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監管的理論經濟學探究——紐約大學講席教授道格拉斯蓋爾做客清華論壇暨清華五道口全球名師大講堂

银行监管的理论经济学探究——纽约大学讲席教授道格拉斯盖尔做客清华论坛暨清华五道口全球名师大讲堂

5月29日,紐約大學 Silver 講席教授道格拉斯·蓋爾(Douglas Gale)到訪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做客清華論壇第七十九講暨清華五道口全球名師大講堂。蓋爾教授以“銀行監管的理論經濟學探究”為題,就監管政策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性與有效性之間的衝突,以及理論經濟學對金融監管的啟示等問題進行了學術報告。大講堂由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鑫苑金融學講席教授、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清華大學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長張曉燕主持,來自海內外的金融學者、研究人員與我校師生參加了會議。

银行监管的理论经济学探究——纽约大学讲席教授道格拉斯盖尔做客清华论坛暨清华五道口全球名师大讲堂

圖為會議現場

銀行監管 理論經濟學名師大講堂

約1000字

蓋爾教授在演講中指出維護金融體系穩定並非金融監管的唯一目標,維護市場效率同樣是金融監管的目標。回顧金融監管歷史,金融監管是在試錯中發展,重要的監管創新均是在危機後被迫做出,從1866年Overend &Gurney 銀行倒閉到2007-2009年金融危機皆是如此。現行的監管政策通常以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為目標,而可能忽略了維護市場效率,例如有研究指出僅以穩定性為目標的金融監管政策提高了金融中介的做市成本,減少了小公司貸款額度,但降低了市場效率。基於以上分析,以穩定性為單一目標的金融監管政策可能存在缺陷,那麼什麼是合適的金融監管政策?蓋爾教授基於其學術研究成果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理論探討。

基於富蘭克林·艾倫(Franklin Allen)與蓋爾教授2004年合作發表於《經濟計量學》(Econometrica)的研究成果,蓋爾教授指出:在完全市場條件下,當金融中介與市場主體之間的契約是完備時,經濟是有效的;當金融中介與市場主體之間的契約為非完備時,在特定約束條件下,經濟仍可達到有效。而當市場為非完全市場時,例如部分金融資產僅可由金融中介交易,剔除金融中介的經濟是非有效的,此時可能存在監管機構的監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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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道格拉斯·蓋爾教授發表演講

隨後,基於蓋爾教授與其合作者2017年工作論文,蓋爾教授強調了公司和銀行最優資本結構的兩點區別:一是,MM定理(公司資本結構與市場價值不相干)並不適用於銀行的資本結構,原因在於銀行的債權融資有流動性溢價,對銀行而言股權融資相比債權融資更為昂貴;二是,銀行違約有額外的福利損失。公司權益融資上升同時降低了公司的違約風險和銀行的風險,當經濟中的技術衝擊是同單調的(co-monotonic),一般均衡下銀行的權益融資為零;當經濟中的技術衝擊具有異質性特點,銀行則在利用權益資本緩衝風險方面具有比較優勢。

之後,道格拉斯·蓋爾教授通過聯邦住房貸款銀行(FHLB)的例子闡釋了在現實中的金融市場主體如何對2007-2009年之後新的流動性監管政策LCR(流動性覆蓋率)和NSFR(淨穩定資金比率)進行監管套利,從而說明了流動性監管政策可能存在的漏洞。講座的最後,他也就英格蘭銀行前行長默文·金(Mervyn King)在其著作《金融鍊金術的終結》(The End of Alchemy)中提出的PFAS(全天候典當鋪)監管政策,進行了理論可行性的評析。

银行监管的理论经济学探究——纽约大学讲席教授道格拉斯盖尔做客清华论坛暨清华五道口全球名师大讲堂

圖為張曉燕教授為道格拉斯·蓋爾教授頒發紀念證書

報告結束後,蓋爾教授和與會聽眾進行了熱烈學術討論,就大家關心的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維護市場效率以及理論經濟學對金融監管等問題做出了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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