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再受訪:范冰冰已向我道歉,陰陽合同還有大人物!

這次的陰陽合同事件中,公眾普遍根據微博猜測崔永元所曝光明星為范冰冰,對此崔永元否認“4天6000萬元”合同涉及明星為范冰冰,並稱二人已私下溝通,範痛哭並道歉。

Q:您曝光范冰冰是怎麼一回事?

A:其實我當時一開始曝光范冰冰合同,是因為我女兒教我美圖秀秀,她也不是特耐煩,最後甲方塗掉了,乙方塗掉了,簽名什麼塗掉了,就沒仔細看。結果發出去了,他們告訴我說那裡面有范冰冰。我說再弄回來再擦掉,沒啥用了哈。現在網絡就是你出現5分鐘,可能就沒有了。那算了,那就這樣吧。反正也是針對她的。

Q:所以那份合同裡甲乙雙方有一方是范冰冰?

A:那裡邊乙方是范冰冰。

Q:那後來4天6000萬那個呢?

A:那個不是她。我在微博裡也沒有說是她。

Q:您向范冰冰道歉是怎麼回事?

A:昨天(指3日)我跟她通了電話,她說她不知道這個事(《手機》傷害崔永元),我說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這個事,她說我那個時候年齡很小,我說你年齡很小,當時報紙雜誌全都登上了,你也應該知道《手機》對我造成的傷害。再說就算你不知道,你第二次開拍了,你看我反應這麼強烈,你也應該有所顧忌吧。你發那樣的(微博),我覺得就是團伙行為,各幹各的。

她說我誤解她了,她說是跟劇組簽了合約,開拍的時候她必須發一個微博,她就選擇了這麼一個微博。現在弄得把她的合同也曬了,還要查賬。我也說了一些難聽的話,她說她挺難受的,都哭得一塌糊塗的。然後我就說那對不起,那順便跟劉震雲的女兒、跟徐帆也說聲對不起。

後來被媒體斷章取義說抱歉,我說道歉就道歉吧,確實我也不應該用那麼激烈的言辭去拖累她們,我覺得有這麼一件事,她們以後也會慎重。他們挑的時候得看對社會是不是有正向作用,不能給錢就來,那哪兒行啊。

Q:范冰冰有向您道歉嗎?

A:道歉了。她道歉是說她不知道,我覺得我不相信她不知道,但是她只能這麼說唄,是吧。

Q:那您曝光的那個涉及范冰冰的合同,只是說她的派頭比較大。那您這邊有沒有關於她偷稅漏稅的證據或信息呢?

A:這個可能得稅務局調查完了才能做出最後結論,因為這個涉及金額比較大。到底是不是范冰冰,還是劇組用她的名義做的,因為也有第二種情況,就是劇組請我,開價八千萬,因為沒有人問,劇組可能只給了我兩千萬,那六千萬可能就偷偷地分了,都記在我腦袋上。

我以前見過這種事,當時主持《實話實話》,比較火,走到哪兒都有人來接待你。我有一次(吃飯),我吃飯特別快,吃一個菜就夠了,吃了幾口就吃好了,吃好了出門去逗貓逗狗,就在櫃檯上看見賬單了,上面寫著:請崔永元吃飯,18桌。那個賬就都記在我身上了。(范冰冰)這個事可能也是這樣的情況。八千萬,范冰冰可能就拿了一千萬或者兩千萬,那個六千萬就讓人家給分了。

Q:但是您手上是有相關的材料,起碼是涉及到她(范冰冰)了?

A:我有她六千萬的合同。

Q:那范冰冰有和您商量,咱們別再往下追究這個事了麼?

A:這可能不是我們倆商量的事了,早商量可能行,現在商量來不及了。我跟她說,沒事,你不要怕,我們也經常被人查,我們基金會有時候被人一查查好幾個月呢。我們也做公司,我們的帳也被人查: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有意的?有多大過失?不是說查出五毛錢來就給你扔海里了,不要那麼緊張。如果你真的就是說不清楚,就像那些被抓的貪官一樣,不說別的,這就叫鉅額資產來源不明,編都編不出來,那就麻煩了,是吧。

Q:但是現在稅務方面已經開始在查范冰冰了。

A:

無錫方面,明天(指今日,5日)我會跟他們接觸。但是我希望她沒事,我希望她平安,就像我昨天說的,一個女孩子,有個演員夢,打拼這麼多年,真的不容易……

Q:我有一個疑問,您一開始曝的是范冰冰的合同,你後來為什麼會曝另外一個人呢?這個人和劉震雲、馮小剛有什麼關係?

