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遼寧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瀋陽召開

  5月18日,遼寧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瀋陽召開。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綜治委副主任、省綜治辦主任國長青,省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團省委書記趙紅巍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省“預青”專項組成員單位領導和聯絡員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市、縣(區、市)綜治辦領導、預青專項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同志和聯絡員在市、縣(區、市)分會場參加了會議。團省委副書記張德智同志主持會議。

2018年遼寧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瀋陽召開

  會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落實省委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平安遼寧”建設有關部署要求,圍繞推動《貫徹落實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遼委辦發〔2017〕81號)文件的全面落實,通報了2017年全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情況,就2018年重點工作作出安排。省檢察院、省教育廳、大連市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星河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同志作了交流發言。

2018年遼寧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瀋陽召開

  趙紅巍同志部署了下一步重點工作,並提出“五個聚焦”,一是聚焦依法治理,樹立社會主義法治思維;二是聚焦綜合施策,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體系和預防青少年犯罪政策體系;三是聚焦臨界預防,重視黑惡勢力、吸毒、網絡犯罪等社會問題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四是聚焦基層預防,做實縣級預防工作體系,抓實“雙零社區(村)”創建工作;五是聚焦專業預防,推動構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社會支持體系。

  國長青同志深刻分析了全省的綜治形勢,充分肯定了預青專項組近年來的工作成績,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預青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全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牢牢抓住預防工作的關鍵和重點,不斷提高預青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擔當盡責、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確保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到實處三個方面對全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和預青專項組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會上,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新立同志與團省委副書記張德智同志分別代表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和共青團遼寧省委簽署了《遼寧省人民檢察院 共青團遼寧省委員會關於合作構建遼寧省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框架協議》。

2018年遼寧省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瀋陽召開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 共青團遼寧省委員會關於合作構建遼寧省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框架協議

  為深入開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工作,根據《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央深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工作意見、《中長期青年發展規劃(2016-2025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關於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合作框架協議》等政策文件,在總結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就全省檢察機關和共青團組織進一步深化合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制定以下框架協議。

  一、目標任務

  1. 深入貫徹落實未成年人司法特殊理念和訴訟程序,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特殊、優先和專業的司法保護。

  2.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保護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權益,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3. 檢察機關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實現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共青團組織發揮社會動員優勢,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創新,構建完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

  二、合作方式

  1. 基本架構。指導市級及以下檢察機關和共青團組織實現對接,組建專門的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機構。根據各地實際,可以依託12355青少年服務檯、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已有團屬機構,也可以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中心”等專門機構。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機構“一門受理”檢察機關、共青團委派的工作及委託提供的相關社會服務,並接受同級綜治委“預青”專項組指導,逐步實現實體化註冊、專業化運作。

  2. 工作流程。遼寧省檢察機關未檢工作機構在辦案過程中,通過委託或服務申請等形式向本地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機構提出工作需求。社會服務機構接受委託或申請後,提供針對性的支持服務,或轉介至有關職能部門、社工機構、社會組織實施,並負責開展跟蹤督導、質量評估。

  3. 項目運作。根據《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的意見》服務清單中“青少年合法權益維護和社會保障支持服務”“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等相關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以項目化運作為載體,支持和引導本地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當事人提供必要的社會服務。

  4. 試點推動。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共青團遼寧省委在全省範圍內選擇部分工作基礎較好、有地域代表性的地市、縣區開展試點工作,探索構建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路徑和機制。鼓勵各地開展試點工作,做好試點經驗的總結和推廣,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推動全省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的建設。

  三、合作內容

  1. 檢察機關應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落實未成年人特殊檢察制度,推進未成年人司法改革,不斷提高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科學化、專業化、規範化水平。

  2. 共青團培育扶持青少年司法類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專業青少年司法社工隊伍,協助開展附條件不起訴考察幫教、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到場、心理疏導、法庭教育、社會觀護、被害人救助等工作。

  3.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檢察官在法律監督過程中面向青少年開展法治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共青團組織發展壯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隊伍和志願者隊伍。檢察機關、共青團加強資源整合、項目合作,深化“法治進校園”等專項活動。

  4. 關注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轉化邊界,抓住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臨界干預機制。推廣實施親職教育制度,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負有監護失職責任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強家庭教育指導。

  5. 藉助社會力量,解決涉罪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當事人幫教維權方面的實際困難,完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體系。建立完善未成年人觀護基地,妥善安置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附條件不起訴、適用非監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養和其他刑滿釋放的青少年。

  6. 建立檢察機關、共青團組織保護未成年人的聯動機制,實現線索雙向移轉,有效介入和處置個案,加大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的法律監督。健全基層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機制,深化“青少年維權崗”創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創建等工作。

  7. 推動整合完善《刑法》規定的非刑罰處罰措施、《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治安處罰措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對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干預措施,構建具有“提前干預、以教代刑”特徵的保護處分措施體系,加強對罪錯未成年人的干預矯治。依法依規改革專門學校入學程序,建立符合條件涉案未成年人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的有效渠道。

  四、配套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檢察機關和共青團組織在政法委的領導下,共同推動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建設納入綜治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確定專門機構及人員,明確各部門相關人員具體職責,確保工作效果。

  (二)健全工作機制

  制定青少年司法社工參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實施細則,細化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及服務標準。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和溝通協調機制,定期通報信息,實現數據及信息共享,及時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工作經驗。

  (三)加大資金支持

  檢察機關、共青團組織在既有辦案及工作經費預算中統籌安排購買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經費。積極爭取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推動將相關經費列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專項財政預算,鼓勵多渠道引入社會資金,保障青少年事務社工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 共青團遼寧省委員會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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