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把湯餵食給嬰兒,燙傷後責怪餐廳沒有提醒湯太燙,對此你怎麼看?

廣西水歌

婦女把湯餵食給嬰兒燙傷後之後,責怪餐廳沒有提醒湯太燙,這就是碰瓷,明目張膽的碰瓷,無理取鬧的耍無賴。



耍無賴碰瓷最近也是一項生財之道,很多人都指望它脫貧致富呢,若是計謀成功一夜暴富不再是傳說。再加上這種行為投資成本為零,無本萬利。因此,碰瓷的行業正以勢不可擋的姿態向全國蔓延。不久的將來,人人都會學到這種技能,奔小康也是指日可待。


如今世道都變了,春天下冰雹,冬天現酷熱,地上到處都是坑,一不小心就變成遍體鱗傷的一無所有。人與人之間除了利益還是利益,事與事之間也都是交易中的交易。看人下菜碟,看權舉酒杯的事情已經不再遮遮掩掩羞恥,睜眼說瞎話,顛倒黑白,指鹿為馬已經成為一種時尚。

扯得有點遠,話歸正題,此婦女明顯碰瓷,湯熱不熱,你作為孩子的監護人難道不用先試溫度嗎?出了問題就訛詐餐廳實屬蠻不講理。老人摔倒可以碰瓷扶人者,就餐出事可以碰瓷的生意者,借錢不還可以碰瓷那個講義氣的大傻逼,難道你出門崴腳碰瓷土地?不小心感冒碰瓷空氣?恐怕你是投訴無門、撒潑無地吧! 此種行為也給有關部門上了一課,嚴懲碰瓷不容在哼哈了事!



只要給碰瓷者帶上了緊箍咒,也就是杜絕了歪風邪氣的蔓延,有了正義的保護傘,讓好人好事者也可以放心大膽。我始終相信這個社會上還是好人多,淳樸善良還是許多人從沒丟下的本性!


文蘊

作為服務行業,餐飲業服務培訓中一定有這一條!員工未給予顧客提醒,員工是做錯了!

在此暫不討論顧客對與錯,只從服務方考慮改進服務品質,讓意外少發生,提升顧客滿意度。

從常識來說,有一些湯類不易判斷是否過熱超過人能忍受極限,比如雞湯。有不少人就沒在意被燙過。

在餐飲業服務培訓中,對於易燙人的食物,標準做法:上菜時一定在口報菜名後,立即作出食用提醒:小心燙傷,請涼後再食用!(此為人之常情,作為服務方更有責任提醒,你的家人也曾多次這麼說,我相信!)

(坐飛機進艙門,沒聽見空姐說:歡迎光臨,請注意腳下!,高鐵廣播:請看管好各自貴重物品,是同樣的風險提示,還有很多!這不是汙對方智商不足,是善意請勿多想)

廳房內服務員看見不妥時應立即上前提醒,對直接飲食燙食給予勸阻。大廳服務員隨機走動,沒注意也有情可原。

追加後記:

我在評論區發了附加說明,可能是摻雜在多人的評論中不顯眼,少有人看見,反覆讓我確認該婦女是傻瓜、自己沒有育兒經驗、亂怪人(該打還是該殺?),還是有人不依不饒,甚至有個女子看到了我的附加文,還要說服我,且說我三觀不正(不加評論),等她有了自己的孩子體會一孕傻三年是怎麼一回事吧。

我只好把我的看法提到正文之下,公示。

我是這麼想:

一、誰沒有做過傻事? 誰沒有寫錯過字?沒有夾過手?被燙過?碰撞過頭?弄傷過手指? 炒菜多擱過或少擱過鹽? 出門沒帶鑰匙手機? 雨雪天跌一跤? 按錯過電梯樓層??誰沒有? 如果不承認,我只好說你是極品!!!百萬無一!! 上個月新聞稱高鐵上夫妻丟了三個孩子,我看是傻極了!可是不該丟的,就是有人這麼粗心!

二、對於出了意外怪別人怎麼看

設想一個場景,你約人逛街,到朋友家找到她一塊出門,走到半道,朋友說“呀,灶上的火忘記關了!”,她會不會再說一句“你怎麼不提醒我一下?”,這場景熟悉嗎,在公司、在學校、回家的路上,很多人遇到過不? 你會怎麼答?

1、 呀,糟糕,我也忘記了,不好意思!

