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7年

“醉駕入刑”7年​自2011年“醉駕入刑”實行至今,全國各級交警部門一直對酒駕的治理保持著高壓態勢,“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社會共識。數據顯示,自“醉駕入刑”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查處酒後駕駛機動車人數、醉酒駕駛機動車人數、因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因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等均有所下降,但酒後駕駛行為一定程度上仍處於多發態勢。

今年1月至3月,全省共查獲酒駕人員9400人,因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被終生禁駕的人員有21人。從統計數據看,依然有不少駕駛人員鋌而走險,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一定程度上仍處於多發態勢。西安市最近發生的兩起因酒後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經媒體報道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5月16日凌晨,西安市玉祥門下穿隧道發生的兩車相撞交通事故。整起事故的發生過程僅5秒,但是後果非常嚴重,造成2人死亡、6人受傷。

對駕駛人來說,酒後駕駛無論是從事故還是法律層面都會面臨很大的風險,那麼,為什麼還有人鋌而走險呢?酒駕者的僥倖心理“平時喝酒後我都會叫代駕,那天和朋友喝完酒後,覺得離家也不遠,就自己開車上路了。”

今年5月份因酒後駕車被查處的西安市民段先生悔不當初,僥倖心理讓他付出了代價:繳納罰款,記12分且駕駛證被扣6個月。這次教訓讓他下定決心,以後一定要守住“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底線。“被交警部門查獲和處罰的酒駕者,都清楚酒駕是違法行為。”西安市交警支隊宣法處處長車強談到酒駕現狀時說,儘管絕大多數駕駛人都熟知酒後駕車的危害性和法律後果,但一些人還是抱著僥倖心理飲酒後開車上路。

西安市民邢濤說,據他了解,在很多國家,酒駕是要受到相當嚴重的處罰的。例如在美國紐約,初次酒後駕車的可判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第二次酒駕將從重處罰,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新加坡除了罰款外,被判酒後駕車者至少將被吊銷駕照一年。如果因酒後駕車造成死亡或重傷,酒駕者還可能受到最多6下的鞭刑。英國則更嚴厲,被攔住檢測的司機如果無正當理由而拒檢的,就可以被視為酒後駕車。邢濤認為,國外針對酒駕的處罰明顯比我國現行的處罰規定更有震懾力。也有市民認為,對酒駕者,除了記分罰款扣證,還應和個人信譽掛鉤,比如銀行貸款、出行受限等;有公職的,只要有酒駕記錄,評優、晉職一票否決。還應形成全民舉報制度,對舉報者予以適當獎勵。法官:“醉駕入刑”應警鐘長鳴“醉駕案件中,血醇濃度只要達到80mg/100ml及其以上數值,就符合定罪標準。”西安市雁塔區法院刑庭法官李國良說,“從2011年至今,我所審理的醉駕案件很少有血醇濃度為80mg/100ml多一點的,基本上血醇濃度都在100mg/100ml以上。對於發生事故的醉駕案件,量刑時我們主要考慮其是否屬於營運車輛、是否發生在城市快速幹道或高速公路等情節。”李國良說,這幾年,西安市的汽車保有量增加了,駕駛人數量也增加了,發生酒駕事件的可能性也變大了,但是通過近幾年的宣傳和打擊,醉駕案件數量整體趨於下降。儘管如此,由於醉駕案件所對應的危險駕駛罪是輕罪,很多人對它的重視程度不夠。實際上,危險駕駛罪更接近每個人的生活,“醉駕入刑”對被告人本人影響很大,很多人因此丟了工作,家庭受到影響。李國良分析,危險駕駛會使駕駛人自己和他人都陷入危險,為避免這種風險,就要拒絕酒駕、醉駕。一旦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就增加了。因此導致不良後果的駕駛人,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2014年,雁塔區法院成為第一批刑事案件速裁試點法院,在可能判處1年刑罰以下的判罰中,危險駕駛罪的比例較大。李國良認為,根治酒駕應從加大宣傳和加強執法兩方面入手,通過加大宣傳加深人們對酒駕危害的認識,加強執法讓酒駕被抓不再是人們心目中的小概率事件。當“喝酒不開車”從一句口號,真正變為一種社會風氣時,酒駕自然而然就會因人們心中長鳴的警鐘而不再發生。(來源陝西傳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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