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今年人社部发出了不少政策红包,好消息一个接一个的到来。社保费率降低、养老金增加……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哪些是与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工叔整理了一下。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保险再出重大政策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今年1月,人社部等联合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将在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确保在各类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企业年金办法》施行退休后多领一份收入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对于职工来说,参加企业年金,和企业共同向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缴费,通过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可以实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有效增值,有利于退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社会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 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

以上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失业保险支持职业证书补贴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起: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补贴标准上限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以上政策红包,你收到了吗?

四川职工,这些政策红包,别忘了领取!丨政策解读

及时掌握政策知识,利于更好的生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