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母親因大兒子不替二兒子還債,吊死在兒子飯店門口,如果子女欠鉅債你會怎麼做?

馮忠澤

談談我的看法:

1、從法律上講,劉老太的大兒子沒有義務替他弟弟還債,劉老太也沒有要求大兒子代為還債的權利。

2、從情理上講,“親兄弟明算帳”是古有之理,相互幫助的手足之情是有限度的,也是看情況的,絕不是無條件的幫助。子女孝順父母也是應該的,但孝順不是唯命是從,對父母顯然錯誤的要求當然有權拒絕,愚忠愚孝不可取。

3、劉老太二兒子嗜賭未必是劉老太教育不當,希望大兒子替二兒子還債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吊死在大兒子的飯店門口,是對大兒子是嚴重不公,偏袒不學好的二老子,讓學好的大兒經濟和心靈受到沉重打擊,愚不可及。

4、一起喝酒喝出人命,喝酒者都要負責任,那麼劉老太因為二兒子賭博而死,一起賭博的人該不該出點血呢,該不該受到法律處罰呢?至少賭債是不合法的,應該不會再要了吧。


龍久於池

99隨便語:慣子如殺子,這個母親很可憐,但她對小兒子的溺愛,不僅毀了她自己,也毀了兩個兒子的人生。

這個故事比較曲折,是一位基層民警根據真實案情,撰寫的文章。

(1)劉老太有兩個兒子,大兒子王成,小兒子王波。當初王波出生時是個早產兒,差點死了,後來王波兩歲時,父親去世,劉老太覺得小兒子可憐,從小特別疼愛王波。

(2)劉老太成了寡婦,但很能幹,帶著兩個孩子,從一個小吃攤子做起,不僅養活了一家三口,還把小吃攤做成了一個小門面,而且在市裡買了一套二手房。

(3)王成初中畢業後,跟隨劉老太經營小吃店。王波上了中專,畢業後進了市印染廠。兩兄弟相繼結婚。

(4)劉老太決定“退休”。

她將小吃店給了王成,將市裡的房子給了王波,自己帶著存款,跟王波過。

(5)2010年,王成由於踏實肯幹,小吃店生意興隆,買下旁邊兩間門面,擴大變成了“王成飯店”。

(6)王波卻走上了另一條路,沾上賭博惡習,被人叫作“麻將王”,先是丟了工作,後來老婆也和他離了婚。

成了“麻將王”的王波,經常四處躲賭債,躲不掉就報警,成了派出所的常客。

王波賭博,連劉老太壓箱底的金銀首飾,5000元錢都偷出去賭,但還是欠下一屁股債,找他逃債的有借貸公司,有職業逃債的,還有亡命之徒,劉老太沒辦法,只能把大兒子當救命稻草,要求王成替弟弟還債。

先是三千五千,後來一萬兩萬,慢慢地王成自己也扛不住了。

幾年裡,王成共為弟弟償還各種賭債百萬元。其中包括有一次,王波在賭桌上輸紅了眼,把自己和劉老太居住的房子,抵押給貸款公司,借了35萬元,後來輸了個一乾二淨。

(7)2015年2月,劉老太和王成的老婆,在“王成飯店”裡打架。

打架的理由,王波以“與人合夥開汽修廠”為名,讓劉老太借錢,但遭到王成老婆的反對,發生爭吵,甚至還動了手,鬧到派出所後,劉老太還是拿走了3萬元,但最後被王波用於賭博。

這些年裡,王成夫妻倆開飯店,賺了不少錢,但都被劉老太逼著,替王波填了窟窿,以至於夫妻倆只能住在飯店二樓的一間屋裡。

(8)2015年9月,王波被湖南警方抓獲。

王波被捕的理由,是他夥同別人,以開辦汽修廠為名,將顧客的13輛汽車,變賣或抵押給貸款公司,獲得290萬元贓款,用於賭博。

王波被抓時,已經在中緬邊境的地下賭場裡,狂賭三天三夜,290萬元僅剩下不足1000元。

(9)為了救出小兒子,劉老太再次要求王成,替弟弟償還這筆鉅債。

然而,王成的家底早已被掏空,僅有一家飯店。在劉老太的要求下,王成倉促下找到一個買主,但對方只肯出價80萬元,距離近300萬的詐騙金額,相差太遠。

9月24日,王成回到家,把第二天將飯店賣掉的事,向老婆和盤托出。

王成老婆聽了,立刻出門買了農藥,表示說,他們已經為王波還債百萬元,假如再把家裡飯店賣了,一家人以後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她就“死給你看”。

王成聽了,在經過思想鬥爭後,考慮到劉老太,他們夫妻倆以及他們的孩子,以後還要生存,決定不再為弟弟填窟窿。

(10)9月25日,王成將自己的決定,告訴劉老太,劉老太打了王成幾個耳光,並將王成趕出家門。

9月27日凌晨,劉老太吊死在王成的飯店門口。

(11)劉老太自殺後,王波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成的那家飯店,後來再也沒有開張。他聯繫原來的買主,但人家說“大門口吊死人,哪個敢來你的店裡吃飯!”