2、 啊,你是傻瓜啊,出門關火是常識啊,這都不知道,你怪我啊,怪得著麼?

朋友,你選哪個回答啊? 想繼續做朋友選1,是吧 ,在大庭廣眾下你選2,那兩人當街各奔東西吧,從此是路人。你會選2麼

在此情景此情,需要你告訴她常識嗎? 你應承下說句不好意思,她能真怪你麼?

三、那位婦女為什麼會怪服務員沒有提醒

我想法是,一位婦女剛有了孩子對日常的認知確實有點遲鈍,也許晚上帶孩子、睡不好,日常注意力只在孩子身上,對周遭的事物反應慢,常說的一孕傻三年,就是這意思。

對於臺子上的熱湯沒注意測試溫度,也許是與人說話、也許是看手機,也許…..反正是粗心,猛然出現的意外,一下子失去主張,抬眼看到服務員(救命稻草抓一下)就下意識得轉移過錯,慌不擇言,對於失了方寸的母親,我理解,也希望大家也能理解。

(一桌人都沉默!都沉默!沒人站來說,沒人站去來說,怪我!)

我相信不是出於她的本意,她只是心急未考慮周詳脫出而出的錯話。

四、店家服務員主動認錯有必要麼

顧客出了傷害意外,店方處理不好,麻煩的要命。 如果當場客人中有人主動表示與服務員無關,就像評論區網友一樣,服務員就表示關心下給一些必要的幫助,就沒有後面的事,大家就沒這聲討這回事了。可是現場婦女的同桌都不出聲都看著服務員,大家想,那服務員該怎麼辦?

1、 像網友一樣說“這湯本來就燙,給孩子喝不知道手背試下下,不會帶孩子啊!!

2、 對不起,是我們的失誤,請原諒。。。

選第1種,雙方就是吵架或幹架的前奏,不用我說,大家順著話頭指責的話脫口而出,這場酒席,大家還有心情吃得下去嗎;

選第2種,給在座的顧客一個臺階下,讓請客的和被請的客人少一些尷尬,化解這一場本不該有的事故。

請相信我,店家這麼做是各種方案的最佳選擇,如果不這麼做,顧客方與店方算開撕了,熱鬧的場景一定上本市新聞,店內各種情況都可能有,搞不好警方出面,那店家的當天生意完蛋了。

根據傳播理論,無論店家的好與壞,口碑會傳遞5次,也就是說一桌10個人,會向不同的人傳播這個店家如何服務差,成何級增加,即31250(10*5*5*5*5*5)人將來不會來店消費。名譽與金錢損失相比較,店家寧可取其輕!


給較真的客人賠個不是,送個菜、送盤水果、打個餐費扣等。看官能明白不?

五、這種事前提醒是必須的麼

我從服務方考慮規避這場事故的建議是,服務員在遞上熱湯時,加一句小心燙。是一個善意的提醒,是一個優質服務的細節,不知道怎麼觸動了什麼人的神經,一再表示是對他本人智商的侮辱。難道你們從來不說從來沒有聽過別人這麼說?? 家裡人端上熱湯沒說過“小心燙!”,遞給你工具沒有說過小心劃傷手之為關心的話? 我真是不信。

如果服務員一句提醒給某位顧客避免了粗心傷害,那不是皆大歡喜麼,為什麼有人這麼執著認為提醒是汙人智商,我不知道,他有沒有人情世故,從沒有聽過相似的好心提醒麼?那可真是方圓千里、奇葩一朵!

有一個網友看了我的文,對我冒了句【深井冰。廢話】(原文),我真無語,五個字錯三個。我只好回一句【山裡孩子,原諒你】(原文),這位不服又追來一句【沒文化沒素質的渣,省省吧】(原文),我沒回,五個字能錯三個的人說我沒文化? 起碼我表現出教養吧,可你當我不會罵人麼?

六、大家為什麼不能理解下那位媽媽的心情給予寬容

在評論區我一整天給評論回覆,許多人極刻薄,什麼沒腦子等指責話語脫口而出,一位叫小乖的女子(估計沒孩子)不依不饒地認為那位媽媽應試喝一下什麼常識類的話,讓我很生氣,在那場景下:媽媽抱著哇哇大哭的孩子,飛著眼淚,你坐在邊上說教常識??說她沒腦子?咹?

