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調整如此“迅猛”,於我們到底有何影響?

6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草案擬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將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即每年6萬元。那麼這次的此次稅改究竟會給我們帶來什麼影響呢?

個稅調整如此“迅猛”,於我們到底有何影響?

01.月薪萬元月省240元

從工資來看,除去五險一金,以前只要還剩下3500元,就得交稅,但是以後就不一樣了,超過5000元才需要交稅。

按照草案中的最新表述,以月薪1萬元為例,在扣除社保和五險一金(按照1100元計算)後,起徵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每月要繳納個稅525元。如果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在現行稅率下,每月繳納的個稅降至285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240元。

02.專項扣除更具人性化

所得一樣但家庭負擔不同,今後的稅負也將不同——草案在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此次個稅法修改不僅僅提高了費用扣除標準,同時增加了專項扣除,特別是增加了與公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扣除內容。“除了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支出,每個人的情況也不一樣,有的要負擔子女教育支出,有的要承受大病醫療費用等。此次稅法草案調整綜合考量納稅人的真實家庭狀況進行了分類施策,可以降低公民特別是困難家庭的稅收負擔,讓政策更具針對性與合理性地惠及民生,緩解中低收入階層的負擔。

03.哪些人納稅將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訂對於勞務報酬、稿費等收入較高的人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情。現行稅法規定了11類個人所得需繳納個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此次修訂,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綜合徵稅,此外,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調整為“經營所得”,不再保留“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從11類變成了7類。按照之前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此輪修改,會將20%的個稅在累進稅率制下,最高可以達到45%,收入來源形式多樣化的群體,稅收負擔可能會有所提高。

04.或影響購房、購車

目前對於很多城市而言,因為實行房地產限購,對於本地戶籍的購房者限制較少,但對於外地戶籍的購房者而言,一般需要持續繳納一定期限的個稅或社保證明,因為各地限購多是提供社保或個稅的證明,所以如果沒有個稅,但有社保記錄,還是不會影響買房的,所以個稅起徵點上調對買房的影響相對較小。

例如北京,外地戶籍購房買房的必備條件之一即為“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納稅證明(指個人所得稅)或者在北京連續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明”;上海地區外地戶籍購房,以家庭為單位,須連續5年以上繳納不間斷社保或個稅;在南京地區,外地戶籍買房的前提是連續繳納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稅或社保證明。

對於購車,因為部分地區購車需要搖號,對於非本地戶籍人員會有一定限制,以北京為例,非京籍人員參加搖號需要連續五年以上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如果個人起徵點上調後,導致納稅間斷,可能會影響後續搖號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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