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在第31個“國際禁毒日”日當天,33歲的劉某領到了她的判決書。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劉某或許將在很長一段事件內都無法履行母親的職責。因為販毒,她一審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3年有期徒刑。
女毒販因懷孕被取保 候審期繼續販毒獲刑13年
劉某來自福建,此前居住在杭州。
作為一名“癮君子”,她曾因吸毒被多次處理:2012年8月18日被行政拘留十四日,在2013年4月8日被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7月7日被行政拘留十四日、同年7月21日被責令接受社區戒毒三年,2017年8月23日再次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因為吸毒花費絕大,劉某動起了“以販養吸”的念頭。根據法庭查明的信息,2016年7月,懷胎已過6月的劉某因販毒被警方逮捕,考慮到其正在孕期,警方改變形式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但劉某沒有珍惜來之不易的短暫自由,依然暗地裡從事毒品交易,最終再次被警方擋獲。
6月2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劉某明知是毒品而販賣,還為販賣而購進、運輸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她在取保候審期間仍販賣毒品,社會危害性較大,但考慮到有其他相應的立功情節,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年輕人為暴利鋌而走險 人體藏毒後搭乘飛機運毒
從去年6月26日至今,涉毒罪名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居多,其中,採取“體內藏毒”手段走私或販賣、運輸的案件高發,達到了8件8人,這8起案件的毒品數量均超過甲基苯丙胺300克,除1人被認定為脅從犯以外,其餘均被判處15年以上重刑。
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多為身負債務的年輕人,通過互聯網搜尋高薪兼職機會,為牟取暴利鋌而走險,吞服裝有毒品的塑料顆粒後搭乘飛機,幫助毒梟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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