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組織體系有哪些?

中國共產黨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將全體黨員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黨的組織自上而下分為三個層次:黨的中央組織、黨的地方組織和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中央組織,是指黨的中央一級的組織,是黨的首腦機關,領導全黨的工作。具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央書記處、中央軍事委員會。

黨的地方組織,是指按照國家行政區域設置的各級黨的組織,是黨的地方領導機關。包括: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以及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

黨的基層組織,是指黨在社會基層單位(包括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成立的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按照建制分為基層黨委、黨總支和黨支部三類,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作為領導機構。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單位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

基層黨委、黨總支和黨支部三類基層黨組織的關係主要是通過層級隸屬來體現,基層黨委下設總支,總支下設支部。基層黨委下面也可以設二級基層黨委,基層黨委下面也可以直接設支部。

黨組織建制如何確定,即基層單位設立黨委、總支還是支部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

一般情況下,黨員人數超過100名成立基層黨委;超過50名、不足100名成立黨總支;正式黨員超過3名、不足50名的成立黨支部。人數是原則性規定,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突破上述黨員人數限制。

黨支部是教育管理黨員的最基本單位。按照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黨支部是教育管理黨員的最基本單位。

黨章第三十四條規定: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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