對於坐桌邊的你這樣指責你的朋友閨蜜? 你們這樣指責你的姐妹?她的丈夫會不會抽你耳光?我會!


那位媽媽已是痛苦不已,這麼多人指責她傻白,能挽回孩子傷害麼?

她不知常識,孩子活到今天?

多番幾十人指責她,她想不開再發生意外,

你還會說活該麼?混帳!



你的朋友你不指責,不認識的就可以? 這個問題有不少麻麻回答過,她們中我有問過這個問題,回應說該指責,閨蜜也不例外!

你是否也認為祥林嫂的阿毛被狼吃了活該,自己做媽沒看好孩子,活該!話該?

還有一個網友和我調侃,說幫親不幫理,意思是如果是她朋友她就和店方鬧,如不是就指責那位媽媽! 做人做到這樣,兩面三刀,

道德何在?

公平可有?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好了,我的觀點表達完了。 一篇小文,追加成了論文,是我沒想到的。

追二再記:

終於明白小乖說三觀不正的出處,原來是其癔想到了那位媽媽向店家索賠!哪有“索賠"兩字?

道德衛士和常識導師們,事後孔明誰不會?吊打審判指責有助於挽回孩子傷害麼?

說人家是豬能阻止另外一個過失傷害發生麼?

那些曬自己孩子光鮮、活潑是你顯示比那位媽媽有常識更細心麼?是聖人不會粗心犯過失?

還有人為店家報不平!在當事人不想承擔情況下,店家再不認,那你是想和顧客吵還是去打呀,在眾目之下把事搞大?就算店家有理有據批駁無理顧客又能怎樣?

想做百年老店就要擔當這點委屈,儘量讓客人滿意,不然就別做這行當!

再說一次我之主張:寬以待人,對於無心過失、對已不可挽回的傷害以同情,應想辦法規避其他相同傷害再次發生才有建設意義!

對於這種僅予己無他傷的自身傷害不予同情亦即罷了、不強求,店家都已妥善處理,旁人卻欲將之吊打或審判以顯示自我德高智高為過份!情商顯低!


老包有時不在線
婦女帶嬰兒去餐廳吃飯,喂湯給嬰兒,湯太熱,把嬰兒燙傷了。結果這名婦女責怪餐廳沒有提醒她湯太燙。

事情經過是一位年輕媽媽,帶著自己小寶寶去餐廳吃飯,年輕媽媽沒經驗,直接將剛剛做好端上來的熱湯餵給小寶寶吃,把小寶寶燙傷。年輕媽媽沒有自責,反而埋怨餐廳沒有提醒她湯太燙。

看到這裡,我想起農村一句俗語:手不溜怨襖袖,襖袖長,怨親孃。

埋怨餐廳不提醒,看似沒道理,其實,也說明這位媽沒有帶孩子經驗。

大家都知道,嬰兒的肌膚十分嬌嫩,嘴巴能耐受的水溫不超過40℃,正常大人嘴巴耐受水溫不超過55℃。有經驗的媽媽都知道在喂孩子喝水喝奶時,將水或奶滴在手背上試試水溫,然後再餵食嬰兒。用湯勺餵食嬰兒時,媽媽可以用舌尖感受水溫。這樣做都是為了不燙傷小寶寶。

這位年輕媽媽肯定沒有經驗,直接將服務員端來的湯汁餵食嬰兒,剛出鍋的湯汁溫度可達七八十度,甚至更高。成年人喝熱湯還需要吹一吹,何況嬰兒呢?



正確的餵食方法是:

1、喂水或餵奶時,將湯汁滴在手背試試溫度,手背不感覺燙,溫度正好。

2、餵食流質食物,母親可以用舌尖感知溫度,以舌尖不燙為宜。

3、餵食嬰兒前,一定要寶貝自己試試溫度,千萬別像上面這位母親,直接餵食到孩子嘴巴里。



這裡給年輕媽媽介紹一款喂兒神器―― 55℃杯子。這種杯子無論你倒進去水溫多高,很快杯子就將水溫降到55℃,嬰兒可以直接喝,不會燙傷。

清香如蘭,一位專門從事家庭教育的二孩媽媽,自由撰稿人,擅長育兒及青春期教育問題。


清香如蘭

四個案例告訴你其實這樣的人太普遍,缺乏責任感是他們的共同特點

我發現現在社會上真是什麼千奇百怪的事情都會發生,就是這幾天,我看到了很多個類似的事情,我給大家說了你一定會感覺很不可理喻。

  1. 80歲老人去公園散步,期間去公園衛生間上廁所,結果因為衛生間地面上有水太滑,80歲的老人不深跌倒,結果老人家屬和相關部門索賠8萬餘元,理由是他們建造的衛生間太滑。
  2. 某男子騎摩托車在公路上飛奔,結果因為不小心摔倒在公路上,有輕微皮膚擦傷,結果是其家屬向公路局索賠,其理由是公路局修建的公路太粗糙,以至於孩子騎車摔倒擦傷。

