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二審官司開打,律師做無罪辯護,朴槿惠到底有罪嗎?

阿佩呀

應該說,朴槿惠是有罪的。


目前,朴槿惠涉及三宗案:“親信干政門”案、國情院受賄案、違反選舉法案。“親信干政門”案中,朴槿惠一審已經獲刑24年,二審已經正式開審,由於韓國檢方提起上訴,朴槿惠沒有提起上訴,所以二審中朴槿惠肯定吃虧,刑期還有可能加重;“親信干政門”案和違反選舉法案已經進行結案公判,韓國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朴槿惠12年和3年,不出意外,法院會做出折中判決——6年和一年半。這樣一來,朴槿惠可能獲刑30年左右。


當然,朴槿惠案中避免不了有政治因素,但政治因素的成分有多少,估計外人很難說清楚。朴槿惠一直認為自己遭受了政治迫害,所以拒絕出庭;外界也有朴槿惠遭遇政治報復這種說法,從現實情況有這種可能:一者,朴槿惠被延長半年羈押期限,理由實在屬於“莫須有”;二者,朴槿惠案在一段時間內,是把人關起來以後才找罪名和罪證,目前朴槿惠的根根底底幾乎全被挖了出來;三者,朴槿惠與韓國總統前李明博的正式受審日期都是5月23日,一個前一年,一個後一年,而5月23日是跳崖自殺的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的忌日,聯繫盧武鉉和文在寅的關係來看,不能不說朴槿惠和李明博受審是早有預謀的。


朴槿惠案目前的最大問題是,不管法院作出什麼判決,肯定不會讓朴槿惠心服口服,也難以讓公眾心悅誠服,因為韓國檢方迄今為止沒有朴槿惠的直接罪證。


毛開雲

國選律師說樸謹惠個人沒有獲取利益,那貪汙受賄無異是無夲之木,無根之樹,儘管國選律師懷揣正義,一弘清水之心,全說良心話,但要辯到樸謹惠一年多恥辱得到洗雪是不可能的,至少在文在寅大權在握,不可逆轉的情況下,無罪辯護的難度可想而知,因為之前的貪汙罪名無異滿天過海的騙局,不也照樣坐實判刑二十四年嗎?

樸謹惠到底有罪否?其實,文在寅,韓檢,法院心裡比誰都明白,之所以巧舌如簧詭異擺弄,是為了服從政治需要,所以才形成有關樸謹惠罪惡的筆底謊言。

國選律師言簡意賅的良心話振聾發聵,是難能可貴的呼籲,其實,文在寅,韓檢,法院,是可以適得其所,採取方園,靈活變通方式,於法於理恰到好處地處理樸謹惠,彰顯韓國法律公正,有錯必糾,文在寅廣闊胸襟,威信得以提升百無後患的方法有的是,問題取決於他們願不願意以良心底辦事,對樸謹惠網開一面!


黃有銀1

據《海外網》消息,22日首爾高等法院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開庭,朴槿惠沒有出庭,她的三位國選律師為其進行“無罪辯護”。而檢方請求高等法院加重處罰。

朴槿惠自2017年3月31日被捕至今,有開始的13項罪名上升到的21項。4月6日一審法院判處了其中的18項,樸獲刑24年,罰款高達180億韓元(1.06億人民幣)。朴槿惠本人沒有提起上訴,可檢方不服,認為一審判罰不合檢方“心儀”!認為法院對18項起訴罪行中的兩項一審沒有判罰不合理。要求高法給予重新判罰。可以看出檢方的態度是多麼堅決,朴槿惠和自請律師團隊和國選律師團隊,認為朴槿惠都無罪是站不住腳的。

回顧朴槿惠一審終判前的法院開庭聽取檢方的量刑意見時,檢方提刑30年,罰款1185億韓元。同最終判罰區差別很大,事實上韓國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中,法院的認定權力比檢方更具權威性。其次,韓國是司法獨立國家,更是嚴格行使司法權力的國家,法院判決的公正性是不可置疑的,加上最終判罰“大法院”終審制,三審結案制,枉判的概率都會大大的降低了。最重要的是朴槿惠沒有提起上訴,說明是服從一審判決,那麼就證明法院判決是正確的,朴槿惠是有罪的!





何由之


朴槿惠二審官司開打,律師做無罪辯護,朴槿惠到底有罪嗎?


