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快遞站取快遞需額外繳納快遞費3元一個,是否合理?

謝寶健

現在是網購的時代,電商已經打入農村內部,農村很多年輕人也紛紛選擇了網購這一便捷的方式。但是在領取包裹的時候我們發現,有些東西明明是賣家包郵的,但是我們卻要給農村快遞代收點2到3塊錢,這讓很多人反感,但是又沒有辦法,

你不給錢的話就拿不到你的快遞,給錢的話又是自己虧,所以說這種做法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合理。



這些不合理的額外收費是什麼原因引起的呢?本人長期在農村,稍作分析了一下。

一、這是由於農村的物流發展滯後引起的。

在農村除了郵政和順豐以外,很少有其他物流公司,而郵政和順豐也往往只駐紮到了鎮上,並沒有駐紮到村裡。但是因為順豐運費太貴,所以很多賣家沒有選擇順豐而是其他小的快遞公司,郵政的話送貨也只是送到鎮上而已。

但是其他物流公司因為規模不大,運輸鏈不是很完善,人員也配備不足,如果物流要到達各個村的話就需要很高的成本,所以很多小的快遞公司物流中轉只到縣城,送到縣城以後他們就會和農村的代收點合作,讓代收點前去把貨物運回各個村裡,代收點收到貨以後就會給收件人打電話讓他上門取件,然後順理成章的再收取2到3元的費用。

這時候買家會受到一萬點傷害,為什麼明明是包郵的東西我上門取件了還要再多繳2到3元呢?心裡一萬頭馬奔騰而過。沒辦法,誰讓你是農村的呢?

二、這是由於快遞公司和代收點不合法的合作行為引起的。

市郵政管理局規定在支付快遞費用後的運輸途中,不允許二次收費。快遞公司如需將快遞放在代收點,需徵求客戶本人同意。如客戶不同意則需進行二次派送,但是所有快遞運送中(除貨到付款外),不允許二次收費。快遞公司選擇代收點是可行的,屬於投遞補充,但是不能向客戶收取費用,且應選擇正規代收點且經客戶同意才可。代收點向客戶收取費用屬於二次收費,是違法行為,我們在領取快遞的時候可以拒絕付費的。

但是往往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快遞公司和代收點已經形成了這種默認的不合法的合作關係,農村的很多人又不懂法律,哪怕明知道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也很少人願意為這幾塊錢而抗爭,所以代收點收起費用來就顯得很自然了。

這就是農村存在的很現實的問題,農民購買一件東西比城裡人付出的成本要大很多,因此這對農村人而言是不公平的。

希望這個問題能夠得到妥善的解決,還農村的消費者一個公平。






你們村也會出現代收點二次收費的問題嗎?遇到這樣的問題的時候你是怎麼做的呢?歡迎你來留言評論,我們大家一起來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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