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警示丨引發火災法律上怎麼處理?公開審查聽取意見

威警示丨引发火灾法律上怎么处理?公开审查听取意见

威警示丨引发火灾法律上怎么处理?公开审查听取意见

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

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臺商區檢察室、惠安縣檢察院在張坂鎮後見村聯合召開李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公開審查聽取意見會。

威警示丨引发火灾法律上怎么处理?公开审查听取意见

參加本次會議的除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人員外,還有張坂鎮的相關領導,區綜治辦、環境國土資源管理局、張坂鎮綜治辦相關人員,人大代表以及張坂鎮前見後見村幹部、網格員、張坂鎮其他村部分人員、山霞鎮村幹部代表共計60餘人。

案情回顧

2017年10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山霞鎮東蓮村前坑安息堂內安放其已去世父親的骨灰盒儀式過程中,用燃燒著的香燭引火點燃紙錢後,再用點燃的紙錢去引燃焚燒出殯時所用的花圈等祭祀追悼物品時,不慎引燃周圍雜草和芒草叢。

發現火情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立馬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由於當天風較大,地上植被幹燥,火勢向四周一直蔓延,從而引發該森林火災。火情蔓延範圍從山霞鎮東蓮村擴大至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前見村、後見村。經鑑定,森林火災受害林木經濟損失總價值為人民幣貳仟貳佰柒拾陸元整(¥2276.00)。

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動到當地森林派出所接受調查歸案自首。並就恢復因失火造成的林地損失與惠安縣山霞鎮東蓮村委會簽訂《協議書》,補種樹苗750株。並主動與山霞鎮東蓮村委會、張坂鎮前見村委會、後見村委會達成諒解書。

鑑於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目的,檢察機關擬以失火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並對本案擬不起訴舉行公開審查,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下面,跟著我們一起去會場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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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介紹案情及擬作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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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闡述移送起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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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員發表意見

與會人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承辦人的意見,並發表了一些個人感想,表示這次案件公開審查聽取意見會是一個很好的普法活動,以案釋法,給大家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

此次案件公開審查聽取意見會,充分體現了執法辦案的透明度,也進一步提高了檢察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會人員發表的意見將作為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重要參考依據。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立案標準:

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燬的;

(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處罰:

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實踐中,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構成失火犯罪的情況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檔次內給行為人裁量刑罰。

也就是說,失火行為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

但是,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前提下,綜合考察分析犯罪行為人主客觀方面的情況,如果情節較輕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一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

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適用於“情節較輕的”這種情況,如果綜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觀方面的情節,不屬於情節較輕的,則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內裁量刑罰。

至於何為情節較輕,不能只看一個方面的情況,而應該綜合分析主客觀諸方面的情況,然後進行整體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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