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容錯糾錯為幹事者撐腰

鄭 偉

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幹事者撐腰。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鮮明提出,“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落實這一要求,對於引導幹部放開手腳,在新時代實現新作為、展現新氣象,有著重要而緊迫的意義。

幹事業總是有風險的,不能期望每一項工作只成功不失敗。袁隆平成功培育高產雜交水稻,屠呦呦提煉青蒿素,都有一個屢敗屢試的過程。錢學森在論述科學發展規律時說:“正確的結果,是從大量錯誤中得出來的;沒有大量錯誤作臺階,也就登不上最後正確結果的高座。”改革創新如同科學實驗,很難確保每次改革的實踐都是成功的。從摸著石頭過河,到不斷試錯探索,改革開放40年來,實踐證明通過大膽闖大膽試才有了今天的輝煌成果。

經常洗碗的人難免偶爾失手將碗打破,洗碗次數越多,失手打破碗的概率就越大,這一現象被稱為“洗碗效應”。現實中,有的幹部正因怕多幹事會出差錯、添亂子、“挨板子”,而瞻前顧後、畏首畏尾,缺乏幹事的擔當與勇氣。進入新時代,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需要一大批闖將、干將“涉險灘”“啃硬骨頭”。當此之時,旗幟鮮明地大膽容錯糾錯,激勵廣大幹部敢闖敢試、攻堅克難,顯得尤為重要。

釐清哪些失誤錯誤能容、哪些不能容,無疑是容錯的前提。這就需要綜合分析幹部做事的動機、態度等因素,做到“三個區分開來”,即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同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通過嚴格甄別改革創新中的“探索性失誤”與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經研究認定屬於應該容錯的要大膽容錯,不該容的堅決不容。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寬容失敗不等於放任錯誤。糾錯與容錯並行不悖、缺一不可。堅持寬容試錯,也要嚴格糾錯。因此,在容忍一定範圍內的失誤錯誤、免除一定條件下的責任基礎上,幹部對失誤錯誤要反躬自省、及時補救,並注意總結教訓,做到舉一反三,吃一塹長一智。各級黨組織也要堅持有錯必糾,多近距離、經常性地接觸瞭解幹部,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除此之外,對給予容錯的幹部,考核考察要客觀評價,選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切實保護好乾部,讓他們卸下包袱、輕裝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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