A:沒有,就是讀者想看陰陽合同,他們不知道什麼是陰陽合同,我給他們看。

Q:所以後來曝的這些人其實和這個事件是沒有關係的?

A:沒有關係。

“陰合同”可羅列三十多種方式

Q:最近有人給您發這些合同,您覺得他們的目的是什麼?

A:

可能大家都覺得不公道吧。比如說去個明星、去個主要演員,拿的錢特別多。其實劇組裡都明白,他拿的不光是我們知道的那些錢,還有另一部分錢,可能比這部分還多。劇組人員可能覺得,他這一部分拿的就很多了,我們一天可能兩百塊錢,他可能一個人就要1000萬、1500萬,但是知道他除了這個還要拿。

通常我們知道的、公開的、能讓大家知道數的,都叫小合同,或者陽合同。陰合同,錢就更多。大家都不滿意,但是你沒有證據,也就沒法兒告他。

有的還求著他們,你這麼點錢,人家來給你比劃一下,就夠看得起你了。我是覺得他們相互勾結,比如院線說沒有這些人演,我就不放,電視臺說沒有這些人演,我們不放。只有他們才能保證收視率。那收視率哪有?都沒有,現在電視劇一集花在收視率上的錢都超過40萬,你是要用錢去買收視率。所以我覺得,他們髒成一個圈。比如,我是個演員,你是個負責買電視劇的,你說沒有我的你不要,那當然我就可以漫天要價,然後我再分你一部分?明白這個意思嗎?

Q:陰合同是不是沒有法律效力?

A:不是這樣。不是說一個小合同1500萬,再籤一個大合同你給我3000萬,那他就知道他違法了,對吧?你這4500萬必須得合起來。

有的是追加少的錢,我打個比方,比如說這個人只要500萬,但是實際上他要700萬,那怎麼給呢?就是說簽完後要延長拍攝時間,加100萬,然後又延長拍攝時間,又加100萬。或者說劇本修改,要鑽火海,要從山下滾下來,反正各種招兒,巧立名目,就夠你錢了。

還有一種方式是,你直接給我現款,那就不用上稅了。

還有一種呢,我除了表演給你籤一個表演合同,同時我給你當編劇,還有參與策劃、監製、發行,說得多熱鬧,再弄一3000萬的合同。那3000萬的合同不是跟我籤,是跟我背後的公司籤,或者跟我二姨或者三姑或者四舅籤。

我可以給你羅列出三十多種各種個樣的方式。

Q:這些亂象當中最讓您感到震驚的是哪個?

A:

拍一部電影要請一個武打明星,但是要先付人家錢,要付人家4200萬還是4500萬,人家才會給你預留檔期,要不人家不會參加這個(電影)。這樣就把著4000多萬拿走了。另外還要請一個老電影人做監製,那這個影片可能跟他啥關係都沒有,跟劇本、表演都沒關係,你得先給人家3000多萬元。這一下就拿走7000多萬。

後來我通過途徑一核實,根本就沒有這回事,就是這個演員、這個監製都不知道有這回事,一下子就把7000多萬就騙走了,最後亂七八糟算起來他(劇組)拿走7億多。我們往多了說,就算有1億5000萬是為了這個電影服務,那也有5個多億被白黑了。

Q:那錢最後給誰了?

A:劇組了。只是巧立名目。其實照我們來說,我這個腦袋就有點想不通這個事。假定我拿了這個4000萬,(再拿了3000萬)合起來7000多萬,最後人家也不來演,怎麼弄呀?就再騙,再加一個美國明星,再加3000萬,就夠了。還是說就騙這一年,做做資本運作就行了。因為我們不是騙子,就真的不知道騙子啥樣。

我以為大家全知道,可能只有電影圈都知道。我真的沒當回事。

各有各的招,我好多同學都是幹這行的。我自己也拍過5年,用過製片主任,都遇到過這種問題。我們當年是拍《電影傳奇》,一集合起來才幾萬塊錢,不牽扯到這些事。但是我們製片主任都懂。他當時給我們盯什麼呀,就盯汽車加油。每次浩浩蕩蕩地他率領汽車加油,我說誰沒油誰加唄,幹嘛要率領著去加?他說你看你就不懂,這汽油費也可以黑掉你幾十萬幾百萬。就是他們全都加油,加完後都抽出去都賣了,然後再加再賣再加,這個沒人管,也是一大筆錢。任何一個環節,都是黑錢的環節。你說你兩個億五個億的電影,誰會在乎你這點加油費嗎?總導演會一篇一篇翻加油費嗎?什麼樣的招數都有。

