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買賣產業化,學術的良心還在嗎?

论文买卖产业化,学术的良心还在吗?

论文买卖产业化,学术的良心还在吗?

將發表論文作為順利畢業的前提條件,是我國一些高校針對研究生培養作出的強制規定。儘管中央和有關部門要求推進分類評價改革,但少數高校、研究機構、科研管理部門在科研成果評價中,過於倚重論文的傾向尚未完全改變。而強大的論文發表需求,催生出“論文買賣”行業,不僅導致學術造假和腐敗等行為,而且也阻礙了學術創新,多年來持續成為學術界、教育界和全社會關注的熱點。隨著畢業季的到來,一些在讀研究生反映,畢業前能否按照學校規定在期刊發表論文,成了比找工作更讓自己牽掛的大事。近日,光明日報調研組通過網絡及電話暗訪、面對面訪談等方式,對江蘇部分高校在校學生、高校教職工、論文中介代理等進行了採訪,圍繞“論文買賣”問題,就學術論文發表機制、職稱評價體制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

交納數百元乃至上千元,就能在期刊上發表一篇論文,甚至論文的撰寫都可以有人代筆。這在高校學生中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多年前,就有研究報告稱,我國論文買賣已形成產業,規模達10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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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圖片/視覺中國

1.

學生:不發論文畢不了業

同時,一些高校也將研究生髮論文的標準下放到學院,以南京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為例,該學院對碩士研究生畢業並沒有任何論文要求,也就是說,只要畢業答辯通過且修滿學分,就能順利畢業。但無論要求如何,多數高校要求學生髮表的論文以學校為第一作者單位、署名單位或通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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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介和雜誌社:有求就有供

以某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為例,彙總表中顯示的“統一代理價”為2550元,而“作者最低成交價”是2850元。在這份表格中有一行紅色小字:不得低於最低成交價成交,否則取消代理資格。原來,這些論文代理中介,正是通過賺取中間的差價來謀取利益。

“蘭老師”表示,這些刊物和學報都是有CN、ISSN號、郵發代號的國家正規刊物,既可以被研究生用來應付畢業,也可以被用來參評職稱。交易的流程也很簡單,由僱主確定論文選題和發表刊物、雙方交付定金,然後就是論文寫作階段。如果僱主沒有能力或不願親自動筆,還可以聯繫中介尋找寫手。根據“蘭老師”介紹,論文的寫手都是專業領域的“權威老師”,不用擔心論文質量問題。一週內,寫手會寫好提綱和論文正文,然後交給雜誌社審核,錄用後僱主付清餘款。

據瞭解,一家期刊與多家中介代理合作的情況非常普遍,很多期刊和代理之間已經形成隱秘的“合作”關係。一方面,雜誌社在網上尋找中介代理;另一方面,較大的中介代理公司與許多期刊具有長期“合作”關係。客服“仇老師”模糊地說,“跟雜誌社是包版合作的關係。”而另一家客服也是含糊其辭,“我們和雜誌社是直接對接的,有些中介渠道的稿子優先錄用,至於論文質量和重複率,根本不在考慮範圍之內,現在雜誌社市場化運營,一般都委託我們來尋找‘客源’。”

“仇老師”表示,現在很多雜誌都被整版承包出去了。“一些協會主辦的刊物並不正規,會將出版物轉包給公司或個人。

這些中介每年交給刊物負責方一筆錢,然後對方給他們刊發論文。”據瞭解,材料、金融、醫學、經濟管理等學科領域是買賣論文的重災區,“因為這類學科論文發表要求較低,在校學生和從業人員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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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論文買賣亂象緣何屢禁不止

研究生買論文以求順利畢業,這種做法在高校已不是什麼秘密。而作為科研指導第一責任人的導師,也心知肚明。而為了幫助學生順利畢業,甚至有的導師以課題經費的名義,給學生報銷版面費和中介費。

有高校教師指出,教育部門並沒有明文規定“研究生畢業必須發表論文”。這種硬性要求研究生髮表論文的規定,是將學校任務“下移”,把本該學校、教師承擔的任務攤派到學生身上。

據瞭解,不僅是在校研究生,現今多數高校教師職稱評定、申請立項都必須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據介紹,學者論文發表量還可能與在校福利和退休後的待遇掛鉤,畢竟職稱不同差距很大,這使得教師和學者們不得不盯緊自己的論文發表數量。“發不了核心期刊,發幾篇‘水刊’也能折算成工作量,因此去低水平期刊‘灌水’的也多了,甚至有的老師一年發二三十篇,但大多是沒有學術價值的‘學術垃圾’。”南京農業大學博士生李光輝(化名)說。

