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帶你讀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5分钟带你读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近年來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都暴露出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力的問題。2017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首次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實施做出全面、具體規定,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5分钟带你读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可能好多人都不知道

《辦法》究竟說了什麼?

制定了什麼新的規定呢?

《辦法》的主要內容

解讀:

《辦法》一共六章、三十一條。

第一章 總則。明確了《辦法》的法理政策依據、目的意義和指導原則;

第二章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職責。規定了從省級政府開始,市、地、縣、鄉鎮政府一直到街道辦事處的消防工作職責;

第三章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消防安全職責。規定了13個負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25個負有行政管理的部門不同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章 單位消防安全職責。規定了一般單位、重點單位、高危單位、個別特殊行業單位不同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五章 責任的落實。規定了對消防工作的考核、結果應用、責任追究;

第六章 附則。對具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消防安全職責作出了明確,對微型消防站進行了名詞解釋,規定了《辦法》生效的日期和有關執行要求。

什麼是消防安全責任?

解讀:

消防安全責任是指消防工作主體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應當承擔的責任。

哪些人員或主體應當遵守《辦法》?

解讀: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都應當遵守本《辦法》。

這次《辦法》有什麼特點?

解讀:

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第一,比較完整和系統地明確了消防安全責任制的一些基本原則。《辦法》對此做了完整表述,明確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消防安全不僅是政府的事,是黨委政府要共同承擔的責任。

第二,明確地方各級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的政府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的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城市的市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市長是主要責任人,其他的市長對其分管行業部門的消防工作要負有責任。

第三,明確了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的範圍內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這也是《辦法》要重點解決的一個問題,給每個行業部門確定職責。

第四,明確強調堅持單位消防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明確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法人代表負主體責任,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人。

第五,明確強調堅持職權一致、依法履職、失職追責,對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追究主要依據的法律法規

解讀:

主要依據《消防法》和《刑法》,一般涉及到消防責任追究的,主要是涉及到兩大類問題。

一是涉及到職務犯罪,翫忽職守、瀆職、徇私枉法,這是一大類。

5分钟带你读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面對消防安全,絕不能抱僥倖心理,

消防隱患其實就在我們身邊。

瞭解消防安全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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