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因一場墓地爭奪案牽扯出的官府腐敗事件,結局充滿戲劇與可笑

明代作為我國曆史上一個飽受爭議的王朝,見證過盛世的輝煌,體會過國家衰敗之後的無奈。有明一朝,中國官場的內部其實已經進入到極度混亂的局面,即使有著幾個所謂的清廉大臣苦苦支撐,但依舊掩蓋不了整個官僚體系的腐敗作風甚至官員相互包庇的陋習。

明代因一場墓地爭奪案牽扯出的官府腐敗事件,結局充滿戲劇與可笑

在明朝中期的時候,當時正處於弘治皇帝的統治時期,發生了一場讓人啼笑皆非的事件。一場民間下層的爭奪墓地的案件最終卻擺上了皇帝的書案,怎麼想都與皇上沒有關係,但是最後怎麼會將案件呈現在了當時的最高統治者面前了,甚至牽扯出了一批重要的官員。

明代因一場墓地爭奪案牽扯出的官府腐敗事件,結局充滿戲劇與可笑

在當時的江南以南的多山地帶,人多地少的情況下使得人們對於土地極度重視,即使是作為墓地而非農田的山地,也是極度珍貴,畢竟有些山地是被風水師認定為氣脈流經、吉聚之地,而這樣的風水寶地安葬祖先,死者的靈魂就會給他們的後人帶來好運,因此在當時的這些地區經常會爆發墓地糾紛的事件,甚至於有的墓地糾紛會引發家族世仇,幾代都不能解決。只是,這一次發生的事件,誰都沒能想到怎麼會牽扯到官府甚至皇室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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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江西省城南昌地區,故事主人公之一的王珍有著一塊風水寶地,而另一個主人公在張應奇在未得到王珍的允許的情況下,就在王珍的墓地安葬死人,這一下就惹怒了王珍,畢竟自己的私產得到侵犯,我想在任何一個時代被侵犯的人都不可能乖乖隱忍,更不用說在明朝這個動亂不堪的年代,繼而引發了兩家一場關於自己權利體系的爭奪之戰,最後的結果會是怎樣呢?

明代因一場墓地爭奪案牽扯出的官府腐敗事件,結局充滿戲劇與可笑

王珍作為一個沒有任何官方身份的普通人,但是他是可以將他的事情訴諸法律的,但是要確保自己能夠得到官府人員的支持,他就要為此付出巨大的金錢支出來面對胥吏的勒索與騷擾。最終官府接受了王珍的訴訟,並且做了有利於王珍的判決,命令讓張應奇將埋在王珍地裡的屍骨遷葬別處。而身為生員的張應奇自然不可能就此罷休,也就開始動用自己的權利關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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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求助於自己在南昌縣學的同學劉希孟,而劉希孟恰恰剛好與當時該地區的按察副使有點聯繫。而按察副使的地位是高於當地的知府的,也就成功地將王珍狀告張應奇的案子顛倒了過來。而打贏了官司的張應奇也不滿足一刻的勝利,引起爭端的屍體仍然在墓地裡,王珍也必然會反擊。他就把目光定義到了當時的提學僉事,也算是得到了高層統治者的支持。在看到張應奇得到國家官僚機構的支持後,王珍則是尋求國家另一種權力層宦官機構的幫助,最終王珍打通了與當時鎮守太監董讓的關係,並讓張應奇和劉希孟成功進入牢獄之中。但是,原本只是想讓兩位生員退讓的董讓,不曾想這些行刑者們走得太遠,讓這兩位生員成功告發了自己曾經賄賂過的政府官員。最終,事件得到升級,演變成為了一場不得不向上層報告的官僚犯罪事件,最後便到了皇帝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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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明史的人可能知道明朝第九位統治者弘治皇帝是十分痛恨官員腐敗的,在他即位之處便對官僚體系進行了一次大刀闊斧的改革,也才有了後面“弘治中興”的局面。只是,這一次的案件牽扯的勢力太廣,皇帝竟然猶豫了起來。案件涉及的官員蘇葵被投入監獄,但作為當地地區主考官的地位使他得到了眾多生員的支持,最終數以百計的生員衝入監獄,將他們的提學官放了出來。而作為皇家勢力的董讓自然不會得到懲處,因為他是為皇家的利益被派往南昌的。最終皇帝訓斥了董讓以及蘇葵,皇帝個人的解釋的是他不採取嚴厲的措施,是因為並沒有造成實質的傷害。而總要有承擔責任的人,張應奇與劉希孟最終被剝奪了生員的身份,看似不重的懲罰,但是在明朝中期中國的身份社會里,這一懲罰已經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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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社會官府的長期腐敗以及出現的宦官專權的局面,是與它的統治者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的,畢竟在沒有一個強勢統治中心的情況下,只是寄希望於社會自身以及政府機構的自我協調,無異於是一場痴人說夢的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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