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毒務盡!欽南區人民檢察院出庭公訴一起毒品案件

2018年6月19日上午,欽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由欽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韋某某涉嫌運輸毒品罪一案。欽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指派檢察員覃傑出庭支持公訴,欽南區人民法院審判員陳明耀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欽州學院四十餘名師生代表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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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調查

本院認為,被告人韋某某明知或應當知道是毒品而運輸,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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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接著,公訴人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依法訊問被告人。

公訴人就起訴書指控的內容,舉出本案有關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鑑定意見、勘驗等筆錄,並接受了被告人的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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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辯論

我受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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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綜合分析全案證據,指出認定被告人韋某某運輸毒品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及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並提出量刑建議。

被告人最後陳述

在法庭審理的最後階段,被告人韋某某再次表示認罪悔罪,對自己為謀取高額報酬而幫助他人運輸毒品涉嫌犯罪的行為追悔莫及。

集中宣判

在短暫休庭之後,欽南區人民法院對包括韋某某在內的五名涉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集中宣判是公開懲罰犯罪、震懾犯罪、教育群眾的有效途徑,是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的一次集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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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門銷煙威猶在,除毒務盡力不減!長期以來,欽南區人民檢察院始終以“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度陰山”的信念決心堅守在拒毒禁毒陣地上,從嚴從快辦理毒品犯罪案件,保持懲治毒品犯罪高壓態勢。據悉,截止至今日,2018年上半年以來,欽南區人民檢察院共起訴毒品犯罪36件39人,其中販賣毒品罪24件26人,運輸毒品罪2件3人,非法持有毒品罪4件4人,容留他人吸毒罪6件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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