  3. 某男子騎摩托車經過一戶人家外面,結果速度太快加之操作失誤,連人帶車衝進了別人家院子,撞在了主人家停靠在院子裡的汽車上死亡,結果受害者家屬向主人家索賠,理由是他們的車攔住了受害者,以至於受害者不幸撞擊死亡。
  4. 婦女在飯店喂湯給嬰兒,結果因為湯太燙,導致嬰兒口腔被燙傷,而該婦女雖沒有向飯店索要賠償,但她卻是責怪飯店工作人員,認為是他們沒提醒湯太燙才導致自己孩子被燙傷。

看了上面四個案例我不禁想說:這不是狗怪樹樁頭是什麼!明明是自己的粗心大意不小心,最終卻把責任都推給了別人,我認為這樣的人就是缺乏責任感,不敢面對和承擔責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這一類人的貪婪,總想著不勞而獲好逸惡勞,發生任何事情,不管好事還是壞事都想著從中撈好處尋利益。


世事奇談

不請自來。自家的孩子都不細心照看,憑什麼人家要善意提醒,難倒你第一次喂孩子嗎?

明明是自己的錯誤,不檢討,卻強加給別人身上。難倒只因你消費了,你就能為所欲為,想怎樣說就怎樣說,完全顛倒黑白。

把自己撇的乾乾淨淨。怎麼是不是還想著訛人家餐廳一下子。

真為這種人為恥。


歡迎大家關注我,評論我。我是蘇菲婭,倆娃的麻麻。


蘇菲婭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世界這麼大,有一些神經不正常的人也是合理的。

明明自己眼睛斜還怪桌子歪;明明自己腳跛還怪路不平;明明自己出門不帶腦子還怪外面陷阱太多……

神經不大正常的人就是這樣,你跟他毫無道理可講。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更何況人家還不是兵,兵好歹服從上級指揮,有從屬觀念。人家就是一個潑婦、無賴,賴誰誰倒黴。


婦女把湯餵食給嬰兒,燙傷後責怪餐廳沒有提醒湯太燙,我要是嬰兒肯定使勁翻白眼:媽媽已經燙我很多次了,以前沒地方賴,現在好不容易找到人賴了……

這個媽媽不僅是個新手媽媽,估計性格也是比較粗枝大葉的,發生這樣的事情,應該先反思自己做得不夠,反而責怪別人。一碗熱氣騰騰的湯端上來,按照正常人的思維應該是自己先品嚐一下湯的味道,然後再給寶寶喝,在這,暫且不說嬰兒不適合喝餐廳的湯,因為一歲以下的嬰兒是不適合攝入鹽,如果湯燙了,一般都要吹一吹,那麼現在有更科學的說法是吹也不行。

寶寶喝湯注意事項

嬰幼兒的湯要獨立備份

大人的湯有加調味料,對寶寶來說是不適合飲用的,特別是鹽、雞精, 長期食用會增加腎臟負擔,而且一旦寶寶習慣了湯的鮮香味道,味覺閾值增高,變得口味越來越重,對其他食物的接受度就會降低,將會影響輔食添加。

湯不能太油膩

給寶寶喝的湯汁不宜太過油膩,當媽媽用雞、鴨、排骨等肉類煲湯時,要先給湯水去油。建議煲湯前先將肉在開水中焯一下,這樣不僅可以除去血水,還去除一部分脂肪,避免過於肥膩。煮好的湯,如果上面飄著一層油,也建議用勺子舀去。

湯如果太燙,需放一放涼會喝

人體的口腔、食道、胃黏膜最高能忍受的溫度,在攝氏60度左右,超過此溫度容易造成黏膜損傷,而寶寶承受的溫度要更低些,所以建議給寶寶喝的湯要先放一放,溫溫的湯喝起來更舒服也更健康。