今年的4月6日,朴槿惠一審被判獲刑24年,罰款180億韓元‘而在昨天,6月22號,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開庭,而朴槿惠並沒有在二審出庭,而由朴槿惠的國選律師代打官司,在法庭上,朴槿惠的國選律師依舊堅持自己的立場,那便是“朴槿惠無罪”的立場,而韓國檢方則認為朴槿惠獲刑24年的判決過輕,要求重判。




朴槿惠的二審宣判也才開始,而在文在寅執政的韓國,朴槿惠要在二審獲得從輕處罰,基本上不可能,所以從目前的形勢上看,朴槿惠依然得把牢底坐穿。



而對於朴槿惠是否有罪,只有明人才能知道,只有身處在這件事中的人才能明白,所以朴槿惠如果有罪,那麼韓國法院以及韓國檢方對朴槿惠的處罰理所當然,若無罪,只能說是韓國法律服從於政治,是對前任總統朴槿惠的政治迫害。



鋒子講史

同時也期待韓國政府總統文在寅能夠無罪釋放朴槿惠可憐女人,女總統。


劉愛源


63350106375

雖然由法院指定的國選律師團未見到朴槿惠本人,但他們否認所有指控,堅稱被告人"個人沒有犯罪收益,完全無罪",與朴槿惠始終立場保持一致。應該說在韓國混沌的政治環境中,律師團秉持了業者的良心,在竭力維護法律的嚴肅性與公正性,如律師團所說朴槿惠個人沒有獲取利益,那"貪汙受賄"的罪名就備受質疑,如果律師團由此打開辯護缺口,檢方的指控就站不住腳。二審是事關朴槿惠命運的重要當口,朴槿惠仍未打算出庭說明事實真相,洗脫冤案,做最後一博,看來她對被政客操弄的韓國法律已徹底失望。


活著d知覺

朴槿惠在韓國心目中就是十惡不赦的歷史罪人,在一審判決被法院認定16項罪名,檢方提請首爾地方法院,朴槿惠涉嫌犯罪21項罪名,法院一審判處朴槿惠24年監禁,罰金180億韓元,檢方認為法院判得太輕,提起了上訴,檢方的最終目的是朴槿惠要領刑3O年才符合他們的要求,朴槿惠涉嫌罪名之多,律師要做無罪辨護比登天還難。

朴槿惠的代理律師早已紛紛離職,現在由國選律師代為辯護,並且作無罪辯護,這無謂的掙扎,毫無意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朴槿惠如今已是脫毛的鳳凰,對自己無罪釋放毫無信心。朴槿惠案歷經120次庭審,涉嫌犯罪名不是越來越少,而是越來越多,明眼人都知道,這不只是犯罪那麼簡單,更是一場陰謀的政治報復,政治報復一旦形成,無罪之人也是有罪之人,猶如魔爪誰也擺脫不了。

朴槿惠有罪無罪,其實很多人都很清楚,一個三無總統為了國家,選擇不婚不嫁究竟是何?韓國檢方、法院很清楚,韓國政壇也清楚,奈何韓國曆來的總統魔咒有誰能擺脫,朴槿惠一個孤家寡人,更不用說了。說受賄她要這麼多錢幹什麼?說她涉嫌其它的罪名也沒有給韓國帶來什麼損失,何罪之有?




舞動人生124

朴槿惠二審官司開打,律師做無罪辯護,朴槿惠到底有罪嗎?

朴槿惠二審官司開打是檢方不服一審判決24年有期徒刑,朴槿惠並沒有提出上訴,檢方嫌判得朴槿惠刑期太輕一審漏判,檢方再次追加12年刑期。

看來韓國的司法制度也是那麼回事。?西方法制也談不上什麼人權保障。朴槿惠一案的審理前前後後無不充滿各種形形色色較量。但是有一點值得注意,檢方的指控受控於誰又誰在掌管,朴槿惠就象煮熟的鴨子被人任意宰割。

朴槿惠近況身體欠佳。還能否挺得住拘留所生活,無論是有罪判決,還是被將來赦免,再折騰朴槿惠3,5年朴槿惠恐怕身體抗得住嗎?朴槿惠有沒有罪,最終是法院判決說了算。?二審不是還沒判嗎。


人正不怕影斜

客觀地說,決定一位政治人物的罪行的因素除了真正意義上違反本國法律法觀觸犯刑律外,也有部分取決於政治立場的迥異而導致的政權更替後的清算。而後者的定罪,一般是由掌權者利用輿論導向混淆視聽,找一個自認合適的理由對政敵給與的有罪定論。

朴槿惠的有罪定論從閨蜜門開始。而閨蜜干政屬不屬於罪行?作為一般民眾,對此似乎沒有一個靠譜的法律解釋。大凡國家元首,都會有能為自己在施政過程中提出合理建議和出謀劃策的親信,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智禳團,而崔順實是否屬於這一範疇?從某種意義上來看,與此大同小異,不同的是智禳團是一種政府行為,而閨蜜門屬於個人行為,即便如此,似乎也不足以對一國元首因此事而推斷為有罪,只能說朴槿惠在施政過程中的失策。而朴槿惠卻因此而延伸至二十一項的有罪論述,都是以此為基礎而形成的。

那麼朴槿惠有沒有罪?也只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