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陽光》第一集:《劫難之後》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電視臺聯合策劃推出的系列節目《法治的陽光》於10月25日-10月26日、10月30日至11月1日晚上20:00在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CCTV-2)《經濟與法》欄目連續放送。

第一集:《法治的陽光--劫難之後》

360萬——見義勇為的“代價”

上午十點多鐘,在桂林市資源縣瓜裡鄉大田村裡,二十多度,本是令人感到舒適的溫度,但對肖祖富來說卻是熱得透不過氣來。除了悶熱,肖祖富更怕的是身上的癢。燒傷後,他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几十處瘡口,天一熱就流血化膿,癢得鑽心刺骨難以忍受。肖祖富的妻子楊小玲用剪子將紗布剪成一小塊,然後用紗布蘸上藥水擦洗傷口,能較好緩解肖祖富身上發癢的痛苦。

為了省錢,楊小玲把紗布剪得不能再小。肖祖富身上有多處傷殘,完全不能自理。妻子楊小玲其實也一位重度燒傷的殘疾人,只不過她的傷情比丈夫要輕一些,所以還可以照顧丈夫肖祖富。

和莫桂蘭相比,54歲的李未秀傷情更加嚴重。面部嚴重扭曲變形,雙手幾乎被燒沒了,僅剩的兩節手指不能彎曲,連一雙筷子都拿不起來。在拍攝過程中李未秀始終沒說一句話。每天傍晚,她都默默地坐在院子裡,望著門前嘩嘩的河水,直勾勾地發愣。

《法治的阳光》第一集:《劫难之后》

那麼肖祖富、楊小玲、莫桂蘭和李未秀,怎麼會同時遭遇一場火災呢?

2014年1月23日,外出打工的肖祖富、楊小玲夫婦回到家中,正打掃衛生準備過年。突然,遠處的山上煙霧瀰漫,有人喊“救火”。夫妻倆二話沒說,扔下手裡的活就向山上跑去。這時莫桂蘭和李未秀也已經衝到山上,正在用樹枝撲打火苗。

《法治的阳光》第一集:《劫难之后》

然而火勢太大,四個人不僅沒能把火撲滅,反而被捲進了火海。當其他村民和消防官兵趕到,把四人背下山的時候,他們已經血肉模糊、昏迷不醒。

消防官兵和村民忙了兩天一夜,才把火撲滅。這場大火的始作俑者是本村村民唐傳輝。那天,唐傳輝在山上想燒掉一些樹木,開墾荒地來耕種。不料引發山林大火。唐傳輝因失火罪被資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賠償肖祖富等四人每人7萬元,共計28萬元。

這一年,肖祖富等四人因奮勇撲救山林大火,被資源縣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獲得了一筆獎金。但榮譽和微薄的獎金無法改變生活的困境。別的不說,光是360萬元醫療費,就壓得四人喘不過氣來。

資源縣瓜裡鄉人民政府得知他們的情況後鄉里決定,替見義勇為的義士支付醫療費。截至2017年,瓜裡鄉政府已經替四人支付了160萬元醫療費。剩餘部分如何支付還在想辦法。同時鄉里把他們全部納入低保,每人每月有170元的生活補助,每年發送200到400斤大米。

《法治的阳光》第一集:《劫难之后》
《法治的阳光》第一集:《劫难之后》

資源縣人民法院的執行員也沒有查詢到唐傳輝可供執行的財產。本來28萬元賠償款,是四名受害人心中最後一絲希望。但現在看來,這最後一絲希望已經化為泡影。

司法救助金——大國的擔當

當四名受害人不知所措的時候,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劉新農正在讓這件事情變得有轉機。而這個運行還不到兩年的全新部門,就是專為肖祖富這樣的困難群眾而設立。

2014年,中央政法委、財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意見要求,各地國家司法救助資金由地方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列入預算,統籌安排。2014年和2015年,中央財政每年撥出7億元。地方各級財政要分別安排專項資金17.7億元、22.4億元。這些錢都將用於對一些特殊案件的受害人進行救助。

《法治的阳光》第一集:《劫难之后》

肖祖富的家劉新農已經來過三次。經調查,這四個人完全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但司法救助不是萬能的。作為一種應急式、輔助性的救助,其金額一般從幾千元到三五萬元不等。最高標準不能超過判決書中確定的數額。法院判決每人應該獲賠7萬元,因此救助的最高上限就是每人7萬元。劉新農認為,對肖祖富等人應該按最高標準進行救助!