掏錢“買賣”的論文總體上內容質量不高,大多是胡亂抄襲、低水平重複,缺乏學術性及創新性。有院士曾直言,我國論文90%以上是垃圾論文。

針對論文買賣,有關部門曾多次打擊買賣論文的不法期刊,對其作出停業整頓、警告、通報批評等處罰。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於優化學術環境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不準利用中介機構或其他第三方代寫或變相代寫論文,或通過金錢交易在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同年,教育部出臺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指出:“買賣論文、由他人代寫或者為他人代寫論文”,“應當認定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之一。但這些政策目前陷入難落實的尷尬境地,買賣論文仍屢禁不止。

論文買賣亂象究竟因何生成?受訪對象普遍表示,“一切指標看論文”的考核評價體系是根源。

當前,對教師、學術研究人員和學生的評價,好多單位用論文發表、發表在什麼級別的期刊以及發表的數量等指標來衡量,這在客觀上導致旺盛的論文發表需求。據統計,國內現有學術期刊5000多種,每年刊發的論文約100萬篇,但每年專業技術人員因職稱評聘、崗位聘用等產生的發表論文的需求約為480萬篇,如果再算上龐大的在校研究生數量,那麼,論文發表需求和有限的學術資源就形成了極為尖銳的現實矛盾。

一面是龐大的論文發表需求,一面是有限的學術期刊數量,僧多粥少,問題就因此而生。“沒有人想貼錢發論文,但現在就是這種規定,短期內不可能變化,大家也沒辦法。”李光輝說。

有業內人士指出,一些單位重視論文發表沒有錯,因為論文能反映研究成果。但有些單位將發表論文與學位、職稱等掛鉤,卻並不是重視論文本身,而是重視論文發表,甚至作者只需提供期刊封面、目錄即可,全然不顧論文的創新價值、學術含金量的評價。同時,一些單位對於“學術規範”“學術誠信”只是泛泛規定,對於學術失範、抄襲等的認定、懲罰缺少細化的可操作的條款,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買賣論文的風氣。

4.

關於論文買賣的思考

近年來,我國的科研評價制度不斷完善,人才分類評價改革已見成效,而一些地方和單位仍然存在“以論文論英雄”的現象,少數單位仍把發表論文作為科研成果評價最重要甚至是唯一標準。但“唯論文導向”不僅不能完全體現科研成果的水平和價值,還會遮蔽和抑制優秀人才的出現和成長。早在十多年前,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外交學院等7所大學就取消了“研究生畢業必須發表論文”的硬指標,隨後,上海交通大學數學系也不再強行要求學生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011年,復旦大學在部分文科學院開始試點,碩士生無須再在核心期刊發表文章,發表論文不再作為授予學位與否的硬指標。然而,反觀各大高校的理工科專業及公共衛生、醫學類等專業,卻始終難以走出發表論文的泥潭,甚至在某些方面越陷越深。

多數受訪者認為,論文買賣破壞了學術生態,造成了虛假、浮躁的科研風氣,也浪費了社會資源,對科研創新危害極大,有關部門必須予以規範和治理。

——研究生髮表論文不宜作“硬要求”。學術評價不能只有一種方式,更不能硬性地將學位、職稱晉升等於發表論文捆綁在一起。“目前不少大學不再‘一刀切’地規定研究生論文發表的要求,而是明確指出要根據不同培養目標和不同學科的具體情況實行分類指導。”蘇州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葉繼紅指出,要將論文發表制度中的強制性變成引導性、鼓勵性,引導學生自發、自覺地走向研究的道路,為研究生的學習、科研創造有利條件。同時,應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制定公平、合理的研究生獎勵制度,獎學金的評比應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加大對論文寫手、買方的打擊力度。“長期招募論文寫手”“兼職寫論文”,這樣的帖子在多所高校的貼吧、論壇等都可見。在一些高校的教學樓、校園公共場所的公告欄也可看到此類廣告。有報道稱,有人全職做代寫論文的“寫手”,在接單較多的月份,月入可達3萬元。有的寫手是理科專業,但也幫寫了不少文科專業論文。“其實專業性的都不太懂,都是網上找資料,為了保證短時間交稿,就將網上的資料摘抄、修改、拼湊一下,換個說法,能過關就行。”對於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行為,要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查處,同時要健全相關法規和學術誠信體系,形成完備的制度約束,實行論文造假“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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