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產中人如何縱橫江湖

近日,新京報曝出秦凱何姿在京買婚房被騙 ,交了70萬定金後房子遲遲不能過戶。實情是涉案房產是期房,原業主購買時交了稅也辦下來了貸款,後來在2016年初將所有貸款還清,由開發商交到建委辦房產證,卻被告知網籤備案手續和現在被告方提供的身份信息不符,不給辦理房產證。開發商說購房資質有問題,被告自己都不清楚怎麼回事。其中被告不地道的是,之前說房產證被抵押貸款了。

看房產中人如何縱橫江湖

引用 這個事例,是想說明即使名人買房也會遇到不可預知的麻煩,何況平民百姓?

這幾年,因為上海大都市圈的規劃,是周邊城市都逐步得到了上海人口外溢的紅利,首先體現在房地產上,進入周邊城市的第一印象,是路邊熱情洋溢的售樓先生或售樓小姐,手裡拿著宣傳彩頁,嘴裡叫著大哥大姐,儼然迎接久別重逢的自己親人。

2001年8月15日建設部發布《建設部關於修改<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的決定》。

第四條規定:從事房地產諮詢業務的人員,必須是具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有與房地產諮詢業務相關的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取得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八條規定: 房地產經紀人必須是經過考試、註冊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未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不得與一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另一方當事人利益。

第十五條規定: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遵守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按照核准的業務範圍從事經營活動;(四)按規定標準收取費用;(五)依法交納稅費;(六)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看房產中人如何縱橫江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97令,關於修改《規定》的決定關於修改《規定》的決定關於修改《規定》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新規定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處罰:

(一)未取得房地產中介資格擅自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的,責令停止房地產中介業務,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規定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收回資格證書或者公告資格證書作廢,並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收回資格證書或者公告資格證書作廢,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超出營業範圍從事房地產中介活動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然而,現在的房產中介市場,可以說是魚龍混雜,道德缺失,言而無信,詭計多端。甚至以坑蒙拐騙為主,以“忽悠”作為業界的口頭禪,有幾例網上流傳的“一個房產中介的自白”可以佐證。

金錢才是更實在的東西

‘’作為一個房產中介,我當然有我的看家本領,用時髦點的話來說就是核心競爭力——首先是臉皮夠厚。要不厭其煩地打電話,鍥而不捨地去搭訕,被掛斷無妨,被呵斥也無畏,一百個一千個電話砸過去,還能砸不到一個真客戶?其次要嘴巴能說,能將一套普普通通的房子說得三花聚頂五氣朝元,我就是有本事讓買家覺得不買就會後悔一輩子。循循善誘口吐蓮花,總會有信以為真的人鐵了心地跟你,不是我吹,攔都攔不住。”

“蒙圈了吧?大可不必,其實咱這活“零門檻”。你想啊,不就是提供些公共信息,將一個要買房的和一個要賣房的人湊在一起,爭取讓兩人看對眼了,再在買賣過程中提供一些看似高深實則照本宣科的指導,認識幾個字,認識幾條路即可,無關年齡、無關學歷。因為太多的人怕麻煩,圖省事就會找我們,殊不知,這一偷懶,就是動輒數萬甚至數十萬的中介費用,每每想到信息如此透明化的今天,還能利用這種低端的信息壁壘掙錢,夢裡都能笑醒。‘’

“有時候真的別怪我心黑,這也是迫於生存壓力啊,你看著賣一套房幾萬塊的中費,實際上都是公司拿大頭,作為最底層的中介,僅僅是拿了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要知道,我們的收入可是直接跟一系列指標掛鉤:帶了多少客戶,賣出多少房子,每一個數字都決定著這個月是做白領還是當民工。”

“有句話說,你能扛起多大的罵聲,就會獲得多大的掌聲,但對於我們這一行來說,掌聲或許永遠都是奢望。不過我可不會在意,相比掌聲,金錢才是更實在的東西。我的眼裡只希望出現房子一漲再漲,房東一跳再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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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們是如何把房價炒上去的

房主把出售房源掛在了網上,合肥有十來萬的中介業務員,每100個業務員中有1個人打1電話給房主,這房主就能接到一千個電話”,談起飆漲的房價,Y也做了個“自我檢討”。“還有時候,客戶找我們看好了一套房子,覺得應該再看看,於是又找了其他的中介公司,其他中介又打電話給房主……房主一看,哇塞,這麼多人問這麼多人想買,價格自然就漲上去了。

關鍵在於,一旦這個漲過價的房子成交了,那麼附近其他二手房的價格也就都跟著漲上來了。截至10月7日傍晚的數據顯示,目前合肥市二手房掛牌均價14476元/平方米,同比9月上升9.77%。”

“你在網上看到物美價廉的房子,結果打電話過去一問,往往房主都提價了。除了買賣雙方的博弈因素外,也有部分是房產中介通過故意降低房價來吸引你注意。”Y提醒說,“虛假廣告”也是業內的“潛規則”。

“偶爾也會碰見開價不高甚至明顯低於市場價的二手房源,但這樣的房源很難落到買家手裡。因為敏銳的房產中介可能會扮演高拋低吸,倒騰房子的生意。中介行業裡,這種倒賣房子的人叫‘房蟲’。”

如果你有時間,還能搜出諸多“五花八門”的自白:“至於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說實話,我也搞不清到底是房地局呢還是住建委?據說是後者,可有時他們模稜兩可的表態,讓人覺得和我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至於什麼消保委約談,那就更不當回事了,它又不主管我們,沒看到,咱頭不都沒搭理它嗎?就是這麼囂張!怪我咯?”

看完這些“內部資料”,你還覺路邊那些熱情洋溢的售樓先生或售樓小姐,手裡拿著宣傳彩頁,嘴裡叫著大哥大姐迎接你的都是久別重逢的親人嗎!?你還覺得他們都遵紀守法的依法取得專業資格證書的業內人士嗎!?借用韓寒那句話:在這個“殘酷而缺德”的社會里,我們只能處處提防,用心裹起自己,以抵禦有毒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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