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將懲罰“有多套房的人”?全國漲幅第一的城市透露了真相

房地产税将惩罚“有多套房的人”?全国涨幅第一的城市透露了真相

據鳳凰房產綜合報道,此前,萬科一“只租不售”樓盤十年180萬租金,讓租房人哭了;而近日,合肥補貼房東的辦法讓人“笑”了。

本文主要內容:

1、個人房東獎勵12元/平方米

2、政府為什麼這樣做?

3、關於房地產稅,合肥給出了“可供參考的答案”

4、未來的房地產稅還會懲罰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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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東獎勵12元/平方米

4月27日,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發佈文件稱,對出租自籌住房的租賃企業、住房租賃中介、和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的個人,按出租面積進行財政獎補。

也就是說,把你的房子租出去,政府會給你獎補。據說,此舉在全國是第一次。但是,看了補貼額度和條件,你也許會哭笑不得。

房地产税将惩罚“有多套房的人”?全国涨幅第一的城市透露了真相

先看《辦法》細節。該獎勵的對象為住房租賃合同已在合肥市登記備案的,

(一)出租自籌住房的租賃企業;


(二)提供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企業(即中介);


(三)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給他人自住的個人。

獎補標準:

(一)出租自籌住房的租賃企業,當年累計出租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0元。


(二)提供住房租賃經紀服務的企業,當年累計出租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元。


(三)對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給他人自住的個人,按照出租面積每平方米每年獎勵12元。

也就是說,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租出去,房東一年可以獲得1200元的獎勵。

但是,要得到獎勵,不是沒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納稅。《辦法》稱,要獲得獎補,其住房必須在租賃監管平臺出租備案,且住房出租行為已依法納稅。

據合肥晚報報道,去年10月合肥市出臺的文件明確:

對個人出租自有住房且月租金30000元以下的,實行4%綜合徵收率(免徵增值稅);月租金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實行8%綜合徵收率(含減按1.5%繳納的增值稅)。

以合肥市主城區100平米房子大約2000元/月的租金計算,房東每月要繳納80元稅費,雖然獲得1200元獎勵,但實際到手只有240元。而且,該辦法的有效期只有1年。

不過,話說回來,出租房所得本應該交稅。合肥政府的政策,對於之前就老老實實繳稅的房東來說,的確是不小的獎勵;但如果此前漏稅,當然獲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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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什麼這樣做?

很明顯,是想大幅增加市場裡“可供租賃住房”的套數。

對於獎補的目的,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表示,

鼓勵相關企業發展租房業務,指導思想逐步建立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和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盤活社會存量房源,鼓勵住房租賃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的確,經過了2016年房價的猛漲之後,合肥目前的高房價減弱了城市對人才的吸引力。

與杭州、南京同為“長三角城市群副中心”的合肥,在2015年時的地價和房價,被前兩者甩出很遠。但是,2016年3月,上海出臺樓市調控新政,南京、杭州樓市調控政策也連番升級。溢出效應之下,合肥房價出現猛漲。2016年,合肥躋身“全國房價四小龍”。

據中商情報網數據,合肥年度漲幅為48.4%。胡潤全球房價指數2017中,合肥位列第一。甚至有統計稱,2016年“合肥漲幅全球第一”。

房價上漲之後,如何吸引人才,成了大問題。於是,全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搶人大戰”。

據中國房地產報報道,合肥積極導入京東方、格力等科技與製造產業,以此導入人口提升經濟活力,並通過發展創新公寓等項目來留住人才。但是目前人才落戶的意願並不強烈。

高房價又扼住了政府挽留人才的手腕。某大型房企開發商向中國房地產報表示:“合肥實施新的人才落戶政策有可能給收緊的房地產市場開天窗,所以出現了‘人才落戶政策一日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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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懸念:合肥給出了“可供參考的答案”

中國醞釀多年的房地產稅,有一個最大的懸念:針對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個人,會不會有“累進制、懲罰性”的房地產稅?

合肥4月27日剛剛給出了一個“可供參考的答案”:

獎勵!

所謂“累進制”、“懲罰性”的房地產稅,其含義是:對於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或者個人,套數越多、稅率越高。

比如有人建議:同一家庭的第一套房免徵,第二套、第三套低稅率徵收(比如按照房產評估價的1‰到2‰徵收),從第四套開始大幅加重稅率,讓房租不足以抵消房地產稅,最終讓這些家庭(個人)賣房出局。

政府會這樣做嗎?

在經濟低迷的時候,政府曾多次鼓勵居民購房。限購政策也是2010年之後,才逐步在大城市推行。在經濟蕭條期,曾有地方官員喊出“買房就是愛國”。在2016年去庫存的關鍵時刻,二線城市全面取消了限購,可見當時很多城市的政府,是鼓勵家庭擁有多套房的。

對於購買多套商品房的人來說,每套房都繳納了70年土地使用費、契稅等等,可以說是對國家稅收貢獻最大的人。經濟蕭條的時候,認為這些人買房是愛國,是支持經濟發展,等房地產稅出來的時候,要懲罰他們,這很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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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房地產稅還會懲罰他們嗎?

目前,合肥這類“省會二線城市”都開足了馬力,全面搶人。其目的,是抓住中國城鎮化的“白銀十年”迅速做大做強城市,並通過這些城市帶動全省的發展。隨著落戶條件不斷放寬,人口在迅猛增長,這類城市肯定都面臨如何提供更多“租賃房源”的問題。

可以想見,合肥獎勵擁有多套房的家庭和個人出租其“多餘住房”,帶有示範效應,會被相當一批城市學習模仿。當獎勵之風盛行之後,未來的房地產稅還會懲罰他們嗎?

房地產稅將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是地方政府未來重要的財源,也是未來城市競爭的主要武器。未來國家層面只會對開徵房地產稅給出一個法律框架,各地人大根據本地情況來制定細則。

如果一個城市懲罰擁有多套房的家庭,相當於驅趕最有價值的“稅源”。這些家庭可以賣了房子走人,去房地產稅寬鬆的城市。

未來越是經濟發達的城市,地方政府越不缺錢,你讓他們動搖自己的“稅基”,去懲罰城市裡納稅最多的家庭(買多套房的,就是納稅最多的),以降低自己城市的競爭力,這可能嗎?

從招商引資的時候,各地競相減稅來看,未來很多城市會把減免房地產稅當做政策利好用的,以吸引更多的人口和企業遷入。

所以,除了極個別城市之外,絕大多數城市不會有“累進制、懲罰性”的房地產稅,絕大多數中西部的縣城、城鎮甚至可能不會有實質性的房地產稅。

哪些“極個別的城市”可能會有累進制、懲罰性的房地產稅?或許只有北上深,甚至只有北京一個城市而已(當然,北京也可能不這樣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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