無奈之下,飯店只能被閒置,王成夫妻倆帶著他們的孩子,遷往外地。

王家的事情,漸漸被人淡忘了。

只有民警抓賭的時候,經常把賭徒帶到飯店門前,指著破敗的飯店,教訓他們:“混蛋們,使勁賭,你們老孃也會像這家一樣,吊死在自己門口!

(網絡配圖)

第一,王成是個好人,不是不為弟弟還債,而是無能為力。

故事中的哥哥王成,顯然是個好人,而且是個孝子,他被母親逼著,一次次給弟弟還債,夾在母親和妻子中間,是個可憐的男人。

哪怕他的飯店,最開始是劉老太給他的,但他有自己的生活,有老婆孩子需要照顧,不能被劉老太惡意綁架。

王成最終決定不給王波還債,一點錯也沒有。

第二,走火入魔的不僅是王波,還有劉老太。

這一家人很不幸,但所有不幸的源頭,應當就是劉老太對小兒子的溺愛。

有句話叫作“慣子如殺子”。

同樣是幼年喪父的兒子,王波比起哥哥王成,差的太遠了,他有機會比哥哥多讀書,有機會進入市裡工廠,當個正兒八經的“城裡人”,但他卻染上賭癮,把一切都毀了。

正是劉老太對王波的一再縱容,才讓王波走上了這條死路。

劉老太這也叫走火入魔!

她最終選擇,吊死在大兒子的門前,這當然是走火入魔,因為,相比於惡習難改的小兒子,大兒子才真正是她的依靠,但她臨死前,卻再次坑了大兒子一把。

第三,賭博是罪惡的源頭。

黃賭毒的危害,是驚人的,一個染上賭癮的人,就和王波一樣,已經不能被看作是個正常人,而是人不人鬼不鬼的動物。

作為中專畢業,在城裡有房子,已經結婚的人,王波原本也該有幸福的小日子。

但賭博這東西,把王波推進了火坑裡。

每一個染上賭癮的人,都是毀滅的源頭,不僅毀滅自己,也毀滅自己的親人。

第四,對於欠下賭債的兒子,弟弟,你就不應當去救他!

故事中的劉老太,哥哥王成,都是錯誤的。

假如當王波開始欠下賭債的時候,他們不去幫王波填窟窿,讓王波“自生自滅”,看似無情,但那時候的王波,最多受點罪而已,不至於被判無期徒刑。

但在好了,一家子人家破人亡,王波也被判了無期,再也不能有更壞的結果。

所以,對待那些染上賭癮,或者其他惡習的人,如果你有能力幫助他,徹底戒掉賭癮,你可以出手幫他,否則的話,幫忙還債不如見死不救!

結束語:我們每個人都要遠離黃賭毒,不要害人害己。作為父母親,要正確教育子女,防止女子因為你的“愛”,被慣壞了寵壞了,最終走上邪路,真到了那時候,就是悲劇。


99隨便

很高興為您解答!

從法律義務上講只要弟弟是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哥哥就沒有義務為弟弟償還債務。他應該要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即使弟弟不是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首先應當妻子、子女和父母來承擔相關的義務。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不怎麼看,不心疼,母親死的活該!!

哥哥沒有義務為弟弟還賭債,別說弟弟了,就是我親兒子欠了賭債我都不給他還。

我家樓下的房子去年冬天便宜賣了,原房主欠了兩百多萬的賭債,房子是他父親買給他的婚房。

他父親有錢,名下商場公司,家產也不少,給兒子還個兩三百萬肯定還的起。但是他父親說了:兒子大了,管不了了,他借債的時候沒告訴我,現在還債我也沒義務。

催債的人一次次打他父親的手機,他父親對人家說:我沒問你們借錢,要債也別來找我,你們願意砍他殺他是你們的事,和我沒有關係。

現在,那個男的還在跑路,不敢回家。我們一致認為這個老父親做的對。

如果有一天我的兒子欠了賭債,我也要向這位父親學習,一分錢也不幫他還,他是成年人,理應為自己做的錯事買單。

愚昧的母親逼大兒子給小兒子還賭債,你願意死就死唄,別死大兒子家門口呀,你大兒子不欠你小兒子的。有一種生命,不值得惋惜。

我倒是同情這個大兒子,有一個如此愚昧的母親,害得他以後可能會生活在愧疚中,害得他可能被聖母婊和道德婊們的口水淹死。



葉子葉公子

真事,俺妹夫他哥買黑彩欠了10萬高利,03年,俺和妹妹妹夫咬牙幫忙還了。當時我明確給妹夫講,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不到90天,又來事了。我們堅決不管,妹夫他媽哭爹喊孃的,我們硬下心不管。15年了,也就這樣了


