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敦煌遺書,窺見大唐離婚之書,唐代女性地位之高可見一斑

講到古代,尤其是古代女性的時候,很多人的腦海裡總會浮現“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刻板印象。畢竟很多影視劇中尤其是國產恐怖片中展示很多被封建制度所桎梏甚至殘害的婦女,比如林心如主演的《繡花鞋》。封建制度是有很多糟粕之處,但古代的女子真的如我們在影視中所看到的那樣必須恪守封建禮教,必須從一而終嗎?不盡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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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莫高窟聞名世界,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環境營造了燦爛瑰奇的世界,敦煌文獻的發現更是令世界震驚,而餘秋雨的《道士塔》一文詳細揭示敦煌文獻是如何被外國人所竊取的悲劇歷史,讓人為之心痛。為此,陳寅恪也曾說:“敦煌者,吾學術之傷心史也。”敦煌文獻有著極高的學術價值,卻被侵略者以各種手段竊走,也因此,現在世界各大博物館館藏都有部分敦煌遺書。不過今天要講的是一份唐代的離婚文件——《放妻書》,整篇內容如下:

蓋以伉儷情深,夫婦義重,幽懷合巹之歡,須□同牢之樂。夫妻相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坐。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死同棺槨於墳下。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三年有怨,則來作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眅目生怨,作為後代增嫉,緣業不遂,因此聚會六親,夫□妻□,具名書之。□歸一別,相隔之後,更選重官雙職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韻之態。解□舍結,更莫相談。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時次×年×月日

這就是唐代的《放妻書》,想必認識字的大概能讀懂整篇文章的內容。離婚放到現在是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情,但是在古代,尤其是講究禮法的古代是被當時社會所不容許的。但是,在唐代,僅從這篇《放妻書》中我們可以看到,對女性充滿了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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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說兩個人離婚時因為不和,而不和的原因是兩個人有可能是前世有仇怨的人,所以今世不和。直接把鍋甩給了前世,而現代人離婚,原因互相指向對方的性格和行為。

“更選重官雙職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韻之態。”指的是男方希望女方在離婚之後能找到一個好夫婿,夫妻琴瑟和鳴,生活順心如意。表示男方對女方的祝福。這是整篇《放妻書》中最為溫柔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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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想起,中學時代都學過的《孔雀東南飛》。劉蘭芝被焦母逼迫離婚,後在兄長的主張下要再嫁給太守之子。臨嫁前已重新再娶妻的焦仲卿前來質問,上來就是諷刺:“賀卿得高遷!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葦一時紉,便作旦夕間。卿當日勝貴,吾獨向黃泉!”聽了焦仲卿的話,傷心欲絕的劉蘭芝是這樣回答的:“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爾妾亦然。黃泉下相見,勿違今日言!”最後兩人的結局想必大家都知道,兩個人都相繼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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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從文章中也可以看出,焦仲卿是個懦弱的人,即使再不捨得劉蘭芝,母親下令也不得不休妻再娶妻。但當劉蘭芝被太守家看中要嫁過去之前,焦仲卿什麼也做不了,急慌慌的跑過去,上來就是一句陰陽怪氣的“賀卿得高遷”,最後又說“吾獨向黃泉”,先是責備,接著說那就我一個人死去。直接道德綁架劉蘭芝。而正是這句“吾獨向黃泉”將劉蘭芝逼上死路,也就是說劉蘭芝的死是有焦仲卿造成的。

兩人在焦母的逼迫下離婚,焦仲卿挽回不了,只會在離別的時候說些海誓山盟的話,直到劉蘭芝被迫再嫁時才匆匆趕來,責備劉蘭芝的變心,並以死要挾。本來劉蘭芝已十分痛苦,聽到前夫要去自殺,就想著從一而終,也要去死,這才有了最終的悲劇。既不能挽救婚姻,又無法忠於愛情,更不能拯救愛人,只會諷刺、責備甚至以死相逼,這樣的焦仲卿讓人看不起。也從中可以看出,漢代的婆媳關係緊張,女性地位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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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代就不一樣了,唐代之前是隋代,而隋代短命,之前是亂紛紛的魏晉、南北朝時代,自從“八王之亂”“五胡亂華”,衣冠士人紛紛南渡,在南方建立漢人政權,北方則是被各種各樣的胡人佔據,亂紛紛你方唱罷我登場。而且基本上還是微脫離部落文明的少數民族,文明受傳統儒家文化較少,更多的保留了一種少數民族的開放。這才有了唐代的包容與開放。這就是《放妻書》產生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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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律法十分完善,想要離婚不可能僅憑風見家長的一句話,女子離婚有“七出”之罪,分別為“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有惡疾”。《唐律疏議•戶婚》對離婚的規定,有男女雙方自願的“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即協議離婚;有由夫方提出的強制離婚,即所謂“出妻”;也有夫妻凡發現有“義絕”和“違律結婚”者的強制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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