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法迎第七次大修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
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自從2018年政府工作建議中,明確提出要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後,就一直牽動著無數人的心。
相信大家最關心的點
在於個稅起徵點會提高至多少
工薪階層的我們到底能省多少錢
自身是不是最受益的那一方
……
網上有一些說法是,“就算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到了5000,每個月也就省個20來塊錢,起不來多大作用”。
真是如此嗎?我們來算算就知道了。
舉個範圍最廣的例子:
個人所得稅的定義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徵收的所得稅”。那麼個人所得稅究竟是怎麼計算的呢?這裡有個計算公式:
小新給你用文字翻譯一下
↓↓↓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各項社會保險後收入-扣除標準
扣除標準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工資薪資所得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
這是現行個稅起徵點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個稅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按現有級距計算,月收入扣除了三險一金後:
從上表可以看出,低收入人群的減稅效應比較明顯,起徵點提高後,對我們廣大的工薪族是有明顯的增加可支配收入效應的,真的不止省20塊錢!
再舉個簡單的栗子:
假設你在2018年6月份稅前工資為8000元,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額為1000元,那麼你應該繳納多少的個稅呢?
1)按原有的3500起徵點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500
=8000 - 1000 - 3500 =3500元,
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105。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3500×10% -105= 245元。
2)按個稅免徵額提高到5000元計算,那麼假設稅率、工資不變的話,
那麼應納稅所得額=(8000-1000-5000)=2000元
適用10%的稅率,速算扣除數為105
應納稅額=2000×10%-105=95元
也就是說如果免徵額提高到了5000元,
就會少繳納150元的稅!
對於愛吃的寶寶們來說
每個月可以去涮一頓均價150的火鍋了
對於愛美的妹紙來說
每個月再湊幾十元就能
買一支新色號的品牌口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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