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憑祥大隊在監控系統裡發現一輛小型汽車內駕駛員和坐在副駕上的人均為系安全帶,行至半路倆人還互換駕駛,且系統還抓拍到駕駛員在開車時,對著監控攝像頭比出中指這個具有挑釁意味的動作,路面執勤民警收到情況說明後在憑祥收費站出口將其攔停。
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接受檢查,發現駕駛員竟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在面對民警拿出的監控畫面裡的證據時,駕駛員承認了自己挑釁人民警察的錯誤行為並感到非常的後悔。
民警對倆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指出開車不繫安全帶、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性,以及挑釁人民警察的行為之不敬,經民警教育,倆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向真誠的向民警道歉。
最後,民警依法對駕駛員不按規定系安全帶以及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做出了相應的處罰。
安全駕駛,上車即系安全帶
文明駕駛,請尊重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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