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7歲熊孩子玩遊戲,3天花費15000元!

荔城鎮的李女士,有個7歲的兒子浩浩(化名),平時酷愛玩手機。5月10日,李女士去銀行取錢時,發現賬戶上莫名其妙少了15000元,驚出了一身冷汗。

李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立即到銀行櫃檯諮詢。工作人員查詢後說,這些錢都是通過網絡消費的,並提供了詳細的消費清單。清單顯示,從4月29日到5月1日的三天內,共支出15000元,其中最多的一筆達1800元。

荔浦7歲熊孩子玩遊戲,3天花費15000元!

(圖片來源網絡)

李女士詢問浩浩手機上扣款的去向,浩浩說:“都買遊戲裝備了,勞動節放假,就在家玩王者榮耀、火線精英等遊戲,有同學嘲笑我,說我很弱,不會充值,買裝備會更厲害”。

荔浦7歲熊孩子玩遊戲,3天花費15000元!

(圖片來源網絡)

聽到這裡,李女士十分後悔,當時給浩浩買手機是因為李女士夫婦工作繁忙,浩浩平時都跟爺爺奶奶住,這樣可以方便聯繫,沒想到7歲的兒子玩遊戲,三天竟然花了15000元。

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此事中,由於消費者浩浩是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他所實施的購買遊戲裝備的消費行為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家長可以主張申請無效,要求退款。

普法君提醒各位家長:

孩子由於年齡偏小,自控力差,對金錢意識薄弱,在沉迷遊戲時消費並沒有概念。家長向孩子提供手機等設備時要多加留意,若不加限制,會導致孩子沉迷手機繼而引發手機亂消費的現象。家長若發現孩子為網遊進行不菲充值的情況後,要及時與商家取得聯繫,告知對方自己並不知情,看是否可以協商退款事宜;不然,則需要保存好相關證據,如支付時間異常、可以證實是孩子獨立行為的視頻等,做好針對性的起訴維權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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