益人愉己

因子女不爭氣,欠下鉅債,氣死或逼死父母的,不是個別現象。鉅債的形成,情況不同,人們的態度也不一樣。因嫖賭等不良行為欠下鉅債的,法律應干預,其人和與其有利益往來的人應查實處罰。投資創業失敗,欠下鉅債的,只能自食苦果。投資者必須有風險意識,切忌盲目。因責任事故賠償無賠償能力的,應坐牢。有貪心和不良行為的人才會欠下鉅債。子女欠下鉅債,父母教育失敗,應該同擔責任。


ZHANG510321

這是一位可悲的、糊塗的、不值得予以同情與憐憫的母親!

儘管,她已經死了,但我們仍然要無需諱言地這麼評價她。

由於她對小兒子百般的溺愛和無限的縱容,最後不僅逼死了自己,而且死,也要吊死在大兒子飯店的大門口,又逼垮了大兒子的生意,又把大兒子給逼得了走投無路!

可以說,正是由於她對小兒子無原則的溺愛與縱容,才把小兒子給“培養”成了一個屢教不改,有恃無恐的賭徒,一個坑蒙拐騙,墜入深淵的無期徒刑的犯人!

我看了這篇網文後,不由深深地痛感這位母親對小兒子的偏袒與放縱;不禁深深地嘆息這位母親對大兒子的威逼與孝壓。

這就是一位不明事理的母親!這就是一個慣子害兒的典型!

小兒子賭博,讓大兒子買單,這就是這位母親周旋在兩個兒子身邊的最大“職責“。

我們見過對子女有偏袒心的母親,但我們真還沒聽說過世上竟有這種為了一個兒子欠下的鉅額賭債而逼迫另一個兒子不顧一切替弟還債的母親。

大兒子為了替弟弟還債,開飯店掙下的錢幾乎都成了弟弟的賭資或還了弟弟的賭債,就連自己買房的錢都拿了出來。

但這還不夠不行,最後,這位母親還要大兒子賣掉一家人賴以生活的飯店來填小兒子犯下紕漏造成的窟窿,竟然為此還把大兒媳給逼到了要喝農藥自殺的地步!

這是什麼樣的母親啊,我們真的不敢想象和不可理喻,她怎麼能夠糊塗得偏袒得到了此等的程度呢?

而她對大兒子的“殺手鐧”就是以“孝道”來威逼。

這更讓我們感到有陣陣的寒意。在中國,孝是兒女們的職責與美德。但孝,如果一旦被父母們強行脅迫與綁架,往往就會成為令兒女們一種不堪承受的重負,一種精神的枷鎖,一種痛苦的抉擇。

正如在這起案例中,面對弟弟欠下數額越來越離譜的賭債,大兒子不止一次跟母親說不想管了。但每到此時,母親就聲淚俱下懇求大兒子,最後,直接就發展到了以死來相逼。

如果不從,就是不孝啊!所以,這位母親為了“救”小兒子,才能屢屢如願地逼迫大兒子拿出了錢。

就這麼,大兒子一共已拿出了一百多萬給弟弟還了賭債……

而這,也正成了大兒子在母親眼中“有求必應”的軟肋,也正成了小兒子在濫賭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的原因。

最終,這位母親才自己親手釀成了這起悲劇的結局——家破人亡了。

一個兒子坐牢了,一個兒子破產了,而自己,也走上了一條不歸的路……

這起家庭悲劇,讓所有的為人父母者,以及,所有的為人子女者,都可供汲取足夠的慘痛之教訓!

這就是,我們如何做父母?我們怎樣做子女?