按照救助程序,應由當地縣法院完成調查,然後向縣政法委申請發放救助金。但劉新農發現,救助金不僅遲遲沒有發放,當地還把救助標準調整為每人4萬元!這雖然不違反規定,但對當事人來說卻明顯偏少。怎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因為需要救助的對象很多,資源縣的救助金很快用盡。即使對肖祖富他們每人救助4萬元,由於資金缺口太大,短時間內都難以實現。

這些困難是劉新農始料未及的。資源縣已經無能為力,他決定把這個案件上報桂林市政法委,爭取全部利用市裡的救助資金,對當事人實施救助。桂林市政法委對此案格外重視,在調查走訪核實情況以後,批准了劉新農的請求。

2016年12月20日,兩級政法部門的工作人員親自登門,把14萬元救助金送到肖祖富、楊小玲夫婦手中。莫桂蘭、李未秀也每人拿到7萬元。這是桂林市啟動司法救助以來單筆發放的最大金額。這些錢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命運,但至少能幫他們度過難關,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當案件不能偵破、無法執行,被害人得不到賠償時,通過國家支付救助金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被害人的生活狀況,解燃眉之急。以前,受法治發展水平和財力限制,我國的司法救助制度長期沒有建立,造成一些被害人處境困難。2014年1月,國家司法救助制度開始運行。體現了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人民的關愛,體現了一個大國政府的責任擔當。

資源縣的案子一結束,剛剛從事這項嶄新事業的劉新農又陪同桂林市政法委副書記唐恢豪來到興安縣,對另一位救助對象進行調查。

高位截癱——18歲的一生嘆息

21歲的文羅已整整臥床三年。三年前,還在讀高一的文羅在山上勞動時,被一輛側翻的拖拉機壓在底下,造成高位截癱。現在他的肚臍以下完全沒有知覺。

《法治的阳光》第一集:《劫难之后》

文羅家的一碗飯、一瓶藥、一床被褥、一絲空氣,都讓劉新農和唐輝豪嗓子哽咽。按理說,完全可以按判決書確認的35萬元的最高上限進行救助。可這麼大一筆救助金,不是說拿就拿的。

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黨的莊嚴承諾

興安縣人民法院張雲豔院長接到一個好消息:在執行局的努力下,被告人萬興生的岳父給法院送來了15萬元執行款。萬興生的岳父替女婿還債,讓文羅一家非常感動。深明大義的文羅父母知道,萬興生的拖拉機把文羅壓傷實屬意外,他家的經濟條件也很差,拿不出更多錢賠付。因此文羅家提出,自願放棄10萬元賠償金。

執行來15萬,文羅家又放棄10萬,這樣對文羅的救助就只剩下10萬元資金缺口。路上,劉新農向唐書記請示,能不能由桂林市政法委解決這10萬元救助金?

《法治的阳光》第一集:《劫难之后》

2017年9月26日,劉新農、唐恢豪等一行來到興安縣界首鎮和平村,向遭受傷害但又無法拿到賠償金的文羅發放10萬元司法救助款。法院執行的15萬元將通過轉賬方式打入文羅的賬戶。

文羅的救助辦理完畢後,劉新農又要趕往下一個地點。在桂林市,司法救助工作的開展,有力化解著執行難所導致的種種矛盾。越來越多的受害人因為獲得救助而扭轉困境。

救助工作紛紜複雜,不少案件所需要的資金非常龐大。有時單靠一個縣、一個市的力量難以支撐。為此,桂林市已開始著手建立三級聯動救助機制。對那些特殊的救助對象,由自治區、市、縣三級上下攜手、合力開展救助。

長遠的目標是明確的。“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的莊嚴承諾!千頭萬緒、千辛萬苦,司法制度總在探索發展的征途上日益接近人民期待的目標!眼前的效果也是明確的,惠及每一位救助對象的法治陽光,正騰輝萬里,照亮每一個角落。

收視信息

播出頻道: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CCTV-2)

鳴 謝:最高人民法院

協助拍攝: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桂林市政法委

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資源縣人民法院

興安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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