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10年的朋友合夥買房,房價漲了,朋友卻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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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兩年房價暴漲開始,很多人都感受到炒房帶來的切實利益,想要上車賺一波的人也越來越多。但能有餘力炒房的並不多,所以民間興起了一股“合夥買房”熱,就是和朋友、沒結婚的戀人、親戚等進行合夥買房。雖然可能是相識多年的朋友,但涉及到大量金錢,還是非常可能產生罅隙。

跟10年的朋友合夥買房,房價漲了,朋友卻沒了!

合夥投資某房產,口頭承諾AA分紅

戴小姐去年聽一個同學在某樓盤買了套房子,租出去之後收租差不多3千,房貸才4千多。戴小姐聽完之後覺得那裡房子發展潛力很大,所以也想投資買房。

但是那房子在世聯評估線上平臺-小資家評估總值100來玩,首付三成就要30多萬。戴小姐沒有那麼多積蓄,又不敢和父母借,所以就和朋友劉小姐一起約定合夥買房。因為劉小姐名下有房貸,所以房產證就只寫了戴小姐的名字,兩個人商量好首付、按揭和其他買房費用都平分,賣掉房子賺的錢也平分,而且沒有簽訂協議。

高槓杆投資,簽訂書面協議

陳先生在房地產行業工作很多年了,對買房投資的各項事宜都非常清楚。2017年初杭州某樓盤開盤前,陳先生根據經驗覺得有投資價值,所以想買一套。但是因為之前剛買過,一方面資金不夠,另一方面還款壓力和利率都比較高。

某天和同事聊起來的時候一拍即合,就合夥買了一套,既可以降低買房成本,也可以減少風險。因為兩個人都是幹這行的,所以就利索地簽訂了一份協議,對雙方的產權佔比、未來盈利和相關責任都明確下來,對雙方有個約束。

合夥買房的諸多風險

現在很多城市都實施限購限貸政策,而且還要審核購房人的資格,所以合夥買房時經常出現用一個人的資質去購房,然後簽訂聯合協議。其實這樣的協議並不受保護,完全就是靠人品和信任。

合夥買房的風險主要是:房產證上的人單方面將房子出賣進行套現,另一人難保障權益;二是未來房價下跌,風險承擔分配不均。另外如果買來後還要出租,那麼租金多少、該怎麼分配,都是可能存在的風險,需要提前考慮清楚。如果以投資為目的,那什麼時候轉手;房價降了怎麼止損和分擔損失,都要協商好。

如何對應合夥買房可能出現的種種風險,有律師建議,最好還是在產權登記上註明雙方的產權佔比,最好再簽訂書面協議,寫清楚各自的出資方式、出資金額、貸款由誰償還、貸款的權利和義務,相關的稅費、租金收益、使用、物業管理費等如何承擔或分享,日後房屋如何處置等等,將責任權利約定明確。

最後,雖然大家都想要借房子賺一筆,但是在“房住不炒”的大環境下,政府並不鼓勵這一行為。所以考慮到法律、道德方面的風險,大家還是儘量不要合夥買房。更何況,多年的朋友,如果因為這件事就不能再做朋友了,也是非常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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