如果父母不會教育子女,教育不好子女,就枉為人父人母;如果子女不能走正道,不能學好,就不配為子為女。

而最關鍵的,還是父母!如果父母對子女過分的縱容,過度的溺愛與過於的偏袒,那麼最終,必將只能會是:慣子如殺子,害子必害己……


偶來三徑

這件事情可不是因為母親因為大兒子不替二兒子還債,就吊死在大兒子門口這麼簡單。這位母親的大兒子前前後後為自己的兄弟還了差不多100萬的賭債,法律上哥哥並沒有義務為已經是成年人的弟弟還債。這位哥哥可謂是仁至義盡。


他的弟弟王波最後一次向他哥哥王成借錢是因為要個別人合夥開汽修廠,拿了哥哥三萬塊錢,還真開了汽修廠,不過把顧客的13輛車變賣抵押給了貸款公司,套現贓款290餘萬,全部用於賭博。王波在中緬邊境的一個地下賭場狂賭三天三夜,把290多萬贓款最後僅剩下不到1000元。


王波涉嫌詐騙犯罪,他需要儘快籌到錢,彌補受害者,爭取在法庭上從輕判決。否則王波至少會面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這下把兩兄弟的老母親急壞了,逼著大哥王成變賣飯店,但當王成的妻子知道這件事後,拼死反抗,當場就買了農藥,要死給王成看。飯店是兩個人的辛辛苦苦打拼的事業,也是兩人的家。確實不能說賣就賣。



一邊是妻子的以死相逼,一邊是老母親的母命難違,王成陷入了人生兩難的境地。他最終選擇了聽從妻子。最終老母親才做出了在王成飯店門口上吊的愚蠢事情。王成的母親到死都沒有明白是是非非,只認哥哥就應該替弟弟還債。


可以說王波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他無知的母親從小無限制的縱容的結果。偷了自己的錢,怕兒子坐牢而銷案。兒子賭博輸了錢,老母親自己三番五次的出面命令哥哥還錢。哥哥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血汗錢都給了弟弟還賭債。但換來的不是感恩,是變本加厲,是一個無底洞。可悲可嘆!


浮誇了球

手心手背都是肉,親兄弟怎能“見死不救”?

儘管劉老太的悲劇令人唏噓感嘆,但在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背景下,對其做法還是要有幾分包容理解,不能求全責備的。

也許有的律師引經據典認為,弟弟已經成人,具備完全民事責任,哥哥也沒有義務為兄弟賭債“買單”。

呵呵,這難說沒有站著說話不腰疼,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味道。如果換成當事人劉老太是你老母親,倘若欠賭債要被收房的為你親弟弟,恐怕這樣“高談闊論”會被“親情的口水”、“世俗的眼光”搞得狼狽不堪。



沉湎於賭博,欠下鉅額債務的弟弟固然值得痛恨,但在傳統觀念的“親情大義”面前,劉老太也好,親哥哥也罷,都是不能袖手旁觀,無動於衷,任憑小兒子(親弟弟)被硬生生推入現實“深淵”的。

如果真的這樣做了,不要說劉老太的良心坎上過不去,就是親朋鄰居也會也會在背地裡嚼她舌根子的。

不難想象,“見死不救”、導致老母親吊死在飯店門口的親哥哥又是何等尷尬、難堪收場。

估計極少有人會用“法不容情”來大度理解和寬慰他,首先“熟人社會”的唾沫星子就會把他噴成篩子——怎麼,親兄弟有難見死不救,還讓老母親悽悽慘慘吊死在你飯店門前,做人怎能醬樣子?!



其次,道德綁架的力量,還會讓這位親哥哥長期活在“冷酷無情”、害死母親、害慘弟弟的飛短流長之中,甚至抬不起頭來,很可能形象(生意)也大受影響。

沒辦法,不是我們不懂法,而是有時生活繞不開親情!




霍小姐的八卦爐

慣子如殺子!表面上是哥哥逼死母親!其實是母親的教育害了弟弟,弟弟害死了母親,屬於自作自受。可憐了哥哥,背上了罵名,背上了內疚。

其實大兒子,不必心裡有愧,好好生活。凡是賭博借錢,一分也沒有,賭輸了要幫出錢還,想都不用想!就算你現在有一萬億,只要你是賭徒,下一個鍾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我只想對這位母親說,我不會同情你,你大兒子不欠他弟弟的,你小兒子應該為自己欠下的債買單,你太糊塗,你這樣做對不住你大兒子,你活該,沒人會同情你! 如果不是她一味的嬌縱小兒子不會走到這個地步,我相信這大兒子不是沒幫過,只是幫不起了,婁子捅大了母親竟以死相逼,試問如此偏心到失去理智的母親誰又管得起?那些指責大兒子冷血的人不想想,這次管了下次呢?下下次呢?這一輩子怎麼過?是不是哪天整出人命來了也得叫大兒子去填否則就是冷血嗎?

對於這種行為不要幫,真不能幫。有一便有二,如果生意虧了,或者病了,義不容辭!賭債無底洞,只會助長心態!不要綁架別人,誰欠誰還,人家的錢也是辛苦掙來的,憑什麼為他弟弟還。這個母親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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