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弟弟無證駕駛 冒用哥哥身份“頂包”被查獲

警示|弟弟无证驾驶 冒用哥哥身份“顶包”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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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林市荔浦縣一男子無證駕車遇交警查車,冒用有駕照的哥哥的身份信息來應付。且不說兄弟倆相貌有差別,他竟然連哥哥名字都寫錯,結果被交警當場識破。5月29日,該男子因酒駕和無證駕駛被罰款共計2500元。

警示|弟弟无证驾驶 冒用哥哥身份“顶包”被查获

5月25日晚上,桂林市荔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縣城荔桂路設卡開展酒駕、醉駕、毒駕統一夜查行動。當晚11點左右,一輛海馬小轎車被民警攔了下來,駕車的是名青年男子。民警對他進行酒精測試,結果為50m 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該男子無法出示駕駛證和身份證,理由是放在家裡忘了帶。關於自己身份證的號碼,他表示不記得了。民警依法對他的小轎車進行扣留,並讓他在扣車單上籤了字,囑咐他本人攜帶駕駛證和身份證原件來大隊處理交通違法。

警示|弟弟无证驾驶 冒用哥哥身份“顶包”被查获

5月29日上午,那個駕車男子持駕駛證和身份證原件來到荔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處理交通違法的窗口民警一眼便看出證件上的照片與駕車男子相貌不符。但面對民警的疑問,該男子堅稱駕駛證和身份證就是他本人的。可是,民警緊接著又發現,他在扣車單上籤下的名字和證件上的名字也不同。

經過民警進一步核查,該男子承認駕駛證和身份證都不是自己的。該男子姓賴,賴某交代,他沒有駕駛證,面對民警查車,他想到自己哥哥有駕駛證,便向民警報了哥哥的名字,在扣車單上簽字時也籤的是哥哥的名字,一緊張還把哥哥的名字寫錯了一個字。要不是民警發現,他都沒有察覺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於賴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的行為,民警依法對其合併處以共計罰款2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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