不要用嘴吹湯

你在給寶寶吹涼食物的時候,你口中的細菌病毒很有可能就被吹進了孩子的食物和水裡了。尤其是當你患有感冒,皰疹,咳嗽,腸胃炎等疾病時,病毒也極有可能進入食物中,把病毒傳染給孩子。



當然,媽媽們偶爾會犯些低級的錯誤本也沒什麼揪著不放的,出現了錯誤就要深刻反思下自己,避免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畢竟這個帶寶寶的很多細節需要自己去琢磨,而不能靠別人追在後面提醒:洗澡的水太涼……寶寶衣服穿太多……寶寶吃得太飽了……給寶寶的湯太燙了……

回到題設,我剛看到有些老師的答案是服務員該道歉,當然,站在顧客是上帝的角度,服務員是最好道歉,秉著大事化小的原則。

但是回到我們國內的情況,某些餐廳顧客爆滿,很多服務員也是忙得暈頭轉向,很多小細節處理得也不夠,如果要去那些服務態度非常好,小細節處理的好的餐廳,估計也是比較高級的餐廳。

所以當我們沒有錢牛逼的時候也改變不了這種社會現狀,最先只能做的是要求自己!

我是兒童營養師,關注兒童營養,偶爾也喜歡用文字調戲下大眾,喜歡的請關注我!


兒童營養師瑞雪

雙方都有責任,應該一分為二來分析。

【 首先】婦女作為直接餵食者,餵食嬰兒前沒有親自測試溫度,做法欠妥導致燙傷,應負主要責任。

【其次】餐廳作為遞送湯食的服務方,沒有主動提醒湯食溫度不宜,應該負次要責任。



【什麼是雙方失誤的本質原因?】

經驗。

有人說,婦女可能是新手媽媽,沒有經驗;

也有人說,婦女可能大意恍惚了,當時真的是沒有注意;

也有人說,餐廳一看就不專業,肯定沒有經過培訓;

更有人說,餐廳連這點起碼的溫馨提示都沒有,還做什麼服務行業;

眾說紛紜,難分伯仲……

【大家有沒有發現】

一方面,不管是新手媽媽,大意恍惚,不夠專業…這些原因,歸根結底還是由於沒有經驗;

另一方面,燙傷不是故意行為,雙方都不想造成這樣的後果,所以相互指責沒有意義,釀成事故的背後,是要反思如何改進和提升。


【餐廳方面】

一定要汲取教訓,以此為戒,引起高度重視,加強對員工服務能力的培訓,從能服務到好服務,逐步完善,走向專業化。

【家長方面】

不管是否新手媽媽,不論帶孩子外出就餐還是在家餵食,都要習慣性提前親測溫度,吃一塹長一智,千萬不能再引發孩子燙傷的事故。


【特別提醒】這個案例應該延伸出去,不僅外出餵食,延伸的重點,應該針對寶媽可能會無意中忽視的問題,希望大家都能結合自身經驗,動起來,說出自己忽視過的問題,一起來提醒廣大寶爸寶媽注意。

我結合自身經驗,提示如下:

【注意!帶孩子這些問題千萬不能忽視 】

1.注意保護視力。合理掌握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包括看電視);

2.注意培養興趣。引導孩子集中注意力,主動學習新知識;

3.注意嬰兒不要過度餵奶。容易引發嘔吐,嚴重者會噴濺嘔吐傷身;

4.注意孩子生病不要急躁,更不要亂喂藥,切忌濫用抗生素,盲目相信民間偏方;

5.注意嬰幼兒的哭聲。觀察孩子表達出來的訴求,不要一哭就換紙尿褲、餵奶或者抱著搖,要學會探索讀懂孩子的哭聲傳遞的信息。

……



【通過深入分析這個案例】希望所有的寶爸寶媽都能有所思考和成長。

帶孩子容易犯的錯誤,建議大家一定要記住第4條,生活中這樣的案例更不勝枚舉,釀成的後果比比皆是,歡迎大家留言分享經驗……


吧啦小精靈

母親把湯餵食給嬰兒,燙傷後責怪餐廳沒有提醒湯太燙,對此我怎麼看,我看這個媽媽就是個二,一點常識和經驗都沒有,出了事不從自身尋找原因,就知道怪東怪西,我本身其實是非常反感這樣的人的。錯了就是錯了,承認個又能怎麼樣,下次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就行了。

