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10歲男孩被人強迫吃下大便,孩子遇到這樣的事情該如何保護自己?

卜2013211

一個成年人居然逼迫一個10歲的孩子吃大便?

對於這位種持強凌弱的王八蛋我建議讓他也嘗一嘗大便的味道!並且連續吃一年!真是一個傻X,強迫一個10歲的孩子吃大便居然還有臉去找他的老師和校長真是一個人渣。

事件回顧:

在5月25日那天,吃過午飯後年僅10歲的小明與兩個小夥伴到緊挨學校的山坡上玩,他們走到當地陸某家後面的一塊小杉林地時,小明肚子突然很疼,於是便在該林地解手。

陸某剛好路過這裡,於是他憤怒的呵斥小林讓他當著另外兩個孩子的面吃下自己的大便!

小明面對憤怒的陸某顫抖的吃下了大便,時候陸某還不解氣,拉著小明找到了學校的老師,讓老師懲罰孩子,當老師得知緣由後,該老師當時就表示陸某的行為太過分,於是陸某便找到校長,校長得知後也批評了陸某,並趕緊給小明清洗了手和嘴巴!

隨後一段時間小明變得沉默寡言,還出現嘔吐、心翻等身體不適的狀況,小明沒敢與家人說,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小明的奶奶與伯伯得知此事後找到了陸某理論,但是每個說法。

於是一個電話便把小明遠在外地打工的父母叫了回來,小明父母回到家後便向派出所立了案,目前民警依據陸某的行為,所產生後果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先關規定,對涉嫌故意侮辱他人的行為進行了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

然而這件事對小林今後的成長的影響是無法估計的,所以應該讓陸某進行賠禮道歉,精神撫慰和經濟賠償。

一個10歲的孩子遇到這種情況如何保護自己?其實真的很難能夠很好的保護自己,由於太小了在成年人的威逼下,是不容易反抗的。

還記得小時候讀5年級,那個年代很多社會小混混,他們在我們小學去的畢竟之路攔截,搶我們的生活費,並且不讓我們告訴父母,搶劫的一行人差不多3個比我們大多了,當時被嚇到了,去到學校我第一時間就跟班主任說了,結果一問居然很多人都被搶了,於是老師報了警,後來就沒有後來了估計是被抓了反正沒看到了。

所以家長要及時發現孩子的情緒變化,小明的家長過了很長時間才發現,要不是外界傳的沸沸揚揚他們都還不知道,這時候一切都完了,孩子受傷了。


大熊叨叨叨

雲南一10歲男孩被人強迫吃下大便,孩子遇到這樣的事情該如何保護自己

首先肯定的是陸某的行為對孩子的身心發展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讓那樣一個活潑好動的孩子,變的沉默寡言。其次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孩子為什麼要在林地裡大便。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都是有自我意識的,在周邊有廁所的情況下,孩子也應該不會選擇林地這樣的地方,基於這樣的原因,陸某不分青紅皂白的要求孩子做出這樣一件不堪入目的事情,實質上是他對沒有意識到需要對孩子關愛以他對法律的無知。


所以說現在這樣的社會環境就更加需要大力的加強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這個不光只是針對未成年的孩子們,同樣也需要社會各界的人士形成這樣的一個觀念,為孩子們營造一個積極健康的生活環境,現實社會中不光這類事情的發生,由此折射出很多的社會問題,如兒童被遺棄問題、兒童遭受體罰和肢體虐待問題、兒童被性侵問題、兒童被忽視問題、兒童被拐賣問題。

當孩子遇到這樣的情況,身心受到創傷,從微觀上我們需要有效的評估孩子受到創傷的程度,對他個人進行一個開導;從中觀上講,我們需要結合孩子的家庭和朋友對孩子開展相應的心理輔導;從宏觀上講,我們需要從社會層面進行宣傳教育及倡導,應該竟可能的去撫平孩子內心的創傷。

那孩子遇到這樣的情況該如何的有效的保護自己呢?說實話當這個事情正在發生確實是沒有一個有效的方法能夠防止事情的進展,但孩子一定需要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1.加強自己對法制觀念的認識努力學習自我保護方面的法律知識,出了事情一定要及時的告訴家長或者報警。

2.遇到這種情況不要害怕,也不要進行正面的衝突,可以學著去拉進關係或者說假意許諾求情自己會處理好這件事請,先穩住那個人,在來想辦法脫身。

3、當時林子裡還有其他小夥伴,但是因為膽小所以按照陸某的要求照做了,如果這個時候孩子能夠聯合其他小朋友並能夠大膽一點,也可能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所以在這裡呼籲大家一定要重視兒童的身心發展,培養他們的遇事不慌,遇事不亂的性格。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如果覺得不錯的話請關注我喲!


雄爸爸育兒

初聽此事內心滿是驚憾!竟有此等人,其內心之暴虐,行為之怪誕已超越人的極限!自古暴刑有很多也鮮有此類傳聞,這貨能對一個孩子做出這樣的事來,可見平日在鄉間也是一害。

這件事已被多家媒體披露,真實發生過:5月25日12時許,雲南昭通鎮雄縣塘房鎮某村10歲讀4年級的男孩小a吃過午飯在兩個同伴的陪同下到校上面的林地玩,小a一時內急將便排在了林地內。這時剛好被林地的主人陸某看到,於是陸某逮住小a逼迫其將排洩物吃掉,還強行將他帶到學校交給李校長,校長譴責了陸某的惡行並給孩子沖洗了手和口,並囑咐學生不要將此事外穿。

但這件事還是傳開了,孩子的奶奶知道後,告訴了孩子的伯伯,孩子的伯伯在找陸某理論無果後通知了遠在河南打工的孩子的父母,孩子的父母得知此事後立即趕回老家證實了事件後向當地林口派出所報了案。林口派出所對陸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判決,而孩子的父母以為孩子連日身體不適且給孩子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在當地媒體和輿論的廣泛關注下,林口派出所已將此事轉為刑事案件。縣委縣政府也表示在事實進一步落實後會積極處理。

善良的人們終於看到惡人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可以鬆口氣了。可無論他得到的懲罰有多少都無法彌補孩子造成的心理影響,如果疏導不徹底將可能影響他一生,孩子在遭遇逼迫的那一刻是多麼無助無奈和屈辱,孩子也是有尊嚴的,當他的尊嚴被踐踏在腳底時,要麼逆來順受成為懦弱的一個;要麼奮起而報復成為暴虐的一個。所以多疏導不要因為一件事壞了一個人的一生!

最後還是感嘆一句吧,這種人已經超出了壞和惡,必須嚴懲!!!


積德隨緣一生平安

昭通這名地主老財做得太過了,已經觸及法律的底線了。

說輕一點,他厭惡這種撒野的孩子,說重一點他是以暴制錯。

說老實話小孩到處拉大便,總讓人看到有點不自然,不過充其量就是一個口頭批評就行,萬萬沒想到這名業主非要逼著孩子吃掉大便。

對此我們有以下體驗。

一是這位老兄有點忘乎所以,這樹林真的是你的嗎,你牛什麼牛,你也不過是一個過客。

二是老兄毫無仁者之心,以一位長者之智鬥幼小兒童,缺乏仁者之愛仁者之心。

三是這名老兄何必搬起石頭砸自已的腳,無論是鄉鎮,或是其它有關承包方,應該對他的全部業績予以考核,特別是經營品質考查核實,諸如此類行為應該納入不誠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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