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發費用,符合規定享受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要注意,稅務機關對會計核算有要求。根據財稅〔2015〕119號文件,企業需要按照以下規定進行研發費用會計核算:
1.遵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
2.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準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3.研發與生產分別核算: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準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97號公告為指導企業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做了細化規定,以幫助企業防範相關風險:
1.研發項目立項時應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由企業留存備查。
2.企業可參照97號公告所附樣式,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編制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
3.年末彙總分析填報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並在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同時隨附註一併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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