還有我給他演電影,我跟他要2500萬,我們同意了。然後人家給我500萬。那2000萬在哪兒呢?沒法兒給了。這2000萬我不要了,我投資,我投到電影裡。那我就得給你2000萬,對吧?我才不會給你呢。因為是你得給我2000萬,所以你會找他,他是你的投資夥伴,他以我的名義投2000萬給你,你再給把這2000萬給我,就算分賬。這在法律上沒問題呀,這就相當於洗錢。

崔永元再受訪:范冰冰已向我道歉,陰陽合同還有大人物!

Q:您曝光的這些合同的當事人,有沒有通過各種渠道直接間接跟您聯繫?比如那個4天6000萬的演員。

A:昨天(指3日),快到天亮的時候,我們還在手機裡邊吵。

Q:如果有關部門有需要,您會把這個合同給他們?

A:那倒不一定。我願意提供哪個就提供哪個。實在是太多了。圈裡都是這樣,幾乎成潛規則了,有點名氣的都這麼幹。

Q:這個事情出來以後有沒有圈內人從中想要當和事佬或者說從中調停一下?

A:有,非常多,這個可以理解,大家都不希望互相傷害。還有主動聯繫的:別曝光我。

Q:那這個主動聯繫的您會手下留情麼?

Q:所以以後曝不曝、曝誰不曝誰、曝多久、曝到什麼程度,其實取決於您自己的心情?

A:對,你這總結得非常到位,就取決於我自己的心情。

Q:那這個事情對您帶來影響?

A:我覺得有點負擔,我雖然嘴硬,但心裡挺軟,我不願意有人因為我倒黴。除了馮小剛、劉震雲進去,我可能還會接受,其他人我就挺難接受的,因為我沒想這樣過、不想這樣……要是再牽連更多人,一查一大批,你說我可怎麼做人。

Q:如果他們真的有問題呢?

A:那就真的進去啊,因為沒小數。你說如果才20萬,還籤啥陰陽合同,只要籤陰陽合同,就都是大數,都是幾千萬上億的。

Q:那這種陰陽合同在圈內到底佔幾成?是所有都會籤麼?

A:我覺得尤其是投資大的,基本上都會有,投資上億的,基本上都會有。

Q:所以是非常普遍的,在大製作裡?

A:非常普遍。確實是圈裡默認的規則。

Q:您覺得有什麼辦法能避免陰陽合同?您有哪些建議?

A:我覺得首先從法律角度考慮,也不光是懲戒,我們看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稅法是不是合理?在現行稅法沒有改變的前提下,我們應該無條件遵守,你可以發發牢騷,但是要無條件遵守,這是肯定的。

第二個我覺得要把系統打通,比如買片子、院線等等,因為這些也會發過來影響劇組。沒有小鮮肉你就不要,那小鮮肉可不就漫天開價,對不對?法國是這麼規定的,任何電影都必須放滿兩週,沒人看也要放,放滿兩週。所以它的藝術片特別多,兩週就夠了。而且它的口碑、口口相傳的發酵過程,兩週也夠了。其實你看咱們的電影,幾乎就是三、四天三四天口碑要行就起來了,口碑不行就下去了。它是用制度來保障的。

如果我們還是用莫名其妙的人弄院線,莫名其妙的人負責電視節目播出,我覺得這個問題就永遠解決不了。可能某個小鮮肉是她的偶像,她喜歡得不行,天天都想看,她又正好在電視臺管播放,在院線管發行,那我們可不就要順著他們的口味來麼。我覺得這個東西還是要從根上解決。如果我們解決不了,現在就是這樣,現在中國就是小鮮肉當道,換別人就不行,那就認,別說一個億,十個億你也得給,那沒辦法。

還有一個,我是覺得我們的電影市場可以多樣化一些,開放一些。現在不光美國大片,像韓國電影、歐洲電影、伊朗電影,都非常棒,我早就推薦了印度電影。但中國人根本不看印度電影,直到摔跤吧爸爸,印度電影就都進來了。你要是試一試,嘗試一下。現在包括羅馬尼亞電影、俄羅斯電影都非常好。讓電影市場多樣化,有了競爭之後,可能也不會只是小鮮肉當道。

還有一個就是要把劇組用規矩的方式管起來。劇組的賬,如果是第三方來管,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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