一。小寶寶的口腔特別嬌嫩,稍微熱一點的食物,成人都接受的小孩子都接收不了,這是很正常的。記得我女兒小時候有次餵飯的時候,我放了一會兒,又吹了很久,才給她吃,結果她還是說燙,我就嚐了一次,感覺正好啊,可她仍然是說燙,後來我才意識到,這就是寶寶和成人的區別吧。他們太小,除了皮膚嬌嫩之外,口腔包括腸胃都是很嬌嫩的,需要格外的呵護。後來我就懂了,每次給她吃飯前都涼一涼,稍微冒點熱氣的那種就剛好。



二。出錯了不怕,別什麼事都只找客觀原因,主觀原因才是最重要的,我覺得這是一個人最起碼的處事心態。你沒有經驗或者疏忽大意把熱湯餵給孩子,燙傷了就怪餐廳沒有提醒你,呵呵了,哪家餐廳剛端上來的湯是涼的?那你還不得投訴了?這是最起碼的常識啊!你買的是湯,又不是冷飲?


沒辦法,發現現在的人真是無聊,出點事就告這個那個的,這邊來個道歉,那邊想盡辦法勒索點錢。記得有人在商場裡不小心滑倒摔傷了,就告了商場,你怎麼不想想別人都不摔就你摔,是不是你走路姿勢不對,亦或者是鞋子買的不防滑?商場也是無語了,招誰惹誰?


還記得我們這邊有個例子,一對父母帶孩子去飯店吃飯,點了一盤雞肉,結果家長直接夾給孩子就讓孩子吃,結果不小心被雞骨頭卡到了吐不出來,緊急送醫,最後不用想訛了飯店一筆。我真的想說,飯店也是竇娥,誰家的雞不長骨頭,你去飯店點雞,人家是不是還得阻止你喂孩子,你自己要喂也不看好,卡住了又怪飯店,這樣的人以後還得老老實實待在自己家,別出來禍害別人了。

三。作為父母,最基本的育兒知識你得懂。那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你既然生下了他,就要對他負責任。不是什麼都不學習,什麼都不懂,胡亂餵養,讓他任性成長,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還有平時多看一些育兒的書籍,說說基礎知識,或者向有經驗的長輩朋友們請教,就不會一無所知了。



賜我一碗雞湯

作為一個媽媽你連喂湯都把孩子給燙到了你還好意思去責怪餐廳,我要是你趕快回家去學習育兒知識,如何去更好的餵養孩子而不是出來丟人現眼。

就像一個網友說的,如果這個媽媽智商是正常的,那麼自己應該承擔起她自己的監護責任。如果她的智商是有問題的,而且就餐之前像服務員展示了智障證,那麼或許餐廳還有責任。



但是我想說的是,作為一個媽媽自己犯了最不應該犯的錯誤,居然還把責任推給餐廳,作為一個媽媽你的責任心去哪裡了?你自己的責任卻給了別人,你這樣推卸責任以後會給孩子造成什麼影響,給孩子樹立什麼樣的榜樣?你自己是否有想過。



不知道,這個家長像餐廳索賠是為了什麼?為了那一點點的賠償費呢還是為了炒作還是她內心真的是認為這是餐廳的責任?

要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

這裡我覺得有必要說說父母如何當好第一任教師:

1、家庭教育首先是父母的自我教育

孩子就像一張白紙一樣,孩子從小的行為幾乎都是模仿父母的。如果作為家長自己思想都有問題,你覺得你的孩子以後會有好的行為習慣和優秀的思想嗎?孩子不管好壞,他們只知道大人可以做孩子就可以做,所以家長一定要有正確的行為習慣才可以讓孩子有正確的行為習慣。



2、家長要對孩子的習慣做出判斷

孩子很多時候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對的還是錯的,作為父母應該在孩子做出一些行為後給予反饋。

如果孩子做的是對的,那麼家長應該對孩子說“對”“真乖”等等正反饋的信息給孩子。但是如果孩子做錯了就應該及時的制止孩子的行為對孩子說“不乖哦”“不行”“不對哦”等等。

3、2-3歲是孩子形成品德和個性的關鍵時期

孩子形成品德的關鍵時期就是2-3歲的是,也就是這個媽媽的這個孩子這個時候,所以這個媽媽選擇在這個時候做出這種不負責的行為對孩子以後的品德形成是有很嚴重的負面作用的。



