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新工人入場安全生產教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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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在沒有防護設施的超過2m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時必須繫好安全帶。

4、 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8、特殊工種(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後,方準獨立操作。

9、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0、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誌、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安全員同意,並及時恢復。

11、注意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設立的防護措施及明顯標誌。

12、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料、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中思想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3、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杆上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14、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5、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軋頭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並拔除圓釘。

16、砌牆斬磚要朝裡斬,不準朝外斬。防止碎磚墮落傷人。

17、工具用好後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8、不準在井架內穿行;不準在井架提升後不採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後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且切斷電源。

19、腳手架上霜、雪、泥等都要及時清掃。

20、腳手架兩端間要扎牢,防止空頭板(竹腳手片應四點扎牢)。

21、腳手架超載危險:砌築腳手架均布荷載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kg,即在腳步手架堆放標準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側高。20孔多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四側高,非承重三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許二排腳手架上同時堆放。腳手架連接物拆除危險;搭、拆腳手架井架不繫安全帶危險。

22、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掛梯上部要掛牢,下部要綁紮;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2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高血壓、貧血症、嚴重心臟肺病、精神症、癲癇病、深度近視眼在500度以上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對架子工、起重工等從事高空作業的工種人員要每年體格檢查一次。

24、在平臺、屋沿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繫好安全帶;

25、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

26、在平臺等處拆木模撬棒要朝裡,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墜落;

27、遇有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應停止室外作業;

28、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

29、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

30、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綁紮圈樑、挑梁、挑簷、外牆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檯和張掛安全網。

31、澆築離地2m以上框架、過樑、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並架設安全網。

32、支模、抹灰、砌牆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33、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在高處外牆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繫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進行各項窗口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於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繫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34、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工作。當必須在回轉半徑以內工作時,應停止機械迴轉並制動好後,方可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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