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GQ的報道《楊超越變形記:這不是我的世界》刷屏了。
很多人轉發這篇文章,紛紛表示:
“雖然不喜歡楊超越,但是覺得她很可憐。”
“以前覺得她愛哭很沒用,現在能理解她了。”
“為之前討厭她而感到羞愧。”
哎。
其實我也是。
我之前寫文章罵楊超越,我錯了。
看了這篇深度報道,我深刻認識到,我對楊超越的理解、對娛樂圈的理解、對女性的理解、對整個社會的理解,都還是太淺薄了。
這不是反話。
GQ這篇深度好文,到底寫了什麼呢?
第一,楊超越確實愛哭,但愛哭是她的美德。
學不會主題曲,她哭;
戴不上美瞳、畫不好眉毛,她哭;
網友罵她愛哭,她又哭……
對楊超越的愛哭,她的老闆認為,哭有什麼,“據我所知,比爾·蓋茨、喬布斯都很愛哭”(不得不說,她的老闆知識面好廣,真是博聞強識啊)。
還有一次,公司發了一張楊超越的照片出去,楊超越嫌這張照片太醜,生氣了,跟老闆大吵,哭得倒不過氣(不得不說,在職場上,這種恣意妄為的精神真是太可貴了)。
她的老闆果然很欣賞。
他說,楊超越之所以生氣,是因為“她對美的執著近乎到了瘋狂的地步”。
第二,楊超越的每一滴眼淚,都有深刻的社會含義。
你以為,楊超越愛哭是因為她脆弱、她矯情、她玻璃心嗎?
不!
她哭,是因為她窮,她慘,她自卑。
她家裡的房子是泥砌的;
她媽媽對她很嚴格,非讓她綁兩個辮子;
她初中二年級就輟學去上海打工;
她買不起SK2……
所以你知道了——
她哭,是對命運不公的抗爭;
她哭,是對貧富差距的控訴;
她哭,是對人情淡薄的吶喊!
而你們,包括兩週前,不懂事的咪蒙,竟然還嘲笑她。
你們的人性呢?
你們的良知呢?
你們的悲憫呢?
第三,楊超越愛哭,是因為她惶恐。紅,並不是她想要的。
正如GQ的標題,“這不是我的世界”。
楊超越並不享受現在的紅。
正如GQ報道中引用了一個工作人員的控訴:
“楊超越的粉絲把她投到這麼高的排名,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暴力。
你們到底是喜歡她,還是害她?”
說來也是,她只是隨便哭了哭,粉絲就要瘋狂投票,她也沒辦法啊。
真是造化弄人。
文章最後一直在強調楊超越的無辜,她唱歌成了車禍現場,被噴得那麼慘,她都沒有退賽,可以說是很堅強了。
GQ這篇報道的中心思想到底是什麼?
我來給大家歸納一下。
這篇文章,苦口婆心地告訴大家一個真理:
這個世界上,實力沒什麼卵用。
愛哭和賣慘才是王道!
我為自己之前還在談論專業和實力深感羞愧。
我錯了。
愛哭不是無能,愛哭才是真正的實力。
愛拼不會贏,愛哭才會贏。
愛哭的孩子才有糖吃,才能贏得整個世界。
愛哭為什麼可以贏得世界?
首先,會唱會跳不是稀缺資源,會哭才是。
在GQ的報道中,楊超越沒實力,她的老闆是承認的。
她老闆都直接說,
楊超越分不清 Do Re Mi Fa Sol La Si,唱得準不準基本靠運氣(人家驕傲過嗎,沒有啊!)。她老闆還說,因為自己心軟,平時只要楊超越一哭,一喊累,他就很憐惜地說,好好,那你就休息吧……
他認為,楊超越就該哭。
他允許楊超越在公司隨便哭,因為楊超越“長了一張小寶寶的臉”。
他的原話就是,“成人的世界是很難的,寶寶的世界你犯個錯咋地了?因為你是寶寶啊,大家都會說救救這個孩子嘛,這個是她最厲害的地方。”
你們也看出來了,楊超越的巨嬰人設,是她老闆一手打造的。
這波操作實在是66666。
不得不說,楊超越的老闆才是有大智慧的人(王思聰昨天發微博噴楊超越,說真的,建議王思聰改變策略,與其培訓他們家香蕉娛樂的女孩學習唱跳,還不如好好學習怎麼哭泣)。
確實,楊超越拿了第三名,完全證明了,哭泣的力量。
其次,愛哭是示弱、是賣慘,會引發同情。
寫到這裡,我必須要說,今天我一直說反話,說累了。
接下來我要換嚴肅臉了。
GQ的報道,花了很大的篇幅,講了楊超越的慘和窮。
說真的,很多細節,挺讓人觸動的。
比如,楊超越打工的時候,被猥瑣男調戲;
比如,她攢錢買了一瓶sk2,捨不得用;
比如,她和另一個選手住一個房間,別人全用的名牌,她揹著59塊的包,很不安……
很多人都是被這些很真實的慘境打動的。
我能理解,也能代入。
但是,我們仔細想想,這些跟她唱不好歌、跳不好舞、只會哭、只會添亂有什麼關係呢?
他們會說,因為她窮,所以才唱不好歌、跳不好舞、只會哭、只會添亂。
我覺得,這才是對窮人極大的誤解。
很多和楊超越同樣出身的人,她們拼盡全力,站在實力的巔峰,她們卻沒有被看見。
誰能保證楊超越是創造101最窮的?
而且我不能理解,這是比慘101嗎?
賣慘可以掩飾你所有的錯誤,所有的不專業,所有的沒實力嗎?
難道這真的在告訴我們,有細節、新穎的賣慘,才是真正的實力嗎?
我一直覺得,這幾年社會進步了,以前中國好聲音的選手瘋狂賣慘,不是爹死就是媽死,現在都不提身世了,直接拼實力,很酷。
而一到楊超越,咱們就開始倒退,我們開始全面認可:
你窮你有理,你弱你牛逼。
很多人說,你們不喜歡楊超越的人,是因為偏見。
我想說,你們喜歡楊超越,才是因為偏見。
所有的同情、優待和照顧,本質上都是歧視。
你窮、你慘,我就對你降低標準,我就掏出了另外一套評判規則。
這絕對不是尊重。
尼采說,同情他人,是把他人當作弱者,而使他人感到羞愧。對所愛的人,應鍛鍊他,使他提高,這才是真正的愛。
我尊重楊超越,所以我不對她降低標準。
我希望有一天,我們不再因為同情和可憐去喜歡一個女生。
我們喜歡一個女生,只是因為她酷、她強大、她牛逼。
版式:judy 上上
閱讀更多 咪蒙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