總結:

現在很多時候都是這樣不負責,在餐廳出點任何事情都是責怪到餐廳身上去。孩子在學校也是什麼事情都怪老師身上,在任何地方我們看懂的都是在責怪別人,我們應該從自身做好,分清楚什麼是自己的責任什麼是別人的責任。

真的是別人的責任的時候我們要維護好自己的利益,但是是自己的責任的時候我們要有擔當不要把責任推給別人。



請問你們是餐廳老闆你們會怎麼應對這個媽媽呢?你們看到這位媽媽的做法有什麼想說的呢?


雅蘭說育兒

#育兒#

之——讓寶寶安全進食比讓寶寶進食更重要!

剛看到這則消息,聽聞媽媽把湯餵食給嬰兒,燙傷後反倒責怪餐廳沒有盡到提醒義務。一個餐廳的服務質量如何,我們暫且不去評論,但作為媽媽,為人父母,我真的是對這位媽媽感到憤怒和不安。

憤怒的是一個媽媽把自己最本能的保護孩子的最起碼的認知給丟了。從寶寶吃嬰兒食品開始,食物這種神奇的東西就把你的寶寶緊密聯繫在一起了。作為第一監護人,也是最直接的監護人對於食物的營養和安全性要特別注重,因為它們直接影響著孩子的身體發育和健康安全。吃母乳的,為了保證營養,媽媽要吃好。吃奶粉的,選擇優質的奶粉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衝奶粉的方法,首先第一條並不是衝奶粉的水量,而是衝奶粉的水的溫度!水溫過高,影響奶粉質量不說,致命的是會嚴重傷害寶寶的口腔乃至生命。 所以給寶寶衝奶粉的人,在準備水時,都會把水往往自己的手腕內側倒一些,以便驗證水溫是否對寶寶是安全的。



同樣的道理,在嬰兒進食輔食階段,湯類的食物是首選,所以對這類食物的溫度要求不能低於衝奶粉的水溫要求。無論在家裡還是外面就餐,正常邏輯裡,剛出鍋的湯食一般都是燙的,大人都要謹慎,何況進食的對象是個嬌嫩的嬰兒。餵養者一般的做法要麼吹涼要麼自然涼涼。無論是簡單粗暴的吹還是優雅淡定的涼,對溫度的安全性都是在意並注重的。

新聞中的媽媽卻很不負責任的,在沒有確定湯是燙的還是常溫的情況下,就給嬰兒進行了餵食,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

令人不安的是,孩子的媽媽在孩子燙傷後將責任推給了餐廳,這種頭腦裡充斥著錯誤歸因、本末倒置的行為,以後如何能更好的養育孩子呢?!不要說這是別人家的事,與你我何干。每一個孩子都是國家的未來,我們為人父母者都有責任竭盡全力養育孩子。

最後,我想在有限的知識體系內為大家提供一些有關嬰兒安全進食的建議

1.嬰兒的耐受溫度與成人的溫度不能劃等號。所以無論嬰兒進食什麼食物,溫度都要特別引起重視!給寶寶吃溫的食物就可以的。提前先冷涼好了。特別不要用嘴去判斷的。大人口腔細菌多,不衛生。嬰兒食物的溫度一般四十度以下。

2.在嬰兒一歲前,不要給她餵食含有雞蛋大豆花生等容易致敏的食物,因為這個時期寶寶的消化系統還沒發育好。有的磨牙餅乾或者小麵包裡就有大豆或雞蛋等成分。最好的方法是,父母們一定要讀商品上的小字說明,一般都在“成分”後面附帶。

3.堅決拒絕對嬰兒構成窒息危險的食物。嬰兒萌出小牙後,開始逐步添加輔食,讓小傢伙嘗試吃各種食物非常激動。但是必須小心那些可能造成窒息的食物——大塊的肉!堅果!軟糖!硬糖!爆米花!葡萄乾!葡萄!生胡蘿蔔!

監護人不但要學會判斷食物的安全與否,同時最好也學習掌握一下安全急救的技能。這裡特別推薦“海姆立克急救法”!

我是羊剪毛,送你一縷羊毛。在育兒的路上,願給你最接地氣的溫度。願每個寶貝都能健康快樂平安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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