪现状,也纷纷浮出水面。

一位制片朋友告诉厂长,在国内的广告圈,因为价格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工会规范保护,品牌方会把自己的广告业务代理给多家公司,以“比稿”的形式选择出成本最低的一家。

连续工作20小时,影视人的劳动难道如此廉价?

这就迫使制作团队为求生存,不择手段压低成本,做预算时拼命挤压进度,压缩制作周期,强迫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因为一旦机器开始运转,每分每秒都是钱。

在国内,设备的成本、场地的成本、演员和工作人员酬劳的成本都是按天计算的,多一天都是不小的数目,三天的工作量如果压缩成两天完成,成本会大大降低,案子才会更有竞争力,“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严重破坏了行业生态”,不仅如此,还常常出现打着比稿的幌子骗稿的情况。

另一位影视圈资深前辈则表示,加班加点,很多时候也是由职业规范的缺失、团队本身不专业造成的,经验不足、计划不周、前期准备不充分,在开拍前许多东西都没有落实到位,导致到了片场需要逐个处理,某一职能的失误、某一环节的拖延,都会影响进度,导致整组需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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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导演补充道,甲方瞎指挥的情况也会造成进度的拖延,“最让我崩溃的一次是,一个片子里有逆光的镜头,人物是剪影,客户看了说,‘嗯这个镜头好看,但能把脸提亮一点吗?”

还有一位在某自媒体供职,职能集合了创意、编导、摄影、出镜于一身的朋友透露,影视从业者薪资普遍过低也是引起这些行业怪现状的因素之一。

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大量人员涌入影视行业,导致竞争非常激烈,许多人都在争夺一个岗位的情况下,自然会出现“你不干,有人干”的情况,对从业者的劳动缺乏尊重,影视行业工作者常常一人身兼多职,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加班加点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然而,这样连续超时工作,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吗?我们每天挂在嘴边的影视工业化,难道必须以压榨个体为代价?以创作为名的透支生命,究竟值不值得提倡?

我们不妨以《唐人街探案2》为例,浅析中美两国影视行业工作方式的异同。

连续工作20小时,影视人的劳动难道如此廉价?

据《唐探2》的摄影指导杜杰在一篇专访中介绍,由于影片涉及到在美拍摄的部分,美国的工作签证又非常难以申请,导致杜杰必须在当地组建团队,这就要求他必须非常了解美国工会电影的文化,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准备工作全部落实。

“如何拍摄,如何执行拍摄计划,拍摄细节讨论、技术复景(之前在国内已经做了整部电影的分镜头),制定相对准确的拍摄计划。因为在美国拍摄要求非常严谨,已经定下的拍摄计划,很难再进行更改。

如果申请了拍摄某个工作范围,在拍摄时基本只能拍摄这个范围,不能进行现场更改。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很详细的拍摄计划,而且如果没有这些,是没有办法做出预算及周期表,这些在美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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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复景的时候,我们会带上我们部门的灯光师和机械组长,去确定已经申请下来的可以拍的“景”,探勘现场使用什么样的设备,这个区域能够使用什么样的灯,怎么控制现场已有的灯具,灯光预制准备哪些,具体每个位置放什么型号的灯具(这点和国内很不同,他们要明确的指令,你和他们说要个什么感觉不可以的)、要拍摄哪些区域,哪个区域是准备的区域,安全事项,工作时长是多少,场地规则是什么,等等事无巨细。与上面工作同时进行的还有之前谈过的工作人员去签合同、试片、试片DI,确定摄影机、出详尽的器材清单等等。”

他还特别提到,由于工会规定了工资标准,在制定计划时必须考虑到工时因素,“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不能超过12小时的,因为在纽约拍片最大的问题其实就是太贵。”

连续工作20小时,影视人的劳动难道如此廉价?

“工会电影是根据预算来区分等级的,从低到高大概分三个等级,《唐人街探案2》可能是制作规格最高等级里最低的级别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需要执行最高级别的工资标准。”

“工作人员都是以时间计酬,超过12个小时会带来成本的直线上升。举例来说,工会的要求是工作时间8个小时以内,假如某人薪水是100美元/小时,超过8小时,在12小时以内,是150美元/小时。如果超过12小时翻双倍,就是200美元/小时,如果超过13小时,薪水还要再翻。如果占用了吃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的薪水还需要另算,所以,一旦超时,这是非常非常恐怖的事情。而且每个工作人员在完成这个这个时间段工作之后,必须要有1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另外,在美国的工作是周一到周五,如果周六加班,薪水是1.5倍,周日是2倍,周六日加班是特别不合算的事。所以对于这个项目来说,最贵的就是时间。”

连续工作20小时,影视人的劳动难道如此廉价?

工会以这样的方式,既保证了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劳动得到足够的尊重,也对团队的效率和计划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才是推动影视工业化进程、加速影视行业进步的动力。

当然,罗马非一日建成,影视从业者权益保障、制度完善,任重而道远。然而可喜的是,我们身边并不缺乏意识与行动上的先行者——

“我一直在遵守广告16小时,电影14个小时的制度,超班按照每三个小时一个班来算。这样制片在做预算的时候就不会拼命挤压进度,除非特殊情况才会强行超班”,一位导演朋友如是说。

虽然我们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好莱坞的标准,至少说明影视行业超时工作的问题正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也希望更多的从业者朋友能从自身出发、为自己的权益争取!为创建更好的影视工业环境发声,对不可以的事情,坚决说不!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创作者在创作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才能更专注于创作本身,真正用作